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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禁渔期禁渔区渔政管理通告规定,5月1日至7月31日为内蒙古地区禁渔期。在禁渔期和禁渔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捕捞作业或者收购,运输、储藏、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所有捕捞作业的人员、船只、网具都要撤出作业区。临河区水产站在禁渔期禁渔区期间及保护好母亲河鱼类资源方面成效明显。一、 全面开展禁渔期禁渔区渔政执法宣传工作    近年来随着各级各部门对黄河资源保护的力度不断加大和黄河人工放流的数量增大,黄河渔类种群不断扩大,渔业产量也大幅度增高。为了使我们这一良好的生态资源不被破坏,确保渔业资源持续、协调、健康发展,临河区渔政执法检查站把禁渔工作做为首要工作常抓不懈,今年先后出动渔政执法人员36(人)次,渔政执法车8辆(次),深入黄河临河段以及辖区内自然水域、休闲渔场、水产品流通市场等进行渔业法律法规宣传,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张贴发放《内蒙古自治区二0一四禁渔期、禁渔区渔政管理通告》52份,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同时让群众真正认识到了开展禁渔期禁渔区工作的重要意义。二、禁渔工作有成效    5月6日,临河区渔政执法检查站人员在黄河临河段进行执法检查,巴彦淖尔市广播电视台记者对此次检查进行了跟踪报道,检查中顺着黄河沿岸,记者一行看到黄河进出口、沿河饭店、村庄都贴有【内蒙古自治区二0一四年禁渔期、禁渔区渔政管理通告】。沿路问起一些村民,他们都知道黄河禁渔这回事。随后,执法人员检查了两个沿河饭店,检查发现,饭店出售的全是自家养的鱼。在黄河边经营蒙古包的张老板告诉执法人员:我也知道现在是禁渔期,我们卖的全是自家池塘的鱼,禁渔期我们不卖黄河鱼,我们为了子孙后代不能把资源捞完、吃光。黄河上也不见打鱼船了,确实起到了禁渔的效果。三、加强市场监督管理    今年临河区渔政检查站在禁渔期间,力争从源头至市场全程加强监督,采取不定期检查的方法,去沿河的饭店,鱼庄,市区内集贸市场,鱼品销售网点进行排查,跟踪,严禁在禁渔期,禁渔区内捕捞﹑运输,储存和销售黄河野生鱼类。一经发现,全部没收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四、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巡查    不定期的去黄河检查,河中是否有渔船在捕捞;黄河渔区和养殖户家中是否有禁用渔具,是否存放毒鱼的药品以及电鱼、炸鱼的工具。一经发现当场没收,并给予处罚。    通过渔政检查站工作人员坚持不懈的开展禁渔期禁渔区渔政执法工作,大力宣传,多方合作,使广大渔民不仅能够遵守禁渔期的有关制度,而且法律意识有明显的提高,在渔民中形成要禁渔转变为我要禁渔。为禁渔工作顺利展开奠定了坚实的群众思想意识基础,为黄河渔业资源的持续稳定的发展﹑增长,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目前,黄河鱼类品种增多,数量增大,产量提高。尤其是黄河鲤、红眼鱼等优质鱼类大幅度增加,随处可见,达到了禁渔执法的预期效果和目的。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杜绝电鱼、毒鱼﹑炸鱼、用违规网具捕鱼,禁渔期捕鱼的一切破坏渔业生态资源的事件发生.使我们的渔业,良好、健康的向前发展。wWw.YiLeen.Com.CN农业信息-致力于水产养殖技术的推广,水产养殖论坛,水产饲料,鱼药,淡水海水养殖设备,鱼虾螃蟹养殖技术,种苗培育,观赏鱼养殖,海鲜批发及水产品加工,渔业机械,渔具网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