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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养殖业补贴政策

   2023-05-09 互联网艺莲园7130
核心提示:农业信息小编为大家带来以下内容:安徽省搞养殖国家有什么补贴政策 - :养猪补贴政策规定 1能繁母猪饲养补贴:今年每头补助50元 2实行生猪保险补贴:饲养优质能繁母猪每头每年交保费60元,其中财政每头承担48元、养殖户承担12元,保额为1000元; 饲养商品猪每头安徽省养殖羊,政府有补贴吗我家有个养殖厂,主要是羊,大概有三百 :全部 全部答案 2019-06-23 11:56:07 第一、国家养羊补贴政策规定: 1、对于个体养羊户养殖规模在50只以上的,每只羊补贴20元2、对于个体养羊户养殖规模在100只

养殖业补贴标准

法律分析:养殖补贴中的政策补贴标准是:每头补助50元。以上补助,必须达到标准化规模养殖的自繁自养场,由畜牧部门验收合格后,由财政兑现补助。同时养殖业用地按种植业用地对待,养殖业用水用电按种植业计算征收费用;金融部门对养殖业小额贷款要放开,加大信贷力度,可以实行联户担保。

法律依据:《关于做好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 第一条 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要充分发挥政策性功能,积极为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和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提供信贷担保服务。鼓励将猪舍等地上附着物、生猪等作为反担保措施。对在保担保贷款到期的养殖场户实施展期担保,并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实行无还本续贷;对单户养殖场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对于200万元—1000万元(含)之间的担保项目,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可纳入“双控”考核范围,并可按规定享受担保费用补助和业务奖补政策。

养殖场补助政策是什么

一、补助政策

(一)补助对象:

1、县卫生处理中心和各镇(街道)收集运营单位。

2、建有收集贮藏冷库的生猪养殖规模场。

养殖场户不得自行对病死猪进行处理,统一由县卫生处理中心集中处理。

(二)补助标准:病死猪(不含流产的死胎,不包括强制扑杀的病死猪),按头计算,每头补助80元(其中:中央和省财政承担60%,县财政承担30%,镇、街道财政承担10%)。

县财政按每头80元(含镇、街道财政负担8元)标准对县卫生处理中心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猪进行补助,县卫生处理中心按每头(含自建贮藏冷库规模猪场病死猪头数)30元标准支付给各镇(街道)作为病死猪收集费用,镇(街道)按每头不低于20元的标准,补助自建贮藏冷库的规模猪场。

县卫生处理中心每月与县、镇(街道)财政分别结算。如遇特殊情况,死亡生猪需由各镇(街道)应急处置的,处理补助费由财政直接支付给镇(街道)。

二、职责分解

按照《关于印发海盐县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职责的通知》(盐动处办〔2014〕3号)文件执行。县卫生处理中心负责病死动物收运、核实和无害化处理。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县域范围内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监管,每月对无害化处理情况进行核查后作出是否确认的意见。县农经部门、县财政部门负责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的审核与申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病死猪无害化集中处理的收集、处理、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应收尽收。各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兽医站)负责对收集病死猪数量等情况进行监督;对规模场日死亡30头以上的,或者死亡率超过正常范围的,进行现场查验。

三、资金申拨

1、资金申报。县卫生处理中心每月25号前填写《病死动物月处理统计表》、《海盐县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申请表》,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确认后于次月2号之前报县农经局、县财政局;各镇(街道)每月25号前填写《病死动物收集移送月统计表》(包括:自建收集冷库规模养殖场),并经乡镇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核实签字确认后,于次月2号之前报县农经局、县财政局。无养殖户签字确认的死亡生猪(无主),不得进行补助资金申报(具体表格另行下发)。统计时间为上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月。

2、县级审核。县农经局、县财政局审核无误后,每月5号前将上月相关月报表上报市农经局、市财政局,同时在资金申拨表上签字盖章。每半年与省财政结算一次。

3、资金拨付。对符合申报要求的,县财政根据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头数按每头80元(镇街道财政8元)标准,在每月20日前将上月补助资金拨付给县卫生处理中心,县卫生处理中心每月25日前将每头30元的收集成本费用支付给各镇(街道)收集运行单位。不符合补助资金申报要求的(主要指无养殖农户签字),处理成本(50元/头)由县财政和所在乡镇(街道)支付给县卫生处理中心,其中县财政24元/头,镇(街道)财政26元/头。收集运行单位要按照死亡生猪的大小,给主动将死猪送达收集点的养殖户一定金额“补助费用”

养殖场国家的补贴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养殖补贴中的政策补贴标准是,每头补助50元。以上补助,必须达到标准化规模养殖的自繁自养场,由畜牧部门验收合格后,由财政兑现补助。同时养殖业用地按种植业用地对待,养殖业用水用电按种植业计算征收费用;金融部门对养殖业小额贷款要放开,加大信贷力度,可以实行联户担保。

1、养猪补贴

现在农村养猪的农户不在少数,而且国家对于规模化养殖户都会给予一定的补贴,具体的补贴情况是,规模养殖3000头以上的生猪可以领取补贴80万,规模养殖2000头以上的可以领取补贴60万,规模养殖1000头以上的可以领取补贴40万,而且生猪养殖的补贴有严格的环保养殖条件,一旦没有达到,那么养殖补贴也是领取不到的。

2、购牛补贴

现在多数贫困农民会选择养牛来创造效益,而且牛是食草动物,养殖利润比较高,国家对于购牛的养殖户给予1000~5000元/头不等的补贴金额,不过这只针对比较贫困的养殖户。

3、养羊补贴

肉羊在现代的养殖项目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现在市场上的羊肉消费增加了,养殖肉羊的利润也不断攀升,不过国家对于肉羊养殖的补贴也给出了标准,个体养羊户规模养殖50只以上的,每只补贴20元,规模养殖100只以上的,每只补贴50元,规模养殖200只以上的,每只补贴100元。

法律依据:《关于做好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 第一条 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要充分发挥政策性功能,积极为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和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提供信贷担保服务。鼓励将猪舍等地上附着物、生猪等作为反担保措施。对在保担保贷款到期的养殖场户实施展期担保,并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实行无还本续贷;对单户养殖场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对于200万元—1000万元(含)之间的担保项目,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可纳入“双控”考核范围,并可按规定享受担保费用补助和业务奖补政策。

2015年国家对养殖业政策

一、项目名称:2015年现代农业园区试点项目申报

支持范围:规模化标准化畜禽(或水产)养殖基地,组织带动力强的股份合作和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大户或家庭。

资金补助数额:1000-2000万

预计申报时间:省级农发机构应于2015年2月28日前,上报国家农发办备案、立项

二、项目名称: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主食加工业示范企业申报

支持范围:畜禽水产调理制品,蔬菜调理制品,生制或熟制菜肴调理制品等的加工生产

申报条件:从事主食加工的企业

申报时间:4月15日前

三、项目名称:2015年养殖业良种工程拟储备项目

支持范围:养殖良种工程项目、畜禽良种工厂拟储备项目、水产良种工程拟储备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视具体情况)

申报要求:畜禽良种项目如承担单位为企业的,须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注册成立。

预计时间:2015年2-3月

四、项目名称:中小沼气工程、大中型沼气储备项目、农村沼气建设项目等

支持范围: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集中供气等项目

资金额度:20-80万元申报时间:多数省份3—5月

项目名称: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畜牧业

五、畜牧业

支持范围:生猪出栏05-5万头;蛋鸡存栏1-10万只;肉鸡出栏5-100万只;肉牛出栏100-2000头;肉羊出栏300-3000只

养殖业补贴数额:25-100万

六、项目申报受理单位:供销合作总社、农业综合开发办

项目名称: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土地治理项

支持范围: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80—16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3月

七、项目申报受理单位:科技厅、科委

项目名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支持范围:现代种业、食品加工、饲料、生物农药、农业机械装备、生物质利用与生物能源、林产加工、乡村环保、乡村物流等涉农产业的重大技术成果转化

资金补助数额:100-3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4月

2014年国家对养殖业政策

2014(包括种植业)

一、项目发布单位:供销合作总社、农业综合开发办

项目名称: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土地治理项

支持范围: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80万~160万元

往年申报时间:3月

二、项目发布单位:科技厅、科委

项目名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支持范围:现代种业、食品加工、饲料、生物农药、农业机械装备、生物质利用与生物能源、林产加工、乡村环保、乡村物流等涉农产业的重大技术成果转化

资金补助数额:100万~300万元

往年申报时间:4月

三、项目发布单位:农业部

项目名称:农产品促销项目资金

支持范围:主要用于组织农产品海外市场促销、开展国内市场产销对接、网络促销、市场开拓等方面

资金补助数额:10万~80万

往年申报时间:6月

项目名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旱涝保收标准农田示范项目

支持范围:选择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确定的800个产粮大县以外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旱涝保收标准农田示范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600元/亩,单项不超过10000亩

往年申报时间:5月

项目名称: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

支持范围:重点扶持蔬菜,适当兼顾果、茶,每个设施基地200亩以上,每个露地基地1000亩以上

资金补助数额:5000元/亩,不超过300万

往年申报时间:7~8月

项目名称:种子工程植保工程储备项目

支持范围:从事蔬菜集约化育苗3年以上、已有年培育蔬菜优质适龄壮苗500万株以上能力,近3年内未出现假劣种苗问题

资金补助数额:中央资金500万内

往年申报时间:5~6月

四、项目发布单位:财政部

项目名称: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支持范围:农业基础设施、良种繁育、农业污染物防治、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公益性项目建设,以及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农产品精深加工等

资金补助数额:500万~800万

往年申报时间:10月

项目名称:一般产业化项目扶持

支持范围:农产品、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

资金补助数额:50万~150万

往年申报时间:10月

五、项目发布单位:农业部、财政部

项目名称: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

支持范围:重点扶持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马铃薯贮藏窖、果蔬通风库、冷藏库和烘干房等产地初加工设施

资金补助数额:先建后补,是具体情况

往年申报时间:9月

六、项目发布单位:供销合作总社

项目名称:新网工程

支持范围:农副产品及农资配送中心、连锁经营网点、批发交易市场改造;农副产品冷链物流系统改造;农副产品及农资市场信息收集与发布、农化服务体系、质量安全服务体系等公益性服务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200万~400万元

往年申报时间:4月

七、项目发布单位:国家扶贫办

项目名称:扶贫项目支持范围:带动农民增收性强的农产品加工产业资金补助数额:500万元往年申报时间:不定

 八、项目发布单位: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项目名称:现代农业园区试点申报立项

支持范围:优质高产粮食生产基地、名特优新经济作物规模种植基地、粮食等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冷链物流、生态观光休闲农业等各类功能区

资金补助数额:1000万~2000万

往年申报时间:5月

项目名称: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支持范围:粮食主产区,灌区位于或跨越农业综合开发县,灌溉面积为5~30万亩

资金补助数额:单个项目的总费用不超过2000万元

往年申报时间:8月

项目名称: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

支持范围: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    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300万

往年申报时间:6月底

项目名称:农业综合开发专项-园艺类良种繁育及生产示范基地项目

支持范围:品种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特色优势和出口优势。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且辐射带动能力强,促进周边群众增收作用显著。

资金补助数额:150万元

往年申报时间:6~8月

九、项目发布单位:各省发改委、商务厅

项目名称:冷链物流和现代物流项目支持范围:仓储设施、运输工具资金补助数额:100万往年申报时间:7月

上述种植类扶持项目只是中央财政扶持种植类的一部分。国家对种植类的扶持只增不减,只多不少,申报时间每年略有差异。

 
标签: 养殖业 安徽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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