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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this.width=500" src=upload/news/n2015042109340245.jpg>2015年4月12日凌晨1:00,余庆县渔业资源保护办公室接到举报电话,反映有人在大乌江镇小码头驾驶自用船出航,进行禁渔期非法购销活动。于是县农牧局分管领导罗大中组织人员并带领渔政执法人员立即驱车赶赴大乌江镇乌江小码头。1小时后到达目的地,发现乌江小码头停有一辆微型小汽车,未发现可疑人员,根据举报人反应的线索及现场推断,嫌疑人还没有驾船返航,为了现场查获确保人赃并获,只能将车停在码头中蹲守嫌疑人上岸。经过三个多小时的漫长等待,在05:10突然听见了“突、突”的马达声,嫌疑船舶终于返航了。执法人员耐心地等待嫌疑人上岸将货装上车后,执法人员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出现在嫌疑人面前,亮明身份上前检查,发现车上装载5箱虾,1袋白条鱼,1把杆枰等等,于是立即开展现场勘查发现,该自用船船号为大自用065号,其船上未发现渔具,车辆号牌为贵C.W5461,初步确认为非法收购野生鱼。嫌疑人秦XX面对人赃并获的违法事实,表示愿意配合调查,于是当即决定带回县渔政管理站展开进一步的调查,回到余庆县城已是早晨6:50了。经执法人员调查取证、耐心疏导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秦XX深刻认识到禁渔期收购野生鱼类是破坏鱼类繁殖产卵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秦XX认识态度好,积极配合调查。县渔政站对其违法行为作出如下处罚决定:没收渔获物91公斤(后作无害化销毁)并处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这次快速行动、蹲点守候、现场查获,有力打击了非法收购野生鱼的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并形成了强大的威慑力,同时反映出人民群众对渔业资源保护的热心关注和破坏渔业资源行为的深恶痛绝。余庆县抽调人员组建渔业资源保护办公室开展专项整治以来,特别是禁渔期间,专项行动小组成员,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采取白天与夜晚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宣传和打击相结合。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24小时接受群众来电。对群众举报的渔业违法案件坚持做到“举报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伙、教育一片”。县渔业资源保护办公室将保持高压势态,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配合渔业资源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wWw.YiLeen.Com.CN农业信息-致力于水产养殖技术的推广,水产养殖论坛,水产饲料,鱼药,淡水海水养殖设备,鱼虾螃蟹养殖技术,种苗培育,观赏鱼养殖,海鲜批发及水产品加工,渔业机械,渔具网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