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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牌县位于潇水中游,全县境内有大小河流51条,其中潇水河上下游全长81.5公里,流经我县八个乡镇。全县水域总面积约7.3万亩,可供天然捕捞水面6.5万亩。为做好全县渔政管理,保护天然水域渔业资源,近年来,县畜牧水产局想方设法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强化渔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 一、近年渔政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执法力量不断充实。县畜牧水产局确定了渔政工作分管领导,组建了渔政执法大队,由一名副科级干部任队长,从水产、办公室、畜牧和县动物卫生监督所4个业务股室抽调7名精干人员组成。 2.执法装备基本到位。执法大队配备了渔政执法船、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等执法设备,执法人员定做了渔政执法制服,实行挂牌着装执法。 3.工作经费全力保障。为做好渔政管理工作,保护潇水河生态平衡,我局在全局工作经费预算有限的情况下,对渔政执法工作经费做到需要多少、解决多少。2013年用于渔政执法工作经费达7.82万元,差不多占了县财政预算我局的工作经费总额的1/3。 4.渔政宣传全面深入。请市县电视台制作了渔政管理专题报道,宣传渔政工作。制作了渔业法律法规语音宣传光碟,在动物卫生监督车和渔政执法船上安装了大喇叭,水上陆路进行宣传。报请县政府下发了《双牌县人民政府关于在潇水河双牌段实行春季禁渔和设立长年禁渔区的通告》,并印发到渔民渔船、张贴到村组码头。在河岸、码头、村庄共制作了固定宣传标语、牌匾18张,每年举办1次以上的渔民安全生产培训班,多形式、全方位提高渔民合法捕捞和安全生产意识。 5.渔船监管规范到位。对全县渔船实行了台帐管理,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设施检查。与渔船船主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和《安全生产承诺书》,要求捕捞业主承诺不进行电鱼、抬网捕鱼等非法捕捞行为。 6.专项整治扎实有效。我局设立公布了渔政举报电话,做到24小时值班。渔政执法队采取沿河巡逻、蹲点守候、突击打击等方式,严厉打击各种非法捕捞行为。基本上做到了每周常规执法监管2次以上,接到举报执法人员随时出动,将渔政管理工作变原来的阶段性监管变为日常性管理。2012年以来,全县共开展渔政执法192次,查处无证捕捞、电鱼、抬网捕鱼、禁渔期内捕捞等非法行为83起,收缴电渔机、电渔杆、网具等捕捞工具46套(张),拆除抬网53张(次),围子网6张。通过采取一系列的监管措施,全县各种非法捕捞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有力的保护了潇水河水域渔业资源,保障了渔业安全生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渔政管理范围广。潇水河贯穿我县8个乡(镇场),全县共有渔船船舶检验证、渔船登记证、捕捞许可证等"三证"齐全的渔船150艘,申请办证的渔船200多艘。双牌水库和五里牌水库将潇水河水域分成三段,我县的一艘渔政执法船放在双牌水库大坝上,只能管理上游水面,对下游水面的监管缺少执法交通工具。水域面积宽,渔船多,渔政管理难免会出现顾此失彼的现象。从近年查处的非法捕捞行为来看,多数当事人是没有办理"三证"的。 2.执法环境差。由于电鱼者多在傍晚、夜间或凌晨进行,要想抓住当事人,必需在下班后且多要在夜晚抹黑进入河面。白天,电鱼的船看见执法船就远远的逃离,河面情况复杂,出于安全考虑渔政执法船不能追逐渔船。晚上,河面一片漆黑,渔政船只本身安全也难以保证。加之现在通讯发达,渔政人员一出动,就有人通风报信,非法捕捞者躲开了,渔政执法取证难。 3.执法力量较弱。按照县编办核定,我局水产渔政股只有编制2名,既要负责全县渔政工作,还要承担水产生产管理。渔政执法,由于影响到当事人的利益,执法过程他们大多不服从管理,说话粗鲁,动作野蛮。根据我县渔政执法的实际,一般要6个人以上才有利执法。虽然近年来我局从各股室抽调人员成立了渔政执法大队,但由于各股室的业务工作繁多,执法人员不能仅仅全身投入渔业行政管理中。 4.职能部门配合不够。相关乡镇政府和职能部门工作多,抽调人员进行渔政联合执法时间少。渔政执法过程中,常常遇到违法者不服从管理,不接受处罚,由于渔政人员执法权力有限,导致执法相当困难。 5.渔政执法经费不足。2008年前,我局可以从渔民中收取一定的渔业资源增值保护费等用于全县渔业管理和渔政执法。但现在,省市已明确取消渔业资源增值保护费等6项收费,县财政安排的专项渔政执法经费很少,制约了渔政管理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我县渔政管理工作的建议 1.建设渔政管理队伍。根据全县渔政管理工作需要,在县畜牧水产局增加渔政人员编制,将渔政管理人员和水产人员分开,设立专职渔政管理人员。 2.增加渔政工作经费。将渔政专项工作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每年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适当调整,确保渔政工作正常开展。 3.全面开展渔政宣传。通过报刊、电视、广播、宣传牌匾等媒体,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使大家懂法守法、合法进行捕捞作业。 4.组建联合执法机制。由县政府牵头,形成公安、交通、畜牧水产及乡镇政府等部门统一保护渔业资源的联动机制,强化执法力量。 5.加大打击力度。严格按照《渔业法》有关规定,加大对"电、毒、炸"鱼、抬网捕鱼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该拆除设备的就拆除设备,该罚款的就罚款,办理了"三证"的就注销"三证",取消有关补助。对于情节严重的、涉及公务人员的违法行为要通过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曝光,给他人以警示。wWw.YiLeen.Com.CN农业信息-致力于水产养殖技术的推广,水产养殖论坛,水产饲料,鱼药,淡水海水养殖设备,鱼虾螃蟹养殖技术,种苗培育,观赏鱼养殖,海鲜批发及水产品加工,渔业机械,渔具网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