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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业用地可以建厂房吗
1、农业用地是否可以建厂房,视情况而定:
(1)农业用地在有批准文件时可以自由建设厂房,但同时还要具备农用地转让手续;
(2)如果没有批准文件,属于违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五十七条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二、申请设施农用地的流程是怎样的
1、用地者向所在镇街提出书面申请;
2、国土员现场勘查,核实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报区国土局审查;
4、区政府审批。
农村耕地可以建厂房吗?农村建厂房需要办哪些手续?
农村耕地养殖理论上是可以盖房子的,但是要经村委会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属合同方可。
根据《中户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也就是说不可以私自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需要与村委会协议,签订土地使用权属合同方可使用建房。
农业设施用地建厂房算违建吗
网友:该地区为开发区,但是周边大多是乡镇农耕用地,很多人租赁了耕地建厂房,租赁村里耕地建厂房算是违建吗?农村建厂房需要办哪些手续?
一、租赁村里耕地建厂房算是违建吗
(一)耕地可建厂房服务于农业生产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 )(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设施农业用地按农用地管理。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其性质属于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生产结束后,经营者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土地复垦,占用耕地的应复垦为耕地。非农建设占用设施农用地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农业设施兴建之前为耕地的,非农建设单位还应依法履行耕地占补平衡义务。
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
1、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
2、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
3、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池和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
4、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单层,小于15平方米)用地等。
附属设施用地是指直接用于设施农业项目的辅助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
1、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等技术设施以及必要管理用房用地;
2、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畜禽养殖粪便、污水等废弃物收集、存储、处理等环保设施用地,生物质(有机)肥料生产设施用地;
3、设施农业生产中所必需的设备、原料、农产品临时存储、分拣包装场所用地,符合“农村道路”规定的场内道路等用地。
配套设施用地是指由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包括: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等用地。
《通知》还规定,各地应严格掌握上述要求,严禁随意扩大设施农用地范围,以下用地必须依法依规按建设用地进行管理:经营性粮食存储、加工和农机农资存放、维修场所;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各类庄园、酒庄、农家乐;以及各类农业园区中涉及建设永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展销等用地。
(二)耕地建厂房应控制用地规模
《通知》规定,合理控制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规模。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5%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其中,规模化养牛、养羊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比例控制在10%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5亩;水产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
根据规模化粮食生产需要合理确定配套设施用地规模。南方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种植面积500亩、北方1000亩以内的,配套设施用地控制在3亩以内;超过上述种植面积规模的,配套设施用地可适当扩大,但最多不得超过10亩。
由以上第(一)和第(二)点可知,如果所建厂房为服务于农业生产且不超过以上规定的用地规模,那耕地建厂房是可以的。
二、农村建厂房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农业设施的建设与用地由经营者提出申请,乡镇政府申报,县级政府审核同意。申报与审核用地按以下程序和要求办理:
(一)经营者申请。设施农业经营者应拟定设施建设方案,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用地面积,拟建设施类型、数量、标准和用地规模等;并与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土地使用年限、土地用途、补充耕地、土地复垦、交还和违约责任等有关土地使用条件。协商一致后,双方签订用地协议。经营者持设施建设方案、用地协议向乡镇政府提出用地申请。
(二)乡镇申报。乡镇政府依据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经营者提交的设施建设方案、用地协议等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乡镇政府应及时将有关材料呈报县级政府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乡镇政府及时通知经营者,并说明理由。
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经营者应依法先行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农户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三)县级审核。县级政府组织农业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审核。农业部门重点就设施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承包土地用途调整的必要性与合理性,以及经营者农业经营能力和流转合同进行审核,国土资源部门依据农业部门审核意见,重点审核设施用地的合理性、合规性以及用地协议,涉及补充耕地的,要审核经营者落实补充耕地情况,做到先补后占。符合规定要求的,由县级政府批复同意。
设施农用地审核同意后,乡镇政府具体监督设施建设和用地协议的实施,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土地变更调查、登记和台帐管理等相关工作,县级农业部门做好土地承包合同变更和流转合同备案、登记等工作。
有养殖营业执照,可以在自家责任田里搞养殖业,可以建房吗?
法律分析:如果建房前,已经将农用地依法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了相应的手续,那就是不属于违法建筑了。
法律依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其中,作物种植设施用地包括作物生产和为生产服务的看护房、农资农机具存放场所等,以及与生产直接关联的烘干晾晒、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等设施用地;畜禽水产养殖设施用地包括养殖生产及直接关联的粪污处置、检验检疫等设施用地,不包括屠宰和肉类加工场所用地等。
养殖合作社在自家扩建厂房可以吗?还需要什么手续建房
这个要看你的养殖规模,一般来说,普通家庭养几只乃至十几只鸭子,用于日常的生活经营,那个是不违反法律规定的。
但是如果养殖规模较大,可能会存在相关的违法情况。而且在你自家的责任田内,如果搭建了养殖所用的厂房等等,那么该建筑也是违法建筑。
如果在自家责任田里搞养殖业建房,需要办理土地审批手续,再办理规划建设许可手续,方能建设。
现在办养殖合作社需要需要盖厂房。因为养殖合作社需要申请营业执照,而营业执照通常需要有办公地点。而且,随着产业发展,养殖合作社也需要盖厂房。国家鼓励兴办专业合作社,有相关政策支持,可以争取项目资金来壮大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条件。通过合作社这一组织联结广大养殖农户,针对合作社的条件把以前各自为政的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统一起来,以来提高社员的养羊生产水平和组织化程度,从而达到规模赢得市场,市场带动效益。
养殖合作社营业执照办理
第一:预约登记合作社名称,到所在地行政大厅工商局窗口,须带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第二:办理防疫合格证,去所在行政大厅畜牧局窗口;
第三:准备合作社资料,包括合作社章程,内有出资明细及亲自签字、房屋产权证明、经营场所证明、身份证证明,必须有本村村委会盖章;
第四:土地证明,去当地土管所办理,
第五:环境评定证明,去环保局办理
第六:户籍证明,去当地派出所;
第七:去当地工商所,呈递以上资料,等待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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