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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从生态学角度分析,产生赤潮的主要原因是————?
解析:
赤潮是一种自然现象,也是人为因素引起的。人类早就有相关记载,如《旧约·出埃及记》中就有关于赤潮的描述:“河里的水,都变作血,河也腥臭了,埃及人就不能喝这里的水了”。在日本,早在腾原时代和镰时代就有赤潮方面的记载。1803年法国人马克 · 莱斯卡波特记载了美洲罗亚尔湾地区的印第安人根据月黑之夜观察海水发光现象来判别贻贝是否可以食用。1831—1836年,达尔文在《贝格尔航海记录》中记载了在巴西和智利近海面发生的束毛藻引发的赤潮事件。据载,中国早在2000多年前就发现赤潮现象,一些古书文献或文艺作品里已有一些有关赤潮方面的记载。如清代的蒲松龄在《聊斋志异》中就形象地记载了与赤潮有关的发光现象。
赤潮是在特定的环境条件下,海水中某些浮游植物、原生动物或细菌爆发性增殖或高度聚集而引起水体变色的一种有害生态现象。赤潮是一个历史沿用名,它并不一定都是红色,实际上是许多赤潮的统称。赤潮发生的原因、种类、和数量的不同,水体会呈现不同的颜色,有红颜色或砖红颜色、绿色、**、棕色等。值得指出的是,某些赤潮生物(如膝沟藻、裸甲藻、梨甲藻等)引起赤潮有时并不引起海水呈现任何特别的颜色。
随着现代化工农业生产的迅猛发展,沿海地区人口的增多,大量工农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海洋,其中相当一部分未经处理就直接排入海洋,导致近海、港湾富营养化程度日趋严重。同时,由于沿海开发程度的增高和海水养殖业的扩大,也带来了海洋生态环境和养殖业自身污染问题;海运业的发展导致外来有害赤潮种类的引入;全球气候的变化也导致了赤潮的频繁发生。
目前,赤潮已成为一种世界性的公害,美国、日本、中国、加拿大、法国、瑞典、挪威、菲律宾、印度、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韩国、香港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赤潮发生都很频繁。
赤潮的发生原因
赤潮是一种复杂的生态异常现象,发生的原因也比较复杂。关于赤潮发生的机理虽然至今尚无定论,但是赤潮发生的首要条件是赤潮生物增殖要达到一定的密度,否则,尽管其他因子都适宜,也不会发生赤潮,在正常的理化环境条件下,赤潮生物在浮游生物中所占的比重并不大,有些鞭毛虫类(或者假藻类)还是一些鱼虾的食物。但是由于特殊的环境条件,使某些赤潮生物过量繁殖,便形成赤潮。大多数学者认为,赤潮发生与下列环境因素密切相关。
一、海水富营养化是赤潮发生的物质基础和首要条件
由于城市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大量排入海中,使营养物质在水体中副集,造成海域富营养化。此时,水域中氮、磷等营养盐类;铁、锰等微量元素以及有机化合物的含量大大增加,促进赤潮生物的大量繁殖。赤潮检测的结果表明,赤潮发生海域的水体均已遭到严重污染,富营养化。氮磷等营养盐物质大大超标。据研究表明,工业废水中含有某些金属可以 赤潮生物的增殖。在海水中加入小于3mg/dm3的铁螯合剂和小于2 mg/dm3 的锰螯合剂,可使赤潮生物卵甲藻和真甲藻达到最高增殖率,相反,在没有铁、锰元素的海水中,即使在最适合的温度、盐度、PH和基本的营养条件下也不会增加种群的密度。 其次一些有机物质也会促使赤潮生物急剧增殖。如用无机营养盐培养简裸甲藻,生长不明显,但加入酵母提取液时,则生长显著,加入土壤浸出液和维生素B12时,光亮裸甲藻生长特别好。
二、水文气象和海水理化因子的变化是赤潮发生的重要原因
海水的温度是赤潮发生的重要环境因子,20—30℃ 是赤潮发生的适宜温度范围。科学家发现一周内水温突然升高大于2℃ 是赤潮发生的先兆。海水的化学因子如盐度变化也是促使生物因子—赤潮生物大量繁殖的原因之一。盐度在26—37的范围内均有发生赤潮的可能,但是海水盐度在15—216时,容易形成温跃层和盐跃层。温、盐跃层的存在为赤潮生物的聚集提供了条件,易诱发赤潮。由于径流、涌升流、水团或海流的交汇作用,使海底层营养盐上升到水上层,造成沿海水域高度富营养化。营养盐类含量急剧上升,引起硅藻的大量繁殖。这些硅藻过盛,特别是骨条硅藻的密集常常引起赤潮。这些硅藻类又为夜光藻提供了丰富的饵料,促使夜光藻急剧增殖,从而又形成粉红色的夜光藻赤潮。据监测资料表明,在赤潮发生时,水域多为干旱少雨,天气闷热,水温偏高,风力较弱,或者潮流缓慢等水域环境。
三、海水养殖的自身污染亦是诱发赤潮的因素之一
随着全国沿海养殖业的大发展,尤其是对虾养殖业的蓬勃发展。也产生了严重的自身污染问题。在对虾养殖中,人工投喂大量配合饲料和鲜活饵料。由于养殖技术陈旧和不完善,往往造成投饵量偏大,池内残存饵料增多,严重污染了养殖水质。另一方面,由于虾池每天需要排换水,所以每天都有大量污水排入海中,这些带有大量残饵、粪便的水中含有氨氮、尿素、尿酸及其它形式的含氮化合物物,加快了海水的富营养化,这样为赤潮生物提供了适宜的生物环境,使其增殖加快,特别是在高温、闷热、无风的条件下最易发生赤潮。由此可见,海水养殖业的自身污染也使赤潮发生的频率增加。
显微镜下的赤潮菌
近几年,我国近岸海域污染加剧,赤潮灾害日益频发。有关资料显示,濒临东海的浙江省宁波市,2003年近岸和近海海域记录到的赤潮就有21起,其中赤潮监控区象山港内发生赤潮3起,累计面积约4026平方公里,赤潮生物主要为新月菱形藻和锯齿原甲藻。以上几次赤潮虽存在有毒赤潮生物种类,但均未检出赤潮毒素,未造成人员中毒和大面积养殖水产品死亡。另据浙江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公布的资料显示,2003年浙江海域共发生赤潮49次。赤潮因其越来越频的发生密度和对人们生产、生活产生的巨大影响引起人们的关注。
那么,赤潮是怎样形成的呢炎夏暴雨后,又逢高温闷热天气,碧波荡漾的海湾,一夜之间,湛蓝的海水便会改变了颜色,海风吹来传来阵阵难闻的腥臭味,死鱼虾尸漂浮海面,贝类相继死亡。这就是赤潮发生时的可怕景象。科学家研究认为生产生活污水的过量排放,给海洋带来大量的氮、磷等营养盐,造成海水“富营养化”,海中一些特殊生物--赤潮生物便会急剧而大量地繁殖起来,这就形成了赤潮。
海水中营养盐含量多少就达到富营养化呢有关资料介绍,日本一学者提出划分标准的公式为:
化学耗氧量×无机氮×无机磷÷1500>1即为富营养化。
研究表明,世界上有50多种会引起赤潮的赤潮生物。其中,最普通常见的为夜光虫、腰鞭毛虫、裸甲藻等10个种类。而形成赤潮的主要浮游生物种类不同,赤潮的颜色也不同。如鞭毛藻可引起绿赤潮,某些硅藻产生红褐色赤潮,真正形成红赤潮的浮游生物是夜光虫。科学家根据赤潮的颜色,即可大体判断“赤潮”生物的种类组成。
海水富营养化是产生赤潮的主要原因,而重金属的铁、锰等微量元素以及一些特殊的有机物质,如维生素B1、B12、四氮杂茚、间二氮杂苯、酵母、蛋白质消化分解后的分解液以及纸浆废液都是赤潮生物大量繁殖的重要 因素。当铁、盐、锰含量大于正常海水含量10倍~20倍时,赤潮生物将成10倍的增长。当维生素B12含量高,可使赤潮生物增殖3倍。赤潮的发生受环境和海域的水文气象条件的影响也很大。一般赤潮多出现于海水成层状况严重的海域,这时水体交换不良,当底层出现低氧水团时,也常出现赤潮。海水盐度的突然降低所产生的物理现象,也可使赤潮生物异常繁殖起来。
赤潮的危害
一、赤潮对海洋生态平衡的破坏
海洋是一种生物与环境、生物与生物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复杂生态系统。系统中的物质循环、能量流动都是处于相对稳定,动态平衡的。当赤潮发生时这种平衡遭到干扰和破坏。在植物性赤潮发生初期,由于植物的光合作用,水体会出现高叶绿素a、高溶解氧、高化学耗氧量。这种环境因素的改变,致使一些海洋生物不能正常生长、发育、繁殖,导致一些生物逃避甚至死亡,破坏了原有的生态平衡。
二、赤潮对海洋渔业和水产资源的破坏
赤潮破坏鱼、虾、贝类等资源的主要原因是:
1、破坏渔场的铒料基础,造成渔业减产。
2、赤潮生物的异常发制繁殖,可引起鱼、虾、贝等经济生物瓣机械堵塞,造成这些生物窒息而死。
3、赤潮后期,赤潮生物大量死亡,在细菌分解作用下,可造成环境严重缺氧或者产生硫化氢等有害物质,使海洋生物缺氧或中毒死亡。
4、有些赤潮的体内或代谢产物中含有生物毒素,能直接毒死鱼、虾、贝类等生物。
三、赤潮对人类健康的危害
有些赤潮生物分泌赤潮毒素,当鱼、贝类处于有毒赤潮区域内,摄食这些有毒生物,虽不能被毒死,但生物毒素可在体内积累,其含量大大超过食用时人体可接受的水平。这些鱼虾、贝类如果不慎被人食用,就引起人体中毒,严重时可导致死亡。
由赤潮引发的赤潮毒素统称贝毒,目前确定有10余种贝毒其毒素比眼镜蛇毒素高80倍,比一般的麻醉剂,如普鲁卡因、可卡因还强10万多倍。贝毒中毒症状为:初期唇舌麻木,发展到四肢麻木,并伴有头晕、恶心、胸闷、站立不稳、腹痛、呕吐等,严重者出现昏迷,呼吸困难。赤潮毒素引起人体中毒事件在世界沿海地区时有发生。据统计,全世界因赤潮毒素的贝类中毒事件约300多起,死亡300多人。
赤潮,对水生生物最大的威胁是引起水中缺氧。由于赤潮生物大量繁殖,覆盖整个海面,而且死亡了的赤潮生物极易为微生物分解,从而消耗了水中溶解氧,使海水缺氧甚至无氧,导致海洋生物的大量死亡。因海水缺氧而产生的硫化氢和甲烷对海洋生物也有致死的作用。有些海洋生物,如许多涡鞭毛藻,能将大量的粘性物质排于细胞外,这种粘性物质以及浮游生物死后所排出的粘性物质,能附着于贝类和鱼类腮上,使其窒息死亡。一些微细的浮游生物大量繁殖,也会粘住动物的腮,使其呼吸困难,严重者也可致其死亡。另外,赤潮生物所产生的毒素排入水中还会对海洋生物产生毒素作用。赤潮生物的死亡,还会促使细菌繁殖。有些种类的细菌或由这些细菌产生的有毒物质能将鱼、虾、贝毒死。
当某一海域发生赤潮,对水产业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从近几年海洋环境监测情况来看,由于海洋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某些海域水污染加剧,导致了海洋污染日益严重,赤潮的发生次数和范围日益扩大,不得不引起人们的关注。但就目前的技术手段来看,人们还只能以防为主。做好赤潮监测防治,搞好防灾减灾工作,保护海洋生态,是减少赤潮发生的次数,减少其所带来的损失的最好办法。
赤潮不仅对渔业、养殖业危害甚大,而且还直接对人类的健康产生威胁,在赤潮肆虐的海域,专家提醒人们慎食海鲜,警惕赤潮毒素成为人类的“健康杀手”。
海洋浮游藻是引发赤潮的主要生物,在全世界4000多种海洋浮游藻中有260多种能形成赤潮,其中有70多种能产生毒素。赤潮藻中的“藻毒素”在贝类和鱼类的身体里累积,人类误食以后轻则中毒,重则死亡,因此人们又将赤潮毒素称为“贝类毒素”。
据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袁琪副研究员介绍,贝类毒素是目前已知的最毒的有机化合物,包括麻痹性贝毒、腹泻性贝毒、健忘性贝毒、神经性贝毒等。
人类误食了含有麻痹性毒素的贝类5分钟至30分钟内,轻度中毒会出现嘴唇、舌头周围刺痛的感觉,在中度和严重的情况下,会发展到手臂、腿、颈部,最严重的会导致呼吸麻痹,使人死亡。腹泻性毒素的症状则类似于食物中毒,该类毒素对人体的肝细胞具有破坏作用。健忘性毒素和神经性毒素能使人暂时失去某些记忆,但目前我国还没有发现这两类贝毒。
据统计,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我国已经有600人因误食有毒的贝类而中毒,其中29人死亡。2002年,福建宁德、青田、罗源等地先后发生50多人因食用甲锥螺而中毒,其中3人死亡。
目前,许多国家对贝类中的毒素含量都有严格规定,各国对于进口的水产品质量要求也越来越严格,欧盟对进口水产品的检查包括新鲜度化学指标、自然毒素、寄生虫、微生物指标、环境污染的有毒化学物质和重金属、农药残留等63项指标。由于有一整套完整的海产品监测、管理措施,尽管欧美国家沿海也经常出现有毒赤潮,但海产品中毒事件发生得较少。而我国市场上销售的海产品绝大多数都没有做过毒素检测。
有关专家提醒,毒素常集中在贝类的肝胰腺,人们在食用的时候,应将贝肉中看上去黑黑的一团消化腺剔除掉,这样可以降低中毒几率。在赤潮多发季节,海鲜一次不宜吃得太多,一旦误食有毒贝类,出现舌、口、四肢发麻等症状,首先要进行人工催吐,同时要到医院进行洗胃、灌肠等治疗,防止发生呼吸肌麻痹。
赤潮案例
美国和日本曾是世界上两个赤潮严重的国家。50年代到60年代中期,美国佛罗里达州沿岸几乎每年都有赤潮发生,造成了鱼、虾、贝类的大量死亡,就连以这些生物为食的海龟、海豚也不能幸免。
据日本1979年的统计,在全部的海洋污染事件中,赤潮占8%,从1970年以来,赤潮已成为日本一种不可避免的海洋灾害。以濑户内海为例,1955年前的几十年间共发生过5次赤潮,而1959—1965年10年间就发生了39次;1996—1980年15年间竟先后发生了2589次,平均每年170余次,其中造成严重危害的305次。1975年和1976年两年,每年都在300次以上。据统计,1965—1973年5年间,日本全国因赤潮造成的渔业经济损失达2417亿日元,每年平均几百亿日元。
我国近年来赤潮发生的频率也越来越高,地区也越来越广。据不完全统计,1980—1992年,在我国海域共发现赤潮近300起,是70年代的15倍。赤潮发生的范围涉及南海、东海、黄海和渤海,其中珠江口、湛江港、舟山群岛、长江口、胶州湾、大连湾、辽东湾和渤海湾是赤潮的多发区。
仅1989年一年,我国沿海就有六个地区遭受赤潮的袭击,直接经济损失2亿元以上。其中8—10月份,河北省黄骅市近海26万亩虾池受灾,损失3千万元,唐山市和沧州市则分别因此损失8000万元和3000多万元。1990年在海南岛西北部海域也因赤潮造成2800多万元的渔业损失。
赤潮的预防
为保护海洋资源环境,保证海水养殖业的发展,维护人类的健康。避免和减少赤潮灾害,结合实际情况,对预防赤潮灾害采取相应的措施及对策。
一、控制污水入海量,防止海水富营养化
海水富营养化是形成赤潮的物资基础。携带大量无机物的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排放入海是引起海域富营养化的主要原因。我国沿海地区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基地,人口密集,工农业生产较发达。然而也导致大量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海中。据统计,占全国面积不足5%的沿海地区每年向海洋排放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近70亿吨。随着沿海地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污水入海量还会增加。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向海洋超标排放。按照国家制定的海水标准和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要求,对排放入海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要进行严格处理。
控制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向海洋超标排放,减轻海洋负载,提高海洋的自净能力,应采取如下措施:1、实行排放总量和浓度控制相结合的方法,控制陆源污染物向海洋超标排放,特别要严格控制含大量有机物和富营养盐污水的入海量;2、在工业集中和人口密集区域以及排放污水量大的工矿企业,建立污水处理装置,严格按污水排放标准向海洋排放;3、克服污水集中向海洋排放,尤其是经较长时间干旱的纳污河流,在径流突然增大的情况下,采取分期分批排放,减少海水瞬时负荷量。
二、建立海洋环境监视网络,加强赤潮监视
我国海域辽阔,海岸线漫长,仅凭国家和有关部门力量,对海洋进行全国监视是很难做到。有必要把目前各主管海洋环境的单位,沿海广大居民,渔业捕捞船,海上生产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组织起来,开展专业和群众相结合的海洋监视活动,扩大监视海洋的覆盖面,及时获取赤潮和与赤潮有密切关系的污染信息。监视网络组织部门可根据工作计划,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对赤潮进行全面监视。特别是赤潮多发区,近岸水域,海水养殖区和江河入海口水域要进行严密监视,及时获取赤潮信息。一旦发现赤潮和赤潮征兆,监视网络机构可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跟踪监视监测,提出治理措施,千方百计减少赤潮的危害。
三、加强海洋环境的监测,开展赤潮的预报服务
为使赤潮灾害控制在最小限度,减少损失,必须积极开展赤潮预报服务。众所周知,赤潮发生涉及生物、化学、水文、气象以及海洋地质等众多因素,目前还没有较完善的预报模式适应于预报服务。因此,应加强赤潮预报模式的研究,了解赤潮的发生、发展和消衰机理。为全面了解赤潮的发生机制,应该对海洋环境和生态进行全面监测,尤其是赤潮的多发区,海洋污染较严重的海域,要增加监测频率和密度。当有赤潮发生时,应对赤潮进行跟踪监视监测,及时获取资料。在获得大量资料的基础上,对赤潮的形成机制进行研究分析,提出预报模式,开展赤潮预报服务。加强海洋环境和生态监测一是为研究和预报赤潮的形成机制提供资料;二是为开展赤潮治理工作提供实时资料;三是以便更好地提出预防对策和措施。
四、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海洋
调查资料表明,近几年赤潮多发生于沿岸排污口,海洋环境条件较差,潮流较弱,水体交换能力较弱的海区,而海洋环境状况的恶化,又是由于沿岸工业、海岸工程、盐业、养殖业和海洋油汽开发等行业没有统筹安排,布局不合理造成的。为避免和减少赤潮灾害的发生,应开展海洋功能区规划工作,从全局出发,科学指导海洋开发和利用。对重点海域要作出开发规划,减少盲目性,做到积极保护,科学管理,全面规划,综合开发。另外,海水养殖业应积极推广科学养殖技术,加强养殖业的科学管理。控制养殖废水的排放。保持养殖水质处于良好状态。
五、搞好社会教育和宣传
赤潮一旦发生,其后果相当严重。因此,要经常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介,向全社会广泛开展关于赤潮的科普宣传,通过宣传教育,增强抗灾防灾的意识能力。同时也呼吁社会各方面在全面开发海洋的同时,高度重视海洋环境的保护,提高全民保护海洋的意识。只有保护好海洋,才能不断向海洋索取财富,反之,将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影响海水养殖面积的因素
致广大水产养殖场(户)的告知书
各水产养殖场(户):
为进一步促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健康持续发展,加大水产养殖尾水排放对环境影响的防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海南经济特区水条例》等规定,特告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文昌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年)》(2020年修编)《海南经济特区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20年修编),现有在禁养区及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水产养殖项目,市人民政府依法组织限期搬迁或关停。
二、严格落实《文昌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年)》,限养区内严格限制养殖种类、数量和规模,限养区内现有养殖项目应逐步调整为循环水养殖等与生态文明建设不相抵触的养殖模式,并严格限制养殖种类、数量和规模,鼓励养殖业逐步退出。在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进行水产养殖的,应当向市行政审批局申请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
三、严禁水产养殖场(户)将未经处理的养殖尾水直排入养殖周边环境,禁止将处理不达标的养殖尾水向外环境排放。各养殖户须在2个月内自行选择技术模式完成尾水达标排放的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否则就自行清退。
四、现有水产养殖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需满足海南省地方标准《水产养殖尾水排放要求(DB46/T475-2019)》要求。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由所辖区镇人民政府责令其限期整改,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建设尾水处理设施,若未建设尾水处理设施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由市人民政府依法收回水域滩涂养殖证,并组织限期搬迁或关停。
五、规范水产养殖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环评类别第三项渔业规定依法办理环评手续。
1海水养殖涉及用海面积1000亩及以上的海水养殖项目(不含底播、藻类养殖);围海养殖的养殖企业(户),应当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且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2海水养殖涉及用海面积1000亩以下300亩及以上的网箱养殖、海洋牧场(不含海洋人工鱼礁)、苔茂养殖等;用海面积1000亩以下100亩及以上的水产养殖基地、工厂化养殖、高位池(提水)养殖;用海面积、1500亩及以上的底播养殖、藻类养殖;内陆养殖涉及网箱、围网投饵养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养殖企业(户)应当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且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3除1、2类别以外的水产养殖场(户),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填报网址:六、法律责任(一)水产养殖项目不办理环评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水产养殖项目如不按规定办理环评,由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并责令其恢复原状。其中,应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未报依法报批的,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应办理登记表备案未依法备案的,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水产养殖项目超标排放尾水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产养殖项目超标排放尾水的,由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市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其停业、关闭。如拒不改正,由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三)水产养殖项目不办理养殖证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未依法取得养殖证擅自在全民所有的水域从事养殖生产的,由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补办养殖证或者限期拆除养殖设施。未依法取得养殖证或者超越养殖证许可范围在全民所有的水域从事养殖生产,妨碍航运、行洪的,责令限期拆除养殖设施,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水产养殖项目违规设置排污口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由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拆除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其停产整治。除前款规定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的,由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拆除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产整治。
(五)关于河道管理范围的相关规定。
1根据《海南经济特区水条例》第二十一条,从事下列涉及河道行洪安全和水工程安全的活动时,应当报经市水务部门批准,并按照批准的作业范围和作业方式进行:(1)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2)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爆破、钻探、采砂、挖筑鱼塘、弃置砂石或者淤泥;(3)在河道内拦堵、放置网箱等;(4)在河道滩地进行考古发掘;(5)在水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内埋设管道、缆线,建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在堤防上开缺、凿洞、打桩以及其他施工作业;(6)其他涉及河道行洪安全和水工程安全的活动。
2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爆破、钻探、采砂、挖筑鱼塘、弃置砂石或者淤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由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拆除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文昌市人民政府2022年7月7日
海水污染主要有哪些?
1水体pH值及浊度变化。针对网箱养殖区水环境质量进行调查和研究可以看出,网箱养殖在短期内不会影响周边水体环境的浊度和pH值,但如果采用大规模网箱投饵养殖,各种沉淀物和有机碎屑等的长时间存在则会导致水体透明度及pH值降低,有机物分解及水生生物呼吸作用是最主要的原因。
2溶解氧变化。水质评价的重要指标中包括水体溶解氧,其含量变化能够准确反映海域水环境的质量状况。针对水产养殖有机污染状况进行研究可以看出,大量有机物在氧化分解过程中会消耗极大部分的溶解氧,同时通过厌氧细菌的作用,在脱氧的同时导致有害气体产生,使水生生态环境恶化。可以通过模拟实验的方式对此过程进行深入探究,比如,池底过剩虾饵分解时会导致海水中DO降低,而且能够在24h内降到零值。另外,在高密度贝类养殖过程中,大量溶解氧会被消耗,特别是在水交换条件较差的情况下。针对养殖水体调查分析可以看出,由于养殖所产生的废物分解和鱼类等水生生物呼吸等会降低DO浓度,通常养殖水域越深,DO浓度值越少。
3营养盐变化。在进行海水鱼虾高密度养殖时,通常会投喂大量饵料,分解残饵及粪便等排泄物所产生的物质会导致水体出现富营养化,并且水体强污染源来自于海水养殖所产生的代谢产物。与其他海域相对比可以看出,海水养殖区中存在的总氮、悬浮物、总磷、COD 、BOD等相对较高,与非养殖区相比,水体透明度、pH值及DO却相对较低。因此可以确定,海水养殖所形成的废物会使水体营养物总浓度提高。
4底质变化。与非养殖区相比,海水养殖区呈现的沉降量较大。对贝类养殖海湾生态环境进行研究分析可以看出,高密度养殖区域存在明显的生物沉降作用,与周围水体相比,氮、碳、磷在水产养殖区底泥沉积物中的含量较高,其耗氧量也相对较高,并且残饵在沉积物中极为常见。一旦底泥堆积有机物过量,会使底质理化指标发生变化,加大微生物分解作用,使底泥溶解氧降低,甚至因无氧或缺氧而呈现还原态。另外,由于海水中大量硫酸盐的存在,在沉积物吸附作用下,会向底层进行渗透扩散。因此,在海水养殖区的底泥沉积物中,无机氮、COD、硫化物、无机磷等含量较高。
5浮游生物和底栖生物。相关研究表明,高密度海水养殖会对水中浮游生物优势种群造成一定影响。由于水体营养物质及饵料施用量增加,会促进浮游植物的大量繁殖,但是随着养殖规模的扩大以及时间的延伸,会出现营养物质富集、光照降低、水质恶化等现象,导致浮游植物的数量不断减少。由于不同藻类所需要的营养元素有所差异,水质恶化的同时,也使藻类优势种群发生变化,由硅藻类转变为蓝藻类。
作为滤食性动物,贝类具有较强的滤水能力,一旦进行高密度养殖,会对摄取的浮游植物和有机颗粒进行过滤,这就会严重影响浮游植物和种群结构,增加微型浮游植物所占比例,从而对生态系统造成显著影响。
在鱼类养殖产业中,底栖动物作为优良饵料,也是水质评价的重要指标,其中鱼类粪便、残饵等会对水质及水体营养状况造成损害,还会影响底栖动物的数量、种类以及生物量。与非网箱区相比,网箱养鱼区底栖动物现存量较少,网箱下方及邻近水域存在大量生物粪便和残饵,在分解时会导致大量氧消耗,底栖动物的数量大幅度下降,随着网箱距离的不断加大,其影响作用不断减小。
海水污染有哪些表现?
海水污染主要有以下:
海洋污染物依其来源、性质和毒性,可分为以下几类:
①石油及其产品(见海洋石油污染)。
②金属和酸、碱。包括铬、锰、铁、铜、锌、银、镉、锑、汞、铅等金属,磷、砷等非金属,以及酸和碱等。它们直接危害海洋生物的生存和影响其利用价值。
③农药。主要由径流带入海洋。对海洋生物有危害。
④放射性物质。主要来自核爆炸、核工业或核舰艇的排污。
⑤有机废液和生活污水。由径流带入海洋。极严重的可形成赤潮。
⑥热污染和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工业冷却水和工程残土、垃圾及疏浚泥等。前者入海后能提高局部海区的水温,使溶解氧的含量降低 ,影响生物的新陈代谢,甚至使生物群落发生改变;后者可破坏海滨环境和海洋生物的栖息环境。
海洋污染(marine pollution)通常是指人类改变了海洋原来的状态,使海洋生态系统遭到破坏。有害物质进入海洋环境而造成的污染,会损害生物资源,危害人类健康,妨碍捕鱼和人类在海上的其他活动,损坏海水质量和环境质量等。海洋面积辽阔,储水量巨大,因而长期以来是地球上最稳定的生态系统。由陆地流入海洋的各种物质被海洋接纳,而海洋本身却没有发生显著的变化。然而近几十年,随着世界工业的发展,海洋的污染也日趋严重,使局部海域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并有继续扩展的趋势。
海洋环境污染怎样避免?
1、船舶造成的污染
何谓船舶造成的污染,是指因船舶操纵、海上事故及经由船舶进行海上倾倒致使各类有害物质进入海洋,海洋生态系统平衡遭到破坏。船舶造成污染的特征:(1)经由船舶将各类污染物质引入海洋。(2)污染物质进入海洋是由于人为因素而不是自然因素,也就是说污染行为在主观上表现为人的故意或过失。(如:洗舱污水、机舱污水未经处理排入海洋)(3)污染物进入海洋后,造成或可能造成海洋生态系统的破坏。
船舶造成的污染主要表现为:(1)船舶操作污染源,这种污染的产生主要是船舶工作人员的故意或过失造成的。如:有的船舶工作人员故意的将含有有害物质的洗舱污水排入海洋,船舶机舱工作人员故意将含有污油的机舱污水未经处理排入海洋,还有的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错开伐门将燃油排入海洋。(2)海上事故污染源,船舶由于发生海上事故,如:船舶碰撞、搁浅、触礁等事故使各种污染物质,主要是燃油外溢、油舱由于事故破裂造成的渗漏对海洋造成的污染。(3)船舶倾倒污染源;这种污染源的产生,主要表现在,经由船舶故意的将陆地工厂生产所产生的生产废料、生活垃圾、清理被污染的航道河道所产生的带有污染物质的污泥污水,倾倒入海洋。所以说船舶污染是造成海洋污染的原因之一。
2、海洋石油开发对海洋造成的污染
我国海域石油蕴藏量十分丰富,目前多数开发者集中在近海海域勘探开发。随着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的飞速发展,有的钻井船和采油平台,人为的将大量的废弃物和含油污水不断地排入海洋,因此,海洋石油开发也是目前造成海洋污染的原因之一。在不同的程度上对我国近海海域的自然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海洋石油开发对海洋造成污染主要表现在;(1)生活废弃物、生产(工作)废弃物和含油污水排入海洋。(2)意外漏油、溢油、井喷等事故的发生。(3)人为过程中和自然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含油污水流入海洋中。石油进入海水中,对海洋生物的危害是非常严重的,石油进入海水后,使海水中大量的溶解氧被石油吸收,油膜覆盖于水面,使海水与大气隔离,造成海水缺氧,导致海洋生物死亡。对幼鱼和鱼卵的危害是很大的,在石油污染的海水中孵化出来的幼鱼鱼体扭曲并且无生命力,油膜和油块能粘住大量的鱼卵和幼鱼使其死亡。油污使经济鱼类、贝类等海产品产生油臭味,成年鱼类、贝类长期生活在被污染的海水中其体内蓄积了某些有害物质,当进入市场被人食用后危害人类健康。
3、工厂对海洋的污染
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政策的不断深入人心,有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跨越,沿海居民对滩涂养殖利用面积正逐年扩大。从养鱼、养虾、养蟹、到养殖比前述更有经济价值、更珍奇的水生动植物。这些养殖业的发展,带动了水产市场的繁荣,丰富了人民群众的饮食生活,提高了饮食水平。增加了养殖户的经济收入,给一部分人创造就业机会。可是,近几年来,在我国沿海时常发生海水赤潮等海水变质现象。那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除气侯因素外,再就是人为因素所造成的。除前面所述的两种原因以外,还有一种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陆地工厂对海洋的污染。陆地工厂对海洋的污染主要表现在,(1)与海相通的河流两岸的造纸厂、化工厂等利用河道排放污水而流入海洋。(2)含有污染物质的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倾倒河岸或河道,随河水或涨落潮流入海洋。如,2001年天津海事法院受理的河北省乐亭县19家养殖户状告河北省迁安市书画纸业有限公司等五单位滩涂污染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就是典型的陆地工厂利用通海河道排污造成海洋污染的案例。本案19位原告都是在河北省乐亭县王滩镇小河子(滦河)入海口两岸对虾和滩涂贝类养殖区从事日本对虾和青蛤养殖。滦河位于河北省承德市和唐山市境内,从承德流经唐山地区的迁西、迁安、滦县、滦南、乐亭,于乐亭县姜各庄入海。滦河在滦县响螳分流,进入乐亭中部的支流最终流入小河子,在王滩镇新海庄入海,在小河子入海口两岸有上万亩虾池及滩涂贝类养殖区。2001年4月下旬至5月中旬,因滦河上游排放污水造成在小河子入海口两岸部分渔业水域污染而引起养殖对虾和滩涂贝类死亡事故。事故造成小河子入海口两岸受污染水域的养殖面积共计705615亩,其中对虾养殖水面面积656115亩,滩涂贝类养殖面积495亩。5月30日调查人员对小河子闸养殖区的对虾和滩涂贝类死亡现场进行调查,结果发现6796%的青蛤死亡,日本对虾的平均死亡率为51%。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系唐山市滦河沿岸工矿企业向滦河排放未经达标处理的污水所致。
海水养殖废水是如何进行处理的?
用高科技来净化以被污染的水资源,让其再次被人们利用,从而达到优水优用的理念观.现在正是科技发达的时代,一些净化水的高科技产品也相应的问世.这代表污染水可以被人们再次使用.现在一些地方,采取水资源分级使用:优水优用,劣水劣用.总的来说,提高环保意识,能有效的保护安全用水
(三)水体污染防治途径
防治水体污染,应从整体出发,走综合防治的道路。综合防治就是以一个水域、水系或城市水环境作为污染防治对象,运用行政管理、法制、经济和工程技术等多种措施进行防治,使其恢复和保持良好的水质及正常使用价值
a、推行清洁生产
通过调整工业结构和改善工业布局等调控措施,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生产效率,减少污染源的排放,不仅提高经济效益,而且更有效达到环境治理的目标。
b、回收有用物质
c、发展节水型工业
二、大气污染与防治
在自然地理学上,大气是由于地的引力而随地球旋转的对流层、平流层、中间层、外层多种气体的混合物。其组成包括恒定的、可变的和不定的三个部分。
海水养殖废水处理系统包括相连通的斜板沉淀池与三段式脱氮除磷池,三段式脱氮除磷池包括顺序设置的配水区、缺氧段、好氧段、除磷段和集水区,缺氧段填充砾石基质,好氧段填充沸石基质,并设置穿孔曝气管,除磷段填充除磷功能填料基质,斜板沉淀池底端设置进水管路,斜板沉淀池顶端与配水区相连通,集水区设置出水管路,集水区与配水区之间设置回流管路,使部分处理后水通过回流管路输送回配水区。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能同时降低水体中浊度、溶解性COD和氮磷含量,创造性地将A/O生物接触氧化工艺与吸附除磷技术相结合应用于海水处理领域,适用于解决大规模养殖废水净化排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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