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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夹网捕鱼视频,绍兴一男子捕鱼

   2014-07-04 互联网艺莲园2440
核心提示:今天小编鱼儿为大家分享渔业信息、水产养殖技术、淡水海水养殖经验!     核心提示:每年的4月和5月,是绍兴外荡水域的禁渔期。但总有那么一些人会无视“禁渔令”,使用电击的方法“绝户”捕鱼。  前不久,渔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成立“渔业公安联络室”,严打涉渔犯罪行为,这样的联动执法机制,在省内还是首创。据统计,禁渔期内,我市共有42起非法电捕鱼被公安机关立案,56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渔业公安联络室”如何开展工作?有着怎样的现实意义?本报“新闻深呼吸”栏目记者进行了调查。

今天小编鱼儿为大家分享渔业信息、水产养殖技术、淡水海水养殖经验!

     核心提示:每年的4月和5月,是绍兴外荡水域的禁渔期。但总有那么一些人会无视“禁渔令”,使用电击的方法“绝户”捕鱼。  前不久,渔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成立“渔业公安联络室”,严打涉渔犯罪行为,这样的联动执法机制,在省内还是首创。据统计,禁渔期内,我市共有42起非法电捕鱼被公安机关立案,56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渔业公安联络室”如何开展工作?有着怎样的现实意义?本报“新闻深呼吸”栏目记者进行了调查。  □记者 陈乙炳  新闻事件  全市56人因“电捕鱼”被追究刑责  虽然早已过了禁渔期,但市渔业行政执法支队的副队长陈丰却并没感到丝毫的轻松。上一周,他刚刚将在禁渔期内查获的3起“电捕鱼”案子移送给公安机关。最终,5名涉案违法人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3起案件是在渔政和公安联合执法时当场抓获的。”陈丰告诉记者,今年4月初,绍兴市渔政和公安部门成立“渔业公安联络室”,并于5月28日开展了第一次大型联合执法活动。  当天,两个部门一共出动了9艘渔政、公安执法艇,60多名市、区两级渔政执法人员和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民警。联合执法人员兵分三路,分别在鉴湖、内外环城河、镜湖湿地公园、平水东江等水域开展联合执法。集中式联合执法持续到晚上12时,共查处电鱼案件3起,没收电鱼工具6套,劝阻制止违反禁渔期规定捕捞者25人,没收游丝网84张。  “‘渔业公安联络室’成立以来,42起发生在禁渔期内的‘电捕鱼’被公安机关立案,追究刑事责任56人。”市渔业行政执法支队有关负责人说。  从渔政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市累计查处各类渔业违法违规案件254起,共处罚款约28万元。其中电鱼194起,违反禁渔期规定27起,使用、销售禁用渔具49起,无证捕捞7起;仅市区就查处案件112起,其中电捕鱼案件有79起。  “联络室”让渔业执法更具刚性  7月2日上午,记者在市渔业行政执法支队看到,一间办公室被专门开辟出来,门口挂上了写有“渔业公安联络室”字样的牌子,里面几名民警和渔政人员正在沟通执法事宜。  “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的副队长任联络室主任,成员由治安支队民警和渔政支队执法人员组成。”据市渔业行政执法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治安支队不定期派民警到这个联络室驻守,两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机制、案件移送机制、重大案件会商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六大工作机制”。接下来,市、区渔政执法部门和公安部门还将采取分散形式,在各自负责水域开展执法巡查。查获的涉渔违法违规案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一律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的目标就是打掉几个职业化、屡教不改的涉渔犯罪人员或团伙。”市渔业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说,以电鱼等禁止的方式进行捕捞,不少捕捞者都知道这样的方式是要被处理的,但都以为被抓了也只是被行政处罚,今年增加“刑责”,将起到较好的震慑效果。渔政部门有关人士称,以前对电捕鱼等非法捕捞行为,除没收渔具外,一般处以罚款1000元到3000元不等。  “成立‘渔业公安联络室’,是渔业执法横向联合的继续深化和发展,有力地增强了渔业执法的刚性和威慑力。”市渔业行政执法支队队长蔡亚军说。  新闻调查  哪些人在“电捕鱼”?  蔡亚军告诉记者,对于电鱼、使用地笼网等非法捕捞行为,绍兴渔政部门一直采取高压态势,尤其是进入禁渔期后,执法部门更是加大了执法力度,市区的河道每天都安排8名执法人员、两艘执法船日夜巡逻。  近年来,随着清水工程逐年推进,市区河道水质明显转好,渔业部门每年都会在内河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在渔业资源不断丰富的同时,电鱼现象也在增多,破坏了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  “禁渔期内,野生鱼类总会到岸边或者有水草的地方进行排卵,这样就为电鱼提供了方便。”渔政执法人员称,近期淡水鱼虾畅销市民餐桌,这也导致更多的人加入了非法电鱼行列,或供自己食用,或拿到菜市场上去出售。  “从今年我们抓到的人员看,本地人参与‘电捕鱼’的较往年少,外地人员则越来越多。”渔政执法人员称,好些人在老家时就经常“电捕鱼”,来绍兴打工就把老家的电鱼工具也带过来了。  电捕鱼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背包式的;一种是把电瓶放船上,往往需两人同时操作。据渔政部门介绍,一个背包式电捕鱼电瓶只需约200元,一个逆变器只要100多元,通过逆变器,12V的输入电压能变成200V以上的输出电压,轻松捕鱼。而如果从家中直接接电捕鱼,只需两根电线、一个网兜便可轻松操作。  新闻延伸  电捕鱼“猫鼠游戏”几时休?  执法人员感慨:不容易!  “电鱼者很警觉、狡猾,远远地看到灯光就溜了。”他说,夜里巡逻时,他们只能把执法船的灯都关掉,在河里摸黑前行。  怎么判断周边有非法捕捞者呢?年长的、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就发挥作用了。远处的水域上,若有萤火虫般的弱光一闪一闪,那肯定是捕捞者在作业了;有时,水面上出现了微弱的波浪,判断捕捞者是划着小船作业的。  据一位活跃在执法一线的渔政人员称,捕捞者作业的地点大多很隐蔽,如芦苇荡、杂草丛等。电捕鱼的船只相对执法船小很多,它能够抵达的浅、窄水域,执法船经常无法进入。这时,执法人员就只能在捕捞者必经的出口蹲守。  此外,电鱼作业时间一般很短,经常一个小时就结束,而执法船启动、赶到都需要相当的时间。很多时候执法船还没到,电捕船就已经收工回去。“水上不像陆上几分钟就到了,船开过去,起码要一两个小时。”一名渔政人员称。  面对阔大的水面,渔政人员的执法力量始终显得薄弱。以绍兴市渔业行政执法支队为例,该支队管辖水域有10万亩左右,而一线执法人员只有12名,进行实时监管难度不小;上虞区、诸暨市仅有一线执法人员4~5名;新昌县更是少得可怜,仅为两名。  渔政部门有关人士表示,下阶段,渔政部门将继续加大执法巡查,进一步打击电鱼、地笼等捕捞违法行为,一旦有电鱼等非法捕捞行为被查获,将依法予以严处;同时,也希望市民提高渔业资源保护意识,遇到电鱼等行为及时向渔政、公安部门反映。  ■新闻附件  我国《渔业法》有规定,电捕鱼可被追究刑责  电捕鱼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为。我国《渔业法》第30条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第38条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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