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非法集资国家如何处理
触犯非法集资罪,根据非法集资罪进行处理。非法集资罪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集资是指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
夫妻二人经营的合作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怎样定罪
非法集资给退钱,但是如果欠了很多债务和雇佣人员的工资什么的,估计能退的钱就比较少了。这个比例真是不能说清。现在打击还是正确的,因为不打击像咱们受害者这样的痛苦家庭会更多,这就是非法集资的邪恶之处所在。是会依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的。警方办案资金都是上头出,而不是截留受害百姓的被害款项的,办案是不计成本的。截留资金要由相关人员签字后据实上报给上级部门,如果有截留受害者被害款项,属于警方违规操作,是犯法的。犯法呢,就会有约束ta们的势力来反对。至于传销类的局被指责是猪肥宰吃,并认为上缴国库是属于政府部门的邪恶,那其实是属于无明意识。这种意识将自己和国家执法部门对立起来,并形成一种受害意识,对社会和谐是不利的。简单的说就是这样的想法儿~ 我被害,因为我是老百姓,我是被骗子害,officer却不管,officer管了是为了自己这个阶级可以吸吮我们身体的脂膏儿。但是上缴国库之后怎么利用这笔钱,受害者并没有去深度的解析。国家使用资金也有发展交通、提高社会弱势保障以及国防和科技提高的作用,而不单单是wo的wicked享乐。
如果合作社被定性为非法集资,那么会被判刑吗
一、夫妻二人经营的合作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如果构成犯罪的,属于共同犯罪,均应追究刑事责任。
二、在量刑方面,如果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500以下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250万元以下的;
4、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如果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则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0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人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刑法》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 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0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人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案发前后已归还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资 最底层业务员会怎么处置 业务员也是受害者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它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它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您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不知您是否近期听说过邢台隆尧县“三地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资的有关消息
合作社负责任会被以金融炸骗罪和非法集资罪予以批捕;合作社业务员如果仅是整个事情的边缘人员而非组织核心人员,被法院判处重罪的可能性很小,但被轻判、缓刑或无罪释放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关键要看他在整个事情中起什么作用。
我村的天右合作社和我村的村主任非法集资上千万元钱都要不回来该怎么办
问:您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不知您是否近期听说过邢台隆尧县“三地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资的有关消息,邢台政府定性该组织涉嫌非法集资,抓捕主要人员及各村镇分社长上百人,(该合作社涉及邢台、石家庄、邯郸等几十个市区,在各村镇设立分社长三五百人)我的问题如下:1:如果该合作社真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那么下面的分社长(代办员)在这个案件里算是主要犯罪人员吗?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2:如该社长涉嫌非法集资近1000万元,那么会被判刑吗?如会,那么会判大概多长时间?(集资的钱全部上报给该社总部,并未转移。包括自己的钱也都在里面,自己也是受害者,一直以为该合作社是合法的。据报道,该社集资总额在近百亿左右)3:如果该社长下面又有几个小社长,那么这几个小社长的集资额会一并算到社长头上吗?(社长只是挣这些分社长一个服务费,一次性给社长两万)4:现在案件正在侦查阶段,那么被抓捕的社长,家人什么时候可以为他们请律师呢?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你好,一、判断是不是非法集资,则要看是否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二、法律依据: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区分情形进行具体认定。行为人部分非法集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对该部分非法集资行为所涉集资款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非法集资共同犯罪中部分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他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共同故意和行为的,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人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2)《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您好,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不受法律保护。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来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也就意味着,一旦被认定属于非法集资,投资人的钱款将难以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