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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桂林市(区),一些不法分子受经济利益驱使,无视法律规定,使用电鱼方式进行非法捕捞,对渔业资源造成了极大破坏。有的用皮卡车载着渔船、竹伐流动作案,有的使用汽车电瓶、电动车电瓶电鱼;有的身穿下水裤行走在田间溪沟,背着小型电瓶和逆变器电鱼。《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可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虽有法律明文规定,但电鱼现象仍屡禁不止。时值初冬,河水浅、水温低、自然水域鱼类活动迟缓,违法捕捞再现猖獗。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捕捞行为,进一步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桂林市渔政执法支队制定了《2017年桂林市渔政执法支队联合打击违法捕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联合公安、桂林漓江名胜风景区管理委员会、阳朔县、平乐县、临桂区、灵川县渔政部门组成专项行动组,出动执法人员30多人,在市区所辖漓江、桃花江等水域,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重拳出击! 11月13日-17日,根据安排,专项行动组对临桂区自然水域非法捕捞加以强化整治。为抓住这次良好契机,确保收到预期效果,我区水产畜牧兽医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渔政执法人员开会讨论,布置任务,副局长李春生对这次行动方案作了详细的部署。兵分三队统一行动,两队人马在两岸巡逻,一队人员水上巡查。行动地点重点放在:一是义江河(五通大桥至临苏路义江大桥河段);二是桃花江(临桂镇莫边桥至灵川县交界河段);三是会仙湿地及相思江四塘河段;四是市政府周边环城水系。14日对该地点再次进行摸底调查,15日执法人员夜间突袭,于凌晨2时许,在五通镇鹅塘岭水坝下游发现一“不速之客”,有一竹排在河中心徘徊,有人正在河中电鱼。我渔政执法人员立即行动,放漂流船下河,并两头夹击,还没等执法人员靠近竹排,电鱼者已闻风逃窜。15日下午在桃花江塔山与灵川县交界处查获一电鱼违法者,经我执法人员喊话靠岸,电鱼者丢弃竹排及违法渔具,逃之夭夭。 此次行动,巡查水域50多千米,收缴电鱼竹排两条,大功率电瓶8块,清理地笼若干条,放生缴获的河鱼2千克。这次行动非常成功,沿河村民拍手称快,村民对这些“电鱼佬”也是深恶痛绝。电鱼属于掠夺性的捕捞方式,对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破坏极大。被电击过的鱼,即使不死也无法正常生长和繁育。要从源头遏制电鱼现象,必须发挥各级河长的积极性,强化乡、村两级属地管理职责,实行各村自主管理,把渔业资源保护纳入道综合治理。同时,将禁止“电毒炸”鱼及投放地笼列入《村规民约》。 渔政部门将继续保持以高压态势和打击力度,对“电毒炸”鱼以及投放地笼行为,始终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并建立和完善打击非法捕捞长效机制。wWw.YiLeen.Com.CN农业信息-致力于水产养殖技术的推广,水产养殖论坛,水产饲料,鱼药,淡水海水养殖设备,鱼虾螃蟹养殖技术,种苗培育,观赏鱼养殖,海鲜批发及水产品加工,渔业机械,渔具网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