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农村养殖有什么优惠政策
国家对农村的政策有:
1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发展。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加强合作社人员培训,各级财政给予经费支持。将合作社纳入税务登记系统,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尽快制定金融支持合作社、有条件的合作社承担国家涉农项目的具体办法。
2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建立稳定的农村文化投入保障机制,尽快形成完备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建设、农村**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
3 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工技能培训。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失去工作的农民工纳入相关就业政策支持范围。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政策,在贷款发放、税费减免、工商登记、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支持。保障返乡农民工的合法土地承包权益,对生活无着的返乡农民工要提供临时救助或纳入农村低保。
4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按照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到2012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的要求,继续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推进“乡财县管”改革,加强县乡财政对涉农资金的监管。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建立资金稳定、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
5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调整财政收入分配格局,增加对县乡财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逐步提高县级财政在省以下财力分配中的比重,探索建立县乡财政基本财力保障制度。
6积极开拓农村市场。支持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合作建立区域性农村商品采购联盟,用现代流通方式建设和改造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扩大“农家店”覆盖范围,重点提高配送率和统一结算率,改善农村消费环境。
7完善国家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制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办法。实行新的扶贫标准,对农村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尽快稳定解决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重点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
渔业柴油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渔业生产,造福渔业而颁布的一项重要政策。它是渔业历史上资金规模最大、效益范围最广的对渔民的中央财政补贴,是中央政府“三农”政策在渔业中的具体体现。中央财政安排渔业柴油补贴资金72878亿元,占补贴资金总额的8166%,在多个补贴行业中排名第一。然而,应该指出的是,在淡水渔业中,只有淡水渔船才能享受这项政策,而一般淡水水产养殖行业很少能享受这一政策。该项目涉及散装淡水鱼,以促进水生生物的增殖和释放。
该项目将由省和规划单位资助,为水生生物资源严重衰退或生态荒漠化的水域以及具有成熟放流技术、充足苗木供应、,扩散效应明显,渔民受益匪浅。在中央政府出台一系列促进农业政策性保险发展的指导方针的背景下,渔业保险的探索不断加快。农业部启动了一个试点项目,向中央政府补贴渔业相互保险费。飞行员保险被确定为渔船全损互保和渔民人身安全互保。
中央财政将分别补贴25%的保费,渔民人身安全互助保险最高补贴为每人20万元。渔船全损互助保险试点地区是辽宁、山东、江苏、福建、广东和海南省的一些重点渔区。渔民人身安全互助保险试点地区为浙江省岱山县。水产种子补贴的出发点是《水产养殖产业增长模式行动实施方案》,该方案提出“开展国家水产种子场运行机制调查,探索水产种子补贴方式”。
农业部健康养殖政策和改良水生种子补贴研究小组前往各地进行研究和取证。一些地方已经开始对改良水生鱼种进行补贴,但大多数涉及经济价值较高的淡水鱼。山东省进一步推进养殖池塘标准化建设项目。计划用5~8年时间改造350万亩老鱼塘,开发150万亩新鱼塘,形成500万亩现代渔业生产基地。目前,水产养殖业的贷款贴息仅在当地自行实施,主要是为了减少灾害造成的繁殖能力,以及为了满足当地发展要求的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和固定资产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