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信息小编为大家带来以下内容:
新建、改建和扩建畜禽养殖场,必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畜禽养殖场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中,应规定畜禽废渣综合利用方案和措施。
(1)不能建在居民区。(2)落实“三废”处理,废水废渣和废气都要有完善的处理设施。(3)水源地不能在上风口,对环保要求较严格。(4)要有化粪池,沉淀处理。补充:养猪场必须拥有养猪用地证明、环评手续、规划意见、立案备案手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生产经营取可证、野生动物训养繁殖许可证八个证件,才能正式开始养猪。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具备的养殖条件,及要向养殖场、养殖小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禽养殖代码。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畜牧业发展状况制定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规模标准和备案程序。
养猪场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物污染土壤,减少污染物进入土壤;养猪场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物污染植物,减少污染物进入植物;养猪场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物污染动物,减少污染物进入动物体内;养猪场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物污染食物,减少污染物进入食物。
法律依据: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第六条
新建、改建和扩建畜禽养殖场,必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畜禽养殖场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中,应规定畜禽废渣综合利用方案和措施。
第七条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
(一)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
(二)城市和城镇中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地区;
(三)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
(四)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本办法颁布前已建成的、地处上述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场应限期搬迁或关闭。
第十条 畜禽养殖场排放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在依法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畜禽养殖场必须按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
第十一条 畜禽养殖场排放污染物,应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向水体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应按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储存的畜禽废渣渗漏、散落、溢流、雨水淋失、散发恶臭气味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的;
(二)向水体倾倒畜禽废渣的违反本办法其他有关规定,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莘县正昂农牧有限公司是2016-07-27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聊城市莘县东鲁街道办事处甘泉路119号。
莘县正昂农牧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71522MA3CEBRQ4A,企业法人赵宗正,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莘县正昂农牧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畜禽的饲养、种蛋孵化、鸡苗销售、蛋品销售;饲料、养殖设备购销;网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过爱企查查看莘县正昂农牧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Www.yileen.Com.CN艺莲园专注中国农业种植和养殖技术的综合性农业知识网站,涵盖蔬菜,水果,园林花卉,茶叶,粮油,饲料食用菌,温室灌溉,农业机械,水产,渔业,畜牧家禽,特种养殖,农业会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