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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牛蛙者需要在所在县级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办理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殖许可和出售、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手续,还需要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企业营业执照,在动物检疫部门办理动物检疫证。
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状况的调查、监测和评估结果,确定并发布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相关自然保护区域,保护野生动物及其重要栖息地,保护、恢复和改善野生动物生存环境。
对不具备划定相关自然保护区域条件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划定禁猎(渔)区、规定禁猎(渔)期等其他形式予以保护。禁止或者限制在相关自然保护区域内引入外来物种、营造单一纯林、过量施洒农药等人为干扰、威胁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行为。相关自然保护区域,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划定和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二十九条 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以人工繁育种群为主,有利于野外种群养护,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尊重社会公德,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作为药品经营和利用的,还应当遵守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第十条 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分类分级保护。
国家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组织科学评估后制定,并每五年根据评估情况确定对名录进行调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指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科学评估后制定、调整并公布。
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组织科学评估后制定、调整并公布。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或者委托有关科学研究机构对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状况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估,建立健全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档案。
对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状况的调查、监测和评估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野生动物野外分布区域、种群数量及结构;
(二)野生动物栖息地的面积、生态状况;
(三)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主要威胁因素;
(四)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情况等其他需要调查、监测和评估的内容。
2022年国家允许养青蛙的。青蛙可以养殖,但养殖时需要向林业部门和农业水产部门申请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如果要出售,还要申请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黑斑蛙、棘胸蛙、棘腹蛙、中国林蛙(东北林蛙)、黑龙江林蛙、牛蛙、美国青蛙等相关蛙类按照水生动物管理,可以进行养殖。
根据专家研究论证意见,对于目前存在交叉管理、养殖历史较长、人工繁育规模较大的黑斑蛙、棘胸蛙、棘腹蛙、中国林蛙(东北林蛙)、黑龙江林蛙等相关蛙类(以下简称“相关蛙类”),由 渔业主管部门按照水生动物管理。
对其他蛙类,农业农村部和国家林草局将本着科学性优先和兼顾管理可操作性的总体原则,共同确定分类划分方案,适时调整相关名录。各地渔业主管部门、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推进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调整。
各地渔业主管部门、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工作方案,确保相关蛙类管理、调整工作交接到位;要做好相关证件撤回注销和档案资料移交工作,主动告知从业者相关管理政策,优化办事流程;对于情况复杂、短时间内难以完全交接到位的,可协商通过设立一定过渡期等措施,确保有关调整工作平稳有序,避免出现管理真空。
青蛙养殖需要具备的条件
1、养殖证
填写养殖申请表,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等待农业局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颁发此证。
2、营业执照
如果是大型养殖场,要想成功发展就一定要办理营业执照,办理营业执照需要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验资报告等材料。
3、税务登记证
如果养殖的青蛙需要用来销售,那么养殖户还要办理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可以在领取营业执照的30个工作日内申请领取。
4、动物防疫合格证
开办养殖场还需要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该证由兽医管理部门审查颁发。
5、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此证由当地的省林业厅核发,但该证的办理流程较复杂,一般而言,养殖户不仅需要有种源的合法来源证明和种源单位的经营许可证,同时还要有5万元以上的资金证明才能申请办理此证。
6、畜牧兽医资格证
开办青蛙养殖场还一定要有专业的兽医师,若自身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可聘请专业的畜牧兽医师来养殖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第三十九条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和配套的生产设施。
(二)有为其服务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防疫条件。
(四)有对畜禽粪便、废水和其他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的沼气池等设施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设施。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养殖场、养殖小区兴办者应当将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名称、养殖地址、畜禽品种和养殖规模,向养殖场、养殖小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
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畜牧业发展状况制定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规模标准和备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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