珍稀濒危物种 增殖放流标准
(一)严格增殖放流供苗单位准入
县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通过招标或者议标的方式采购用于放流的水生生物或者确定苗种生产单位。供苗单位招标应综合比较苗种生产单位资质、亲本情况、生产设施条件、技术保障能力等方面相关条件,支持省级渔业主管部门通过综合评价的方法统一招标确定经济物种苗种生产单位,建立定期定点供苗及常态化考核机制,保障放流苗种优质高效供应。加强中央财政增殖放流项目供苗单位资质审核,珍稀濒危物种苗种供应单位需在农业部公布的珍稀濒危水生动物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中选择,经济物种苗种供应单位基本条件应符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生生物经济物种增殖放流苗种管理的通知》(农办渔〔2014〕55号)有关要求。
(二)加强增殖放流苗种供应体系建设
各地应支持和鼓励渔业资源增殖站、科研院所及推广机构所属基地、省级以上水产原种场等相关单位参与增殖放流工作,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提高放流苗种供应能力和苗种质量。积极推动国家级和省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基地建设,加强增殖苗种繁育和野化训练设施升级改造,支持开展生态型、实验性、标志性放流,推进增殖放流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健全完善增殖放流苗种供应体系,为增殖放流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三)开展增殖放流供苗单位督导检查
县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应将增殖放流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相关内容纳入专项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增殖放流项目实施单位及供苗单位人员培训,适时组织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和有关专家对苗种供应单位苗种繁育、疫病防控和放流实施等相关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应加大增殖放流供苗单位苗种质量安全抽查力度,不定期组织有关机构对苗种种质、药残及疫病情况进行检测,并逐步将增殖放流供苗单位纳入国家或省级水产苗种药残抽检和水生动物疫病专项检测计划,推动建立增殖放流供苗单位常态化监管机制。
(四)建立增殖放流供苗单位约束机制
县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应对区域内的中央财政增殖放流项目供苗单位进行全面登记和清理整顿,依托全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信息采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完善本辖区内供苗单位信息库基础信息,建立统一的管理信息档案。建立增殖放流供苗单位黑名单制度(以下简称“黑名单”),列入黑名单的供苗单位不得承担增殖放流项目苗种供应任务,各级渔业主管部门也不得将其纳入增殖放流供苗单位招标范围。完善中央财政增殖放流项目供苗单位备案核查制度,县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应于每年年底前通过信息系统上报中央财政增殖放流供苗单位相关信息,我部将组织审核和实地抽查,核查不合格的供苗单位将被列入黑名单,同时核查结果还将作为下一年度财政项目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二
加强增殖放流苗种种质监管
(一)科学选择增殖放流物种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增殖放流物种的选择,严格按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开展放流活动。用于增殖放流的亲体、苗种等水生生物必须是本地种。严禁使用外来种、杂交种、选育种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物种进行增殖放流。中央财政增殖放流项目实施单位原则上应在《农业部关于做好“十三五”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16〕11号)所列物种范围内选择适合本地区放流物种,如确需放流不在其范围内的物种,需经省级渔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充分论证并报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备案。各地还要加强对社会大众的宣传教育,加强对宗教界放生活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切实规范各类放生行为,严禁不符合生态要求的物种进入天然水域。
(二)建立放流物种种质评估机制
鉴于我国内陆水域的鱼类、两栖类及爬行类都存在地理种群,为避免跨流域水系放流可能形成的潜在生态风险,增殖放流物种应遵循“哪里来哪里放”原则,即放流物种的亲本应来源于放流水域原产地天然水域、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或省级以上原种场保育的原种。各地应加强对供苗单位亲本来源的监管,建立适宜放流物种和放流水域科学评估机制,明确本地区可放流物种和可放流水域,并予以公布。
(三)加强增殖放流苗种种质检查
县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应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中央财政经济物种增殖放流苗种供应有关情况的通报》(农办渔〔2015〕52号)要求,严把放流苗种种质关口,从招投标方案制定、供苗单位资质审查、实地核查等多方面入手,加强放流苗种种质监管。特别是在放流苗种培育阶段,增殖放流项目实施单位应组织具有资质的水产科研或水产技术推广单位,在放流苗种亲体选择、种质鉴定等方面严格把关,加强对供苗单位亲本种质的检查。省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应组织相关科研单位加强放流物种种质鉴定和遗传多样性检测应用技术研究,加快推动增殖放流苗种种质鉴定工作开展,为保障水域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提供有力支撑。
三
强化增殖放流苗种质量监管
(一)规范增殖放流苗种质量检验程序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放流水产苗种必须进行疫病和药残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放流。增殖放流苗种药残检验按《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增殖放流经济水产苗种质量安全检验的通知》(农办渔〔2009〕52号)执行,苗种疫病检测参照《农业部关于印发鱼类产地检疫规程(试行)>等3个规程的通知》(农渔发〔2011〕6号)执行。各级水生动物疫病防控机构或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应积极配合渔业主管部门做好增殖放流疫病检测工作。放流苗种的检验检疫费用和具体支付方式由检测单位和苗种生产单位协商确定。
(二)强化增殖放流苗种质量监管
各地在组织增殖放流项目招标时,应将增殖放流苗种质量检验要求作为必要条款列入招标文件中,并在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予以明确。苗种生产单位凭检测单位出具的疫病和药残检验合格报告申请参与增殖放流活动,经检验含有药残或不符合疫病检测合格标准的水产苗种,不得参与增殖放流等活动。项目实施单位应将增殖放流苗种疫病和药残正式检验报告归档保存两年以上。一年之内有两次及以上禁用药物检测呈阳性,或连续两年疫病检测不合格的,以及拒绝抽检或不接受监管的水产苗种生产单位应被列入黑名单。
(三)规范增殖放流苗种投放
强化增殖放流苗种投放监管,倡导科学文明的放流行为,禁止采用抛洒或“高空”倾倒的放流方式。加强增殖放流苗种投放技术指导,在增殖放流项目实施方案中明确放流苗种投放方式,并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具体实施。具备条件的应按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程》(SC/T 9401-2010)要求,采取更加科学合理的方式投放苗种,以降低放流苗种的应激反应和外界不利影响。支持科研机构和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开展放流苗种野化训练试验,增加放流苗种野化暂养环节,增强放流苗种适应放流水域环境能力,切实提高放流苗种的成活率。
长江已到无鱼等级 暂定实行10年禁渔
为迎接6月5日“世界环境日”和6月8日“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的到来,昨天(4日),以“保护渔业资源,营造碧海蓝天”为主题的2017年深圳大鹏新区渔业增殖放流活动暨蓝色海洋第五届增殖放流公益活动在深圳桔钓沙莱华度假酒店沙滩举行,近150万尾鱼虾苗被放流入海。
本次活动由深圳市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主办,深圳市蓝色海洋环境保护协会承办。旨在禁渔期内保护渔业资源、促进海洋生物多样性,并以此为契机提升市民的环保热情,吸引更多市民加入到各项保护海洋的行动中。当天活动吸引了500多名环保志愿者、中小学生、爱心企业员工及潜水蛙人参与,共放流14万多尾3厘米长的黑鲷鱼苗,126万尾2厘米长的斑节对虾苗。
据了解,增殖放流是一种用人工方式向海洋、江河、湖泊等公共水域放流水生生物苗种或亲体的活动。也是根据目前水生生物资源状况和水域生态环境状况所采取的一种养护资源、恢复资源的措施。每年在禁渔期举办增殖放流活动已成为迎接“世界海洋日”到来最重要的公益活动之一。
在增殖放流同时,本次公益活动还举行了清洁海洋净滩活动、海洋科普宣教活动和潜水员海底清洁行动,呼吁更多市民关注和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宣扬合理、可持续利用海洋资源,倡导市民“爱护海洋,从我做起”的环保理念。
如何治理河道养鱼涨水问题
长江,黄河是我国的两大主要河流,而随着不断的发展,河流也逐渐遭受到破坏,近日据了解,长江已到了无鱼的情况,那么接下来就跟随本期的城市文化一起来看看长江到了无鱼等级,暂定实行10年禁止捕鱼计划吧!
长江已到“无鱼”等级,暂定实行10年禁渔
据了解,在2019年年底以前,完成水生生物保护区渔民退捕,率先实行全面禁捕;2020年底以前,完成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保护区以外水域的渔民退捕,暂定实行10年禁捕。
这一空前严格﹑正在积极推进中的长江“十年禁渔”措施,出自今年年初多部委联合印发的《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长江鱼类资源严重衰退
长江是我国第一大河流,也是世界上水生生物最为丰富的河流之一。据不完全统计,长江流域有水生生物4300多种,其中鱼类400余种,特有鱼类180余种。保护好长江的生物多样性,事关国家的生态安全与长远发展。
然而,由于长期受到多种人为干扰的影响,长江流域的水生生物资源已经严重衰退。其中,酷渔滥捕是破坏水生生物资源最主要﹑最直接的因素之一。
据介绍如今“四大家鱼”(青鱼﹑草鱼﹑鲢鱼﹑鳙鱼)资源量已大幅萎缩,种苗发生量与20世纪50年代相比下降了90%以上,产卵量从最高1200亿尾降至最低不足10亿尾。部分渔民为了获得捕捞收益,开始采取“电毒炸”,“绝户网”等非法作业方式竭泽而渔,最终形成“资源越捕越少,生态越捕越糟,渔民越捕越穷”的恶性循环。
为什么是十年
以四大家鱼为例,它们通常生长四年才性成熟,连续禁渔十年,这些鱼类得以有二到三个世代的繁衍,种群数量能够显著增加。
实际上,为了保护水生生物资源,我国已经长期实行了禁渔期﹑禁渔区等鱼类资源保护制度。自2003年以来,长江全流域实行每年三个月的禁渔制度。但经过三个月的休渔,7月1日开捕后,过去三个月的繁殖成果很快就被消耗殆尽,许多鱼刚刚出生两三个月就被捕捞上岸,鱼类种群依然无法繁衍壮大。
每年三个月的禁渔制度在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流域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并未从根本上改变长江渔业资源急剧衰退的大趋势。亟须实行更大范围﹑更长时间的十年全面禁渔,给长江水生生物留出更多休养生息的空间和时间。十年全面禁渔是对长江生态系统保护具有历史意义的重要举措,给许多旗舰物种的保护带来了希望。
三峡地区目前最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河道养鱼又称为河道沟渠养鱼、河沟养鱼,外荡养鱼等,包括增殖和养殖两个方面。由于河道的水文特点的原因,使河道养鱼有较大的难度,因而河道养鱼主要在平原或丘陵地区的水流较缓的小河道中开展较多。
一、河道的基本情况
陆地上经常有水流动的泄水凹槽称为河流。流速大,水位不稳,泥沙含量高,水生生物贫乏是河流的共同特征。但不同河流的水文和环境条件差别很大。
大型河流,如黄河、长江等的水文状况很复杂,特别是上、中游,水流很急,水位变化很大,水生生物只有一些着生种类,生物量很低,渔业利用性能很差。大型河流的浮游生物主要是由相通的静水水域流进的,自身生长的只是一些硅藻。下游的条件有所改善,浮游生物量以及底栖生物(摇蚊幼虫和寡毛类)逐渐增加,但比湖泊、水库少得多。
山地溪河主要指山地溪流和大型江河的上游及支流。这种河流的水位落差大,水温低,水质清瘦,饵料生物极度贫乏。只有在改造、开发的基础上用于渔业生产。
平原小河道和沟渠,特别是水网地区的小型河沟,一般都处在人口稠密地区,水流平缓,水位变动相对较小,水质肥沃,浮游生物、底栖生物甚至水生维管束植物都很丰富,来自于村落的生活污水和周围农田的营养物质也很多,因而很适合于养殖。
二、大型河道的鱼类增殖放流和资源保护
大型河道的水文特点决定了它的渔业方式主要是鱼类的增殖放流和资源保护。所谓放流,是指把苗种投放到天然水域,听其自然成长繁殖,以获得资源的再生产。而我国湖泊,水库投放四大家鱼苗种,不能自然繁殖,又有拦鱼设备限制在一定范围内,在人的管理之下生产,只有增加产量的作用,不能实现资源的再生,因而称之为放养。我国大型河道的放流工作做得很少,但浙江省在这方面工作做得较好。例如:1971年12月份和1972年4-5月,先后向瓯江投放鲢、鳙鱼种约30万尾,1972年7月1日到9月15日在瓯江捕获的5500公斤成鱼中,放流的鲢、鳙占90%以上。钱塘江水系自1958年人工放流以来,四大家鱼渔获量占总渔获量的比例已由放流前的8%上升到40%(1972年)。
乌苏里江和图们江也先后搞过大麻哈鱼的人工放流,有一定的效果。而大麻哈鱼放流在日、美等国已有百余年历史,成效显著。日本放流幼鱼的体长34-59厘米,1974-1983年回归率为41-63%。我国大型河道鱼类资源的保护只有从控制水土流失和控制污水排放以减少河水泥沙含量和减轻水污染这两个关键环节着手,同时对捕捞进行限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除了在大型河道上建立的水库以外,真正在大型河道的渔业养殖方式非常少。四川近几年出现的船体金属网箱养鱼,可设置于流速较大的江河,如涪江、嘉陵扛中。这种养鱼方式是制做一条两头为密封舱,船体为空框架,外包金属网的铁船,空框架内设置网箱进行养鱼。它的特点是抗水流能力强,产量很高。
三、山地河道的渔业开发
由于山地河道环境条件特殊,养鱼很困难。但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人为改造和开发,用于养鱼。
在条件较好的地方可建设小型水库或塘堰实行综合养鱼,包括与畜牧业相结合进行施肥、投饵养鱼。
可以利用山地的自然地势建设流水养鱼场。因为山地溪河往往落差较大,容易找到合适的场地建设流水养鱼场,引入自然流水,不费能源又可获得高产,如果水温低,可以饲养名贵的鲑鳟鱼类。
湖北省有的山区,利用山地溪河试养大鲵(娃娃鱼)也是很好的开发方向。
四、平原小河道、沟渠养鱼
平原小河道、沟渠条件优越,可以进行拦养和网箱养鱼。
(一)拦养
拦养就先在某一河段的上、下都设置拦网或竹箔,然后在围拦内进行养鱼。
1.围拦的建设 有竹箔、网箔或拦网三种形式。竹箔适合于水流较缓,水深不大的河道,拦网适合于较宽、较深的河道。其设计建造方式与湖泊、水库的有关拦鱼设施相同。
2.围拦内河道的清整 主要目的是清除污泥和凶猛鱼类。底部污染可用挖泥船或小型夹泥船清除,或待干旱、枯水季节时人工挖出。清除污泥会使水环境条件得到改善,防止水质恶化。河道的凶猛鱼类主要是翘嘴红鲐,蒙古红鲌、乌鳢等,可采用药物、钩钓、网具反复捕捞等方式进行清理,以保证放养鱼种的安全。
3.鱼种放养 由于平原小河道水质肥沃,浮游生物、腐屑丰富,水一直处于定向交换状态,溶氧也较充足,周围很容易采集到水草、螺、蚬等天然饵料,因而有两种放养方式:
(1)依靠丰富的浮游生物饲养鲢、鳙鱼,适当搭配其他鱼类,不投饵或投饵量很少。鲢、鳙(4:6)鱼种占总放养量的70%左右,其余30%主要青鱼、草鱼、鲂、鳊鱼、鲫、鲤(鲤、鲫、鳊占20%左右)。由于拦鱼设备要求要有较大过水能力,因而要求四大家鱼鱼种全长应在133厘米以上,并有一定比例的2龄鱼种(主要是指草鱼、青鱼),鳊、鲂全长99厘米以上,鲤、鲫鱼66厘米以上,放养量应根据水面大小、水质肥瘦等具体情况灵活掌握。条件较差的,可放200-300尾/亩,条件较好的可放300-500尾/亩,有的河道的放养量还可更高。
广西南宁市城市内河养鱼,面积140亩,1956年9月至1957年3月间,投放鱼种1811万尾,平均每亩放1294尾,其中,鲢占44%,规格92-165厘米;鳙占28%,规格10-165厘米。鲤占23%,规格26厘米;草鱼占5%,规格10-165厘米。1957年4月捕捞,生产成鱼48吨,平均亩产3425公斤。
(2)吃食性鱼类占较大比例,主要饵料来源为从周围水域人工采集水草和螺、蚬。这种养鱼方式的面积较小,参照湖泊的围拦养鱼方式进行养殖,不同的是鲢、鳙鱼所占比例比湖泊围拦养鱼的大,一般可达30-50%。
如江苏吴县水产养殖场有河道18亩,平均水深15米,1976年以青鱼为主,搭配草鱼、鲤、鲢、鳙、鳊、鲫,进行投饵、施肥,当年亩产6502公斤,亩净产37645公斤。其中,青鱼占521%,草鱼33%,鲤鱼153%,鲢、鳙、鳊、鲫293%。
4.河道拦养的管理 河道拦养的管理最重要的是管好拦鱼设备,拦鱼设备一旦损坏造成逃鱼,后果不堪设想。必须对拦网、竹箔等及时检查、维修、清除污物。有些河道经常有船只通过,因而应派专人管理过船升降滑轮。除此之外,还应搞好防盗、防洪、防污染等工作。
(二)其他养鱼方式
根据河道的条件,在浮游生物丰富,流速较小的河道中,可设置鲢、鳙鱼网箱,全靠天然饵料养殖。如四川铜梁县平滩区乡镇边的河道,水质肥沃,水位变化小,水流缓慢,设置鲢、鳙网箱,1992-1993年折合亩产达1-2万公斤。 水质较好的河道也可设网箱养吃食性鱼类。
在终年有水流的引入沟渠上可进行渠道金属网箱养鱼。这种养鱼方式是:在网箱设置处对渠道一边的岸扩宽改造,然后用金属网片围成40-60平方米的箱体,参照流水养鱼和网箱养鱼的措施进行精养,产量可达150公斤/平方米以上。目前这种养鱼形式在四川眉山一带非常普遍。
海洋环境保护可以从哪些方面开展如何进行
1 三峡库区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库区不断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积极开展生态环境综合
治理工程,新建了4个自然保护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万余km2,森林覆盖率和城市绿化率均得到一定程度提高,生态环境有了一定改善。但是,库区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环保工作尚面临几个主要问题。
11水污染严重
1999 年,库区废水排放量共101 亿t,COD排放总量为278万t,其中工业废水71亿t,有近1/3的工业废水未达标排放;生活污水30亿t,集中处理率仅77 % 。据1999 年长江水质综合评价结果表明:长江重庆段17个监测断面水质级别中,二类水体仅占59%,三类水体占176%,四类水体占706%,五类水体占59%。长江、嘉陵江、乌江“三江”重庆段大肠菌群、非离子氨、COD 等10 项指标超标。库区次级河流污染更为严重,56% 的断面水质不能满足水域功能要求。
整个三峡库区城市江段中,水质受污水影响的江段总长为2897km,宽2~150m,重庆江段污染带最长,为573 km ,占库区污染带总长的747%。
12生活垃圾量大
库区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74362万t,危险废物395万t,工业固体废物历年堆存量达3000多万t,综合利用率约为43%。按城市非农业人口人均产生生活垃圾量1kg/d计算,三峡库区城市生活垃圾总量为178万t/a。目前仅基本做到清运出城进行简易处理,无害化率仅为71%。各种废弃物散乱堆放,有的甚至直接沿岸倾倒,在雨水浸泡和洪水的冲刷下,大量的污染物汇入江河,造成三峡水库严重的水污染,是导致三峡库区水体大肠菌群全面超标和干流丰水期水质恶化的主要原因之一。
13船舶污染日趋严重
库区船舶年产生活垃圾约3 万t,其中入江约8000t,船舶生活污水产生量约1800 万t 左右,其中含油污水约近40万t,排放COD约600t,石油类100余t。库区农药化肥污染、水面集中养殖污染、乡镇企业污染等也较为突出,1999 年库区农药使用量就达11606t,其中有机磷农药占有一半以上份额。
14森林覆盖率低,城市人均绿地少
多年来的破坏性垦荒、乡镇企业的无序发展和新城区的开发建设,对原有森林植被破坏相当严重,导致库区森林覆盖率大幅度减少,仅为223%。库区两岸的多数区县森林覆盖率仅75%~136%,平均不到10%。且林种结构不尽合理,成熟林、特种林、经济林比例低,中幼林所占比重极大,涪陵、丰都、奉节等地中幼林比例甚至高达90% 以上,基本无成熟林。库区森林群落结构简单、功能失调,植被处于逆向演替趋势,由森林向灌丛—草坡—裸岩方向退化。
库区各级城镇的绿化水平均偏低。重庆市主城区人均绿地仅208m2,只相当于全国城市人均绿地面积53m2 的392%,在全国3 5 个百万人口
以上城市中居末位。其他县市就更少,例如万县市的人均公共绿地仅18m2,奉节县城仅03m2。
15生态失衡严重
生物多样性是生态平衡的重要指标和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据统计,三峡库区动植物资源约6500多种,约占全国动植物种类总数的20%,国家一
级保护动植物分别有8种和6种,二级保护动植物分别有35种和22种,
三峡库区还有丰富的第三纪孑遗植物。但由于生物种群赖以生存的森
林覆盖率很低,海拔1000m 以下原始森林残存无几,导致林麝、豹猫
和猛禽数量明显下降,虎豹在库区已濒临绝迹。一些水生物种,如国
家一级保护水生动物白鳍豚、白鲟、中华鲟和长江鲟等,二级保护水生
动物江豚和胭脂鱼等,都面临三峡水库建成后造成生态结构变迁和生
存环境破坏的严峻形势。这一形势直接威胁其生存,而加速濒危。生
态恶化势头如不能有效制止,极有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物种灭绝。
16水土流失严重
三峡库区山高坡陡、地质构造复杂,是全国地质灾害发生严重的地区之一。据移民部门2000年的复查数据表明,三峡库区大小地质灾害点2 万余处,其中前缘在淹没线175m 以下的崩滑体1302 处, 体积达333400 万m3,具有不同程度危险性和潜在危险性的区域有1133处,占崩滑体总数的87%。因崩滑体影响决定搬迁的村庄405 个、城镇60 座。
三峡库区水土流失严重,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62%,达500255万亩,年流入江河的泥沙总量达1亿t以上,这必然加重三峡水库水体泥沙的含量。虽然三峡大坝设计有排沙孔,但不可能解决库区600km 河道的排沙问题,只有加强生态建设,保持水土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17生态环境的污染已从城市向
农村急速扩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乡镇企业遍地开花、无序发展,加剧了环境污染由城市向农村的蔓延。酸雨范围明显向远郊县扩展,pH 值45 等值线区域几乎已覆盖整个库区。有90% 以上的地区为酸性降水区,多年酸雨频率为60%~90%,酸雨pH值多年均值在43左右。库区每年因大气污染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20亿元。
产生上述问题的根源主要有:工业布局的不合理,城市基础设施严重不足,粗放型增长方式使生态环境恶化,能源消耗结构不合理,环保投入严重不足,环境管理薄弱等等。这些问题正随着西部大开发、生态建设的序幕拉开而逐步解决。如,长江流域(重点是三峡库区及其上游)、黄河流域(重点是小浪底及以上地区)列入“十五”水污染治理重点;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还草及治理沙土流失工程;重庆市实施以三峡库区为重点的“青山绿水”工程和主城区为重点的“山水园林城市”工程;1990 年以来国外专家、学者以及国际组织、政府机构代表6000余人次来重庆市进行环保考察和交流,重庆市已被列为中国环境合作示范城市,并获得世界银行环保贷款。
2 三峡库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对策
早在1994 年我国政府颁布的《中国21世纪议程》里,已明确把可持续发展战略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计划的重要指导方针。库区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于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自然和环境的承载能力。三峡库区生态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三峡工程效益的发挥,直接影响到整个长江上游的经济发展,同时对长江中下游地区的城市用水、农田灌溉、防洪以及南水北调工程都有着决定性作用,从而使库区的可持续发展受到全国甚至世界的关注。根据库区生态环境的现状,依照库区的区情,要协调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提出以下几方面的对策。
21 统筹规划、综合决策
要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之一,作为西部大开发的根本和切入点。在进行区域开发、资源开发以及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调整时,必须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统一,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以生态建设确保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经济发展来进一步促进生态环境建设。倡导“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可持续发展原则。
另外,由于三峡库区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对整个长江流域经济带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特殊的地位与重大影响,因此建议国家将三峡库区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列入国家优先和重点治理计划,按照“三河三湖”那样纳入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项目资助、经费投入、银行信贷和利用外资等方面给予优先、倾斜和扶持。同时加强有关生态环境建设的各种专项资金的征、管、用,确保投向。
22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对污染源的治理
结合工业结构调整与技术进步,采取控制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与浓度的措施,加快工业污染源限期治理进度。通过取缔、关停重污染源,淘汰国家禁止的设备和工艺,推行清洁生产;禁止技术含量低、污染严重的企业进入库区,以防新的污染。同时,还可实施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浓度控制,并定期公布各控制断面监测结果,严格其目标考核。其次,加强面源污染的治理。库区的面源污染主要源于农药、化肥和畜禽粪水污染占水体污染总量的40%。控制面源污染的关键在于控制水土流失,提高农药与化肥的产品质量及利用率,大力发展绿色食品等。
23 加强城市规划,合理布局新县城
三峡库区全迁的县城有5座:重庆市的云阳、开县、奉节、丰都和湖北的秭归。在城市建设中一定要结合移民搬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其一,从保护环境的角度出发,城市的布局要考虑地形、气象、水文等对环境的影响。城市工业严重污染区,一定要布置在下风向,同时还要密切注意河流的走向、流量、泥沙流动规律和河流的自净能力,使城市规划与流域规划相结合,加强上下游全流域水资源的保护;其二,城市内部布局也应有利于保护环境。例如,单中心同心圆式,向外发散延伸的城市布局形态,使市中心与周围自然环境相隔越来越远,新鲜空气难
以进入,污浊空气排放受阻,不利于空气的自然调节。而采取多中心组
团带状结构,把城市分为若干个片区,区间用绿化带隔开,可对减轻城
市大气、噪声、热污染等起到积极的作用。同时还应配套建设城市污水
处理系统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系统,合理分布城区公共绿地,建设具有
库区山水特色的新城镇。
24依靠科技进步,增强库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首先,针对三峡库区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研究优选适合环境要求和经济能力的污水处理工艺。库区各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应坚持大中小微结合,采用成熟可靠的技术和科学合理的处理方式。处理工艺应根据处理规模、水质特征、受纳水体的环境功能及当地的实际情况,经全面技术、经济比较后优选确定。其次,生活垃圾的治理也应坚持因地制宜、技术可行、设备可靠、规模适度、治理与利用相结合的原则,合理选择卫生填埋、焚烧、堆肥、回收利用等垃圾处理技术,并对淹没区的建筑废弃物进行回收和综合利用。第三,生态建设也要不断增加科技含量,确保生态建设的质量和效益。一是要研究生态适应性,做到适地适树适草。各县(市)要依据当地林草植被地带分布规律和条件,研究林草植被建设的适宜类型、适宜规模与合理结构和布局,确定科学的林草植被结构及相应的技术支撑措施,并对荒芜区的生态重建进行科技攻关。第四,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预防监测体系。围绕库区生态环境建设与水土保持的重点领域,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手段,建立综合性环境监测中心及
网络系统。可首先在涪陵、万州、巫山、黔江建4个重点监测网络,使库
区的水质、水域生态、重大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得到有效监控,并在此
基础上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25实施制度创新,实行环境资源的有偿使用
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经济的外部性,可利用经济政策,通过市场机制,把由于物质利益不一致造成的经济外部性,内化到各级经济分析和决策过程中,通过事后增加污染成本的方法来消减污染。从而既能有效地约束污染者的排污行为,确保“污染者负担”,又能为政府进行库区环境集中治理筹集资金,或将资金用于清洁生产技术的研究开发等。库区环境污染之所以十分严重,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未实行环境资源的有偿使用。比如企业的排污费标准太低,对城乡居民的生活污水排放及生活垃圾的排放也基本上不收费,污染者造成的经济外部性没有通过市场反映在生产成本中,直接加剧了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恶化。所以,实行环境资源的有偿使用,是库区控制环境污染的根本思路。例如,可以向库区下游流域实施达标水资源的收费政策,2001 年2 月在国内已有了购买水资源的先例。另外还应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和环境经济政策,强化污水、垃圾等污染物处理收费制度。
26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三峡库区目前环境污染严重,需建设的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项目多,环保市场容量大,为发展环保产业提供了有利条件。发展环保产业既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又是增强三峡库区综合经济实力和竞争力的必然选择,还可为环保科技转化为生产力提供产业依托。因此应把环保产业列为优先发展领域,争取成为新世纪的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27加强环境法制建设,依法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
一是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环境保护法规,抓紧制定和完善三峡库区有针对性的法规和技术规定。二是要建立健全有关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制度,比如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排污收费制度、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等。三是要严肃查处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的行为,加强环
境保护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28 积极开展交流与合作,提高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的科技水平通过各种国际学术交流会、技术交易会、展览会,了解世界环保科技的最新动态,学习先进国家治理大江大河、流域和大型水库的成熟经验和方法。通过大型城市废物、污水处理成套设备及生态系统恢复等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和国产化,缩短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同时,还要积极开展东西部合作。东部在我国的改革开放中已先行一步,经济实力和环保技术水平远在西部之上,经历了发展和规范两个历程,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和教训,因此,应广泛开展东西部合作与国际交流,引进先进的技术、项目和高素质人才,争取早日使库区的生态环境研究水平与应用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河南宽信李工:I87…3877…9725提供证书挂靠资质代办
浙沪苏海洋环保合作协议,开展了“长三角”近海环境监测预报、赤潮应急监视监测和海洋倾废监控工作。建立了乐清湾区域海洋环保合作机制,实施环乐清湾海洋环境监测、评价和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监督和跟踪监测,通报乐清湾海洋生态环境状况。
83 海洋保护区建设
2008年底,我省共有海洋保护区9个,较上年新增3个。其中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1个,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4个,省级海洋自然保护区2个、省级海洋特别保护区2个。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浙江省海洋特别保护区规范化管理考核指标(试行)》,并组织开展对已建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与建设工作的检查评估,指导保护区的管理和发展。
84 渔业资源增殖放流
2008年,我省贯彻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继续加大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力度,开展了多品种大规模全方位的资源增殖活动。全省海域放流海蜇、大黄鱼、日本对虾、曼氏无针乌贼、黑鲷、梭子蟹、牙鲆、鮸鱼、黄姑鱼、日本黄姑鱼、梭鱼、厚壳贻贝、缢蛏等13个品种,放流量266354405万尾(只、粒)。
85 赤潮减灾防灾
2008年,我省进一步加强赤潮监视监测工作,建立了以渔民、养殖户、船老大为主的赤潮志愿者监视监测网络,对全省近300名受聘的赤潮志愿者进行了赤潮监视监测技术培训。通过培训,赤潮志愿者在赤潮监视监测工作中已发挥作用,志愿者第一时间报告并经监测单位确认的赤潮达16次。
涉海工程建设项目环境监督管理
2008年,我省出台了《浙江省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核准管理权限划分的通知》。全省共组织环评听证会32场,核准(审核)海洋海岸工程建设项目98个,落实海洋工程生物资源补偿资金约1300多万元;签发海洋倾倒许可证122个,批准倾倒疏浚物439万立方米。
87 海洋监测预报体系建设
2008年,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编制出台了《2008年~2015年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与灾害预警能力建设规划》,确定了全省海洋监测预报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基本建成以省级机构为龙头、市级机构为骨干、县级机构为基础的省市县三级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和灾害预警体系。全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和灾害预警体系的装备水平、技术能力和队伍素质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到2008年底,全省已有海洋环境监测机构25家。
88 限制船舶污染物排放专项行动
2008年,浙江海事局组织开展了限制船舶污染物排放专项行动,对2007年实施油污水排放口铅封船舶的铅封状况、污染物排放及记录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并对铅封损坏的重新予以铅封。共复查铅封船舶947艘,复封59艘,复封率达到100%,实施新铅封船舶110艘。同时,强化对铅封船舶及到港船舶污染排放接收处置情况的现场检查力度,全年共实施船舶防污染现场检查17966次,纠正违章3151起,其中对228起违章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船舶污染物排岸处理16177吨,有效控制了船舶污染物的排放和船舶违法排污行为,取得了较好的整治效果,有效保护了海洋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