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13次!苏州河中经常出现大规模死鱼,如何放生是否值得思考?
一个月13次!苏州河中经常出现大规模死鱼,经调查这与大规模放生行为脱不开关系,放生本来是一件宗教行为,但是干涉到了生态环境就是一件不好的事情,如何放生值得我们考虑,注意以下注意事项,才能够实现科学方式。
一、不要购买养殖场的鱼类进行盲目放生。此次大规模鱼类死亡事件就是因为放生的人们购买了大量养殖场的鱼,这些鱼从鱼苗开始就生长在养殖场当中,是专门培育出来食用的,所以它们生活环境很好,水质状况良好,水体含氧量也非常高,但是一旦将这些健康的鱼儿放入到河水当中,骤然改变的外部环境就会使得鱼类很难立刻适应恶劣的生活环境,从而导致死亡,所以放生鱼类尽量不要买养殖场的鱼儿。
二、考虑当地环境,尽量不买外地品种的鱼。在放生的时候要靠考虑当地的水质条件和原本生活在其中的原始生物,如果放生的动物不适合当地环境那就会害了动物,如果原始生物由于大量的放生动物而被挤压了生存空间,那也会引起生态被破坏,此外一方水土养一方生物,本地的生物更能够适应环境,外地品种,特别是外来入侵生物,可能会死的很快,也可能会在没有天敌的环境下迅速成长,从而破坏当地的环境,带来恶劣后果。
三、尊重自然选择,放生行为本来就是一种尊重自然的行为,把本来属于这条河的鱼放回水中,而不是把不属于这里的东西强硬搬过来满足自己的私心。所以放生的时候也要尊重自然选择,以救助为主,尽量不要破坏本来应该作为食物的动物,不然就是破坏了生态链,伤害了另一种动物。当然,放生也要选择合适的场合,毕竟这属于宗教行为,尽量不要干涉到别人的正常生活。
苏州河频现死鱼,一天捞数吨!批量放生大鱼,到底是放生?还是杀生?
只要你放生的鱼是本土物种并且不是保护动物就无罪,这是法律角度佛教角度,如果你把鱼放生在它不能生存的地方,比如淡水鱼放咸水,咸水鱼放淡水。不管你是不是故意你都有罪,明知故犯就是杀生,不清楚情况就是失察”
苏州河现大量死鱼,都是不科学放生惹的祸!这些鱼会危害环境吗?
苏州河频频出现死鱼,工作人员每天都会打捞数吨死鱼。游客们批量放生大鱼,并不是真正的放生,反而是杀生。在网上流传的上可以看出苏州河面上出现了较多死鱼,这些死鱼漂浮在水面上,发出阵阵恶臭。根据相关人员介绍,这些死鱼是因为市民们大规模的放生导致。放生之后遭遇到了高温天气或者是暴雨,天气那么这些鱼就特别容易死亡。
他们使用大卡车来装鱼,然后使用车辆的滑槽将鲫鱼,花鲢鱼,大批量的放进河道当中。由于这些鱼类不适合在河中放生,加上遭遇到了极端的高温天气以及暴雨天气,导致水里面的气温较高,水体的含氧量也很低,将这些鱼放入河中并不是放生而是杀生。据附近的居民称,之前河道当中也会出现漂浮的死鱼,但是数量是很少的,也很少出现污染。据苏州河居住的居民反映,在河面上有着大量的鱼类,死亡之后就漂浮在水面上,散发出一阵阵恶臭。相关部门接到投诉之后,立刻协调保洁进行污染环境的应急处置。据相关人员透露,这些鱼死亡时间较为集中。如果出现了酷暑高温天气,群众在河岸线大规模的放生,那么河面上就会出现很多死鱼。群众们在放生的时候,放生的数量是很多的。
但是今年夏天出现死鱼的情况却特别严重,每天保洁人员都会在河道当中打捞死鱼。最多的一天数量达到了数吨,市民发声的鱼很大,一条就达到了10多斤重。河道管理部门发现了这种情况,就会及时劝阻,但是这些市民根本不听劝阻,效果并不好。河道当中出现了大量的死鱼,不仅会污染环境,而且也会散发出恶臭,让人们的生活苦不堪言。
鱼塘里的鱼陆续死亡是什么原因?
这些鱼会危害环境。
总体来说,不科学放生是一种愚昧且危害环境行为。不科学放生不但不会积累所谓的“功德”,甚至还有损“道德”。应受到批判和惩罚,不科学放生损害环境可以说是违法行为,需要受到制裁和批判。放生鱼会从这几方面危害环境:不适应环境大量死亡污染环境,外来入侵鱼破坏环境,鱼太多破坏环境。以下将详细介绍这些:
第一、不科学放生鱼会危害环境,因为放生鱼不适应新环境:因为放生鱼不适应野生环境而大量死亡,从而造成环境污染,连带其他鱼类也大量死亡,所以会危害环境。因为放生鱼全都是饲养鱼,饲养鱼需要更高要求水质,水中含氧量需求也越高,所以这些饲养鱼完全无法适应野生环境,水质和水中含氧量都无法适应,所以只要把这些饲养鱼放生了,那么很快就会死亡,这些饲养鱼死了就会污染水质,导致其他野生鱼也大量死亡。由此可见不科学放生鱼实在是一种缺德行为。
第二、不科学放生鱼会危害环境,因为这些鱼有外来入侵鱼:有些人放生鱼时根本就不管不顾,什么鱼都敢往河里倒,像什么清道夫,罗非鱼,非洲鲶鱼都敢在河里放生。殊不知这些鱼放生到了河里,就成了本土鱼杀手,它们会侵占本土鱼生存空间和食物,这会严重破坏生态平衡,从而危害环境,所以要杜绝这种行为。
第三、不科学放生鱼会危害环境,因为鱼太多会破坏环境:有些人放生时一桶鱼一桶鱼往河里倒,倒进河里就完事了,死活也不管,仿佛谁倒鱼越多谁得到福报也越大,在这种愚昧思想驱使下,让太多市场鱼进入野外环境,最终导致大量死亡,从而危害了环境,实在是荒唐。
大量海洋鱼类死亡是什么现象
鱼类中毒:氨氮中毒:一般发生在连续晴天,尤其是午后,主要表现为鱼群呼吸速度加快,无规律游动,有时浮出水面,继而呼吸速度减缓,鱼体仰浮,随后死亡。
药物中毒:多在农作物生长季节以及病虫害流行时期发生,主要表现为鱼反应迟钝,体色逐渐变黑,活动能力逐渐丧失,部分个体表现为鱼体颤抖、挣扎,直至昏迷死亡。泛池多发生于夏秋高温季节的半夜至黎明时分,尤其是连续阴雨天气或低压闷热天气,频繁发生。主要表现为鱼分散于池塘面,嘴巴一张一合。
病害:多发生于苗种培育阶段以及每年的4-9月份期间。
病害症状主要表现为眼眶、盖、口腔、下颌、鳍条基部及腹腔两侧等部位出血、鳃盖开“天窗”、肛门红肿、蛀鳍、烂尾等。
鱼类大量死亡,会是什么原因?
鱼类大量死亡具有一些潜在因子。
1,缺乏溶氧或去氧作用(deoxygenation):水中的溶氧来自大气与水面交换溶解在水里,或由水生植物光合作用产生的,正常范围良好的充氧水,溶氧值为8-1mg/L;大部分水生动物,包括鱼类,自水里抽出它们所需要的氧;溶氧过低会导致窒息及死亡,一般很少有鱼可以忍受长期曝露在溶氧3mg/L以下的水中,尤其对溶氧较敏感的鱼种(如鳟鱼、鲱鱼)及大型鱼及活跃的鱼会最先死亡,因为他们对氧的需求量较大;冰凉的水比温热的水含有较大浓度的溶氧,由此产生的去氧作用所导致的死亡,常与温度的上升有关,在这种情况下,鱼会因为缺氧而浮头,由氧耗尽所引起的鱼类大量死亡常表现3种症状:嘴巴张得很大、鳃外翻及头向后弯。,2,污染:污染多半是人为的化学品所造成的,曝露在有毒物质中可能不会造成立即的鱼类死亡,但会影响鱼的族群,降低鱼的繁殖力,减少精子、卵及幼虫的发育能力,增加异常及自然死亡率的事件。3,物理及化学的水质改变:4,酸水:在很多湿地及邻近出海口的冲积平原其衬底为硫酸土壤,这些土壤含有很高程度的黄铁矿(从硫酸氧化产生的),这些酸可以被锁在乾燥的土壤中一段时间。酸水引起鱼类大量死亡经常发生。,5,水温的改变。不论是快速的波动及缓慢的季节上的变化,都会导致鱼的死亡。通常只发生在少数几种鱼类,很可能是温度超过或低于他们的耐受度,多发生在小型水体,冷热的变化很快,气候上突然的寒流来袭,在农场的蓄水池或小的溪流,会杀死温水性的鱼类(例如:金河鲈及鳗尾鲶),6,疾病及寄生虫:疾病通常是二次性的感染,原发性原因为物理或化学的紧迫,例如低水温、盐度快速改变、慢性污染或过度拥挤。这些情况下,对疾病的抵抗力下降,而变得容易感染。
近年来,各地时有报道称某地鱼塘、河流等水域中出现大批死鱼的现象,而其中很多“死鱼事件”被查出是当地厂矿企业将生产中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就排入水域中,导致大批鱼类中毒死亡。而在就在8月20日,备受各界关注的天津8·1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现场南方约6公里处的海河闸口处,就发生了这样一起大批鱼类死亡的现象。由于在8·12事故中存在剧毒氰化物的泄露,因此这次“死鱼事件”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切。而某国际环保组织在对事发水域进行测量后,称检测出“氰化物”,该消息在网上传播后也引起了不小的议论和恐慌。
那么,为什么鱼类会突然大批量的死亡?鱼类的大量死亡一定是有毒污染物中毒引起的吗?天津的这次死鱼事件,究竟是否是氰化物泄露所致呢?这里就剖析一些造成鱼类大量死亡的成因,并浅析天津港死鱼事件的可能原因。
鱼儿的N种死法
事实上,除了有毒污染物对鱼体造成直接伤害而死亡外,还有相当多的环境因子的异常可以造成鱼类的群体性死亡。其中较为主要的原因包括水体缺氧、水体富营养化、环境渗透压改变等。
缺氧
总所周知,几乎所有的鱼类是通过鳃部的鳃丝,获取溶解在水中的氧气来维持生命活动。然而,水对于氧气的溶解度是有限的,标准状态下,一升纯水只能溶解约9mg的氧气。而在自然界中,由于水体扰动、溶质的存在及水生植物的光合作用,这一数值最高可达约15mg/L,但即使是这样,水中的氧气也相比空气稀薄的多。这就意味着水中溶解的氧气量(即溶氧量,DO),是鱼类生存的重要环境因子。
对于不在山溪等激流地区生活的鱼类来说,DO值在5mg/L左右的水平,就可以维持其正常的生理活动所需。而当DO低于这一水平后,鱼类就会由于氧摄入不足而产生异常的生理活动,最为典型的就是游至接近水面处,将嘴伸出水面直接呼吸空气,这就是所谓的“浮头”。而若DO进一步下降,鱼类就可能会因缺氧而窒息死亡。通过对20种海鱼浮头和致死时DO值测定表明,对于海水鱼来说,当DO小于16mg/L时就可引起多数海鱼浮头,而当DO小于08mg/L时,则会导致大多数鱼类死亡。
由于水体DO下降通常是整体性的,因此水体的缺氧往往会造成整个水域中鱼类的大量死亡。水体缺氧可由多种因素引起:例如高温和低气压会降低氧气在水中的溶解度,因此在夏季和阴雨时就容易造成水体缺氧,在鱼体密度大的水域如鱼塘、封闭的池塘、小水库等,若不注意及时充氧,很容易造成大量死亡,即所谓的“翻塘”。此外,如果水中出现能够大量消耗氧气的污染物,尽管污染物可能并不直接毒害鱼体,但也可引起鱼类死亡。对于后者,最为典型的就是水体富营养化。
富营养化
当水体中出现过多的氮、磷等元素时,水体就会富营养化。最为显著的特点就是水中的藻类及好氧性微生物极大繁殖,使得水体覆盖了厚厚的藻类层。
通常,水中的藻类是能够增加溶氧量的。然而,当藻类在水中密度过高时,在夜间由于不能进行光合作用,但依然要进行呼吸作用,由此会大量消耗水中氧气,造成水体昼夜溶氧量的剧烈波动,因此在容易在夜间造成鱼窒息。同时,死亡的藻体也使得大量好氧性细菌的活动加剧,进一步降低氧气含量,造成鱼类大批窒息死亡。
同时,如果繁殖的藻类是原核的蓝藻类,那么情况更为恶劣:蓝藻在生长过程中会分泌多种蓝藻毒素(如淡水蓝藻会分泌微囊藻毒素,而海水蓝藻则会分泌贝毒素、河豚毒素等),都会对水体内鱼类等其他生物造成毒害,造成大批死亡。
渗透环境改变
如果说缺氧和富营养化是鱼群的“常规死法”,那么渗透环境改变就是一种“另类死法”。这种死法通常和特殊的水文环境联系在一起。
所有生物体都需要维持体内水盐的平衡,鱼类也不例外,然而海水和淡水,却有着十分巨大的盐度差异——海水超过30‰的盐度,远大于生物体液的浓度。因此在海水中,鱼类(这里指硬骨鱼)要用尽一切办法确保体内的水不会因为渗透作用而过多失去,而淡水中的鱼则要设法排出过多的进入身体内的水。这就决定了海水鱼和淡水鱼生理结构,尤其是泌尿系统结构的差异。因此,每一种鱼,都有其适应的盐度范围。如果短时期内盐度发生较大幅度的改变,超出了其所能适应的范围,那么就会由于体内水盐平衡被打破而死亡。
通常情况下,某一地区水域的盐度是一定的,或由于潮汐的变化而有规律的变化,鱼类能适应这种变化,从而规避渗透环境改变带来的风险。然而人类修建的海堤、海坝以及水闸等设施,则会打破这一规律,造成这些设施控制范围内的水域发生盐度的剧烈变化,如果此时有大量鱼类聚集,那么就难免发生“群死”现象。
天津港死鱼浅析
那么在了解了以上信息后,我们可以来浅析一下天津的这次死鱼事件的原因可能是什么。
由现场可知,死鱼事件发生的地点位于海河大桥与海河闸之间的水域。这片水域上游为海河干流,而下游由海河闸与海河入海口相连。这段水域和爆炸事件毗邻的天津港水域间的直接连接,仅有一条天津港船闸。其他水体需要绕行到渤海海域才能相互连通。然而由于船闸密封性好,水道狭窄,因此对两片水域水体交换贡献不大。
由于上游河段二道闸的修建,将海河隔断为两个部分:二道闸上游为纯淡水河段,而二道闸以下直到入海口,由于受潮汐和不定期放水的二道闸影响,成为了盐度变化较大的半咸水水域。这次死鱼事件中死亡的主要为斑鰶,为一种能够适应半咸水生活的海水鱼,并且有集群行为,因此可以通过海河闸开闸时段,集群溯河进入海河的半咸水水域觅食,这符合斑鰶的活动特点。
8月18日至8月19日期间,北京-天津一带普遍发生降水过程,具有防汛功能的二道闸提闸放水,大量雨水进入下游河道,开始稀释该水域内的河水,斑鰶也开始向河口迁移,但由于海河闸的阻挡,部分鱼群被困于海河大桥与海河闸之间的水域。当盐度进一步被稀释时,鱼体由于水盐失衡而死亡。
对于官方报道的“斑鰶缺氧死亡”的说法,笔者认为这并非是最为主要的因素。因为根据统计,这段水域8月期间溶氧量平均约在3-4mg/L水平,虽然低于国家海水水质标准,但仍不足以导致斑鰶的死亡。此外当天气温并不高,而且有一定上游来水,因此水中溶氧并不会过低。报道中测得的03mg/L的致死DO值,应是斑鰶大量死亡后消耗水体溶氧的结果。
那么,这些斑鰶的死亡和某环保组织检测出的氰化物有关吗?首先前面已经说过,两片水体难以交换,氰化物从爆炸地区难以通过水体交换进入死鱼水域。其次,19日对天津港港池内的检测表明,氰化物浓度最高为000105mg/L,远低于某环保组织的测量值。再次,由于降雨,水流方向为向下游流动,位于下游的可能受污染海水很难逆向流入海河中,大量的淡水也会起到强烈的稀释作用。如果该组织测到的氰化物存在及浓度属实,有更大可能为上游企业排放污水中所含有的。此外更为重要的是,对于鱼类来说,水体氰化物的96小时半数致死量多在02mg/L以上, 002mg/L的氰化物浓度并不会导致鱼类的大量死亡。死鱼水域依然存活的绒螯蟹和大量虾虎鱼亦能表明水体并不具有导致水生生物死亡的毒性。
综上,这次天津港死鱼事件,主因应是上游降水导致的水体盐度下降。缺氧是鱼体死亡后发生的现象,虽然进一步加速了大量鱼的死亡,但应被视作死鱼的辅助性因素。此外,海河水体的污染程度高也可能是另外一个辅助因素。而死鱼事件与爆炸导致的氰化物污染,从目前所掌握的各方信息来看,无论从环境条件、水文条件还是毒理学角度,都并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