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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东韶关翁源法院审结一宗盗窃案,该案被告人曹某三年多来一直盗窃公用自来水供自家鱼塘养鱼,所盗窃水量有6万余立方米之多。此前,曹某承包了两口池塘用于养鱼。2017年下半年,因天气炎热干旱,曹某的鱼塘所储的水已不能满足养鱼需要,考虑到缺水会影响鱼苗生长,曹某为了能让鱼塘得到持续的水源供给,对鱼塘旁经过的自来水管动起了歪脑筋。随后,曹某从家中携带旧水管、电焊机等工具,找到一条自来水管后,在该水管上烧开一个孔,使用电焊机将携带的旧水管私自焊接到自来水管上,使自来水流入其鱼塘,以此实现鱼塘每日供水。因怕被人发现,曹某还用周边的草将焊接的水管遮掩起来。半年后,曹某窃水的行径被人发现,曹某被迫中止窃水,将该旧水管弃置不再使用。500)this.width=500" src=upload/news/n2021072810232271.jpg>2020年10月,曹某发现之前弃置水管的位置有自来水涌出,再次故技重施,使用塑料管将涌出的自来水引入其鱼塘。直至2021年1月,翁源县自来水有限公司发现曹某盗窃自来水一事,向公安机关报案。经测算,曹某合计盗水68659.2立方米,价值5.4万余元。事发后,曹某家属与自来水公司达成赔偿协议,由曹某分两期向自来水公司赔偿自来水费、维修费、检修费等各项费用8.5万元。翁源法院审理认为,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曹某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罚,与被害单位达成赔偿协议,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曹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等,翁源法院依法判决曹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作者:黄健婷 蓝洁雯 朱凯丽来源: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养鱼户偷自来水,这个养鱼户并不是第一个。2018年11月15日下午,在江苏宿迁宿城区罗圩乡一处20多亩大的鱼塘边,宿迁银控自来水公司的稽查人员正用铁锹清理地上的砖头块,扒出埋在地下的塑料水管。水管埋得比较隐蔽,埋在地下大概有15公分深,直径大概有两公分,一直往鱼塘里放水,一天24小时一直排水。500)this.width=500" src=upload/news/2021072810232863.jpg>距离鱼塘仅有5米左右的地下,就埋着自来水公司的供水支管网,稽查人员发现的这根塑料水管就偷接在供水支管网上,直通鱼塘,还在源源不断的排出自来水。稽查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在查抄水表时,听到了流水声,才对鱼塘主的用水情况产生了怀疑,再三勘查后,找到了水管的位置,才确认了鱼塘主的偷水行为。稽查人员了解到,从2015年10月份开始,到现在为止,一直往鱼塘里放水,大概放了6万多吨水。在确认了鱼塘主的偷水行为后,稽查人员立即切断管线,并报警处理。目前,鱼塘主陈某承认自己的偷水行为,正接受宿城公安分局罗圩派出所的调查处理。但是我们都知道,这处理过的自来水里含有氯气,这样的水怎么能用来养鱼呢?记者了解到,从今年初到现在,宿迁银控自来水公司已查处近百起大大小小的偷水案件,金额从几百元到万元不等。按照《宿迁市城乡供水管理办法》规定,自来水公司将根据取水管道口径和实际用水时间计算取水量,按每吨1.6元对偷水者进行处罚赔偿。此外,偷水行为构成盗窃,公安机关会按照盗窃金额依法处罚。(来源:宿迁电视台,楚风夜话栏目)wWw.yiLeen.COm.cN艺莲园专注中国农业种植和养殖技术的综合性农业知识网站,涵盖蔬菜,水果,园林花卉,茶叶,粮油,饲料食用菌,温室灌溉,农业机械,水产,渔业,畜牧家禽,特种养殖,农业会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