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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专项整治生猪养殖污染 拟保存173家规模养猪场
存栏500-1500头的明年底前尽成改造 奖励30万
英溪沿岸一养猪场被拆除
近日,记者从南安市环保局获悉,《南安市生猪养殖污染专项整治举动方案》正式印发,将全面关闭拆除禁养区内排查缺漏、新建、重养及非禁养区内违建养殖场(户),拟保存的173家生猪规模养殖场要抓紧改造,不在拟保存名单内的60家生猪养殖场,须在2017年3月底前制订关闭准备,2017年底前关闭拆除。
普遍存在粪污处理不到位情况
根据调查,目前南安生猪存栏33.2万头,东田、金淘、梅山、洪濑等乡镇养猪场数量较多。生猪养殖在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创造了污染。
“拟拆除的60家生猪养殖场及需要升级改造的173家养殖场普遍存在粪污管理不到位的现象,不能做到排放物达标或零排放的请求。”南安市农业局畜牧立相关尽职人说。
7日,记者尾随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到南安英都镇英溪两岸,作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域,这里还有部分养猪场未关闭。记者看到,一家占地约200多平方米的养猪场离英溪不到500米,有30多头猪,走近便能闻到臭味。
“这家养猪场起码有六七年,养了这么多头猪,却看不到粪水往何处排,应该是通过暗管排到溪里。”霞溪村当地村民说,英溪两岸的一些生猪养殖场直接将污水排到溪里,严重污染水环境。
“这家养猪场多次关闭又重养。虽然有进行污水处理,但粪污处理不到位,未配套全面的环保设施,而且该地处于禁养区。我们前期已跟养殖户沟通,请求他们提前清栏,但今天拆除时却发明还未尽成。”英都镇相关尽职人说,近期英都镇对沿溪两岸进行摸底排查,发明有2家养猪场位于禁养区。对此,他们将进行全面拆除,杜绝“重养”现象。
全面关闭拆除禁养区内养殖场
根据方案,南安将全面关闭拆除禁养区内排查缺漏、新建、重养及非禁养区内违建养殖场(户)。
对禁养区养殖场(户)要严拆,省环保督察反馈的禁养区内排查缺漏、新建和归潮重养的养殖场(户)须在3月底前所有关闭拆除。日常巡查发明归潮重养、违章新建及扩建的养殖场(户),须及时关闭拆除。
不在拟保存名单内的60家生猪养殖场,须在3月底前制订关闭准备,2017年底前关闭拆除。此外,存栏250头以下发明有达不到环保请求的生猪养殖场(户),须及时关闭拆除。
国家对养猪水污染有哪些规定
法律分析:法律并未有具体的规定。我国法律只规定了不能在以下地方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2.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3.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
法律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第十一条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三)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
环保部门要求养猪场要采用干法清粪工艺,采取有效措施将粪及时、单独清出,不可与尿、污水混合排出,并将产生的粪渣及时运至贮存或处理场所,实现日产日清。
采用水冲粪、水泡粪湿法工艺的养猪场,要限期改为干法清粪工艺。
环保部门要求现有的养猪场须完善污水处理系统,养猪过程产生的污水应坚持种养结合的原则,经厌氧等无害化处理后尽量充分还田,氧化塘应采取防渗漏、防溢流措施,实现污水资源化利用。
养猪业是我国农业中的重要产业,对保障肉食品安全供应有重要作用,目前我国养猪业正由传统养猪业向现代养猪业转变,无论是养殖模式、区域布局还是生产方式、生产能力都在发生显著变化。
存在自主创新能力弱、食品安全问题突出、劳动力成本增高、原种依赖进口、疫病严重、环保压力大、饲料资源匮乏等诸多挑战。
但也有自主创新条件改善、国际市场空间大、国内市场稳步增长、政府支持力度大等机遇。未来的发展方向主要在“适度规模养殖”、“智能猪业”、“动物福利”、“低碳排放”等4个方面。
在2011年,中国猪平均存栏量4.68亿头,总出栏量6.62亿头,出栏率141%。为了更方便快捷的提供信息来源,养猪行业发明了一款手机应用APP(含Android、IOS版本)“豆粒养猪版”。
夏秋季节在猪舍外栽植葫芦、大瓜、窝瓜、向日葵等植物可遮荫降温,冬季推广塑料暖棚饲养技术,并定期搞好驱虫和免疫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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