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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3336证券简称:宏辉果蔬公告编号: 2021-022
转债代码: 113565转债简称:宏辉转债
(转增股代码) 191565转增股简称)宏辉转增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入账的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6]2444号)批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33,350,000股,票面每股1.00元,发行价每股9.31元,新股发行募集888元即029,000.00元,实际到位募集资金286,459,5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为14,362,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值为272,097,5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实,并出具《广会验字( 2016 ) g14015320439号》《验资报告》。
2、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6,917,818.94元; 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净利息收入4,685,183.65元; 余下的募捐金额为41,399,864.71元。 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2020年10月19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首次公开发行公开募股项目“天津果蔬加工配送基地建设项目”的签订项目, “宏辉果蔬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竣工,为获得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和利息收益的支付周期长且尚未支付的尾款和质量保证金等,公司按合同约定自有资金支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集资无余额,集资专户已配售。
(二)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入账的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9]2969号)批准,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辉果蔬”或“公司”)向社会公开票面总额33,2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实际发行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332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2,000,000.00元,扣除承销和推荐费用人民币3,490,566.05元(不含税)后金额为人民币328,509,433.95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金额为326,252,695.01元。 上述募集资金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 )亚会a验字) 2020 ) 0004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8,225,417.11元;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0,000.00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2,000,000.00元临时购买理财产品,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净利息收入为1,349,750.73元; 余下的募捐金额为27,377,028.63元。 与募集资金专户期末资金余额27,377,028.63元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经公司2012年1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公司2016年1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完成第一次修订。
(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首次对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并于2016年11月21日与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与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广州市正通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宏辉果蔬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升平分行、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上海宏辉食品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及推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推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管理办法》。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没有重大差异,这些协议的履行也没有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已按照协议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中的储存额为零。 募集资金的专户已经售出,相关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并于2020年3月9日与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升平分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广东宏辉食品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升平支行、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广东宏辉食品有限公司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及推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推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没有重大差异,这些协议的履行也没有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已按照协议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中的储存额为27,377,028.63元。 募集资金的保管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捐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1、首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资金筹措业绩对照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2、公开发行2020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投资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会专字( 2016 ) g16042390012号)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截至2016年11月30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预投资筹资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为17,501 2016年12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同意公司前期预投的自筹资金用募集资金17,501,059.48元置换。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行的《鉴证报告》 (亚会a专审字) 2020 ) 0013号),截至2020年3月3日,公司预投可转换自有资金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为5 2020年3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5,387.48万元置换前期预投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情况
2019年8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作的前提下,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95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返还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及推荐机构申万宏源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根据募集资金项目进展及资金需求,公司实际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8,500万元,2019年9月11日,公司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100万元提前返还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9年10月18日,公司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900万元提前返还至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专户2019年11月21日、 公司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120万元提前归还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1月3日公司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700万元提前归还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1月20日, 公司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800万元提前归还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3月19日公司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250万元提前归还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4月2日、 公司将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100万元提前返还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5月25日,公司将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1000万元提前返还首次公开募集资金专户。 2020年8月25日,公司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550万元提前归还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8月27日,公司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 提前返还000万元至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8月28日,公司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剩余的募集资金980万元返还至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为零。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2020年3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5,5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0年3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总额为2,5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实行现金管理并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无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20年5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人民币7,000万元( 7、 包括000万元)以下同意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及时投资银行担保本型理财产品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保值增值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及推荐机构申万宏源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0年8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范围扩大至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及推荐机构申万宏源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对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进行了逐一公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募集资金总额为32,000,000.00元。
(五)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余额的金额和原因
因“广州果蔬加工配送基地建设项目”、“上海果蔬加工配送基地扩建项目”对应的募资专户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公司办理上述募资专户注销手续,利息余额共计4.42元转至公司基本账户。
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2020年10月19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目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公开募股项目“天津果蔬加工配送基地建设项目”的结算项目,“宏辉果蔬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终止,支付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和利息
综合起来,预计2020年12月31日前永久补流41,399,864.71元。
1、“天津果蔬加工配送基地建设项目”结算项目出现资金缺口的主要原因:
)1)在保证项目顺利进展的前提下,公司将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优势和行业经验,优化项目各个环节,加强费用管理和控制。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充分利用现有生产布局和部分基础设施,节约了大量前期工程建设费用。
)2)公司在项目实施中根据技术创新,对现有项目的设计布局、流程改造等方面进行了优化和改进,有效控制了采购成本,在设备选型中,比较了价格,充分发挥了集团采购的优势,节约了设备采购费用
)3)公司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同时在募集保管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2、“宏辉果蔬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中止筹资余额的主要原因:
由于宏观果蔬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成立较早,方案中的部分软件、硬件配置等总体规划已经难以适应IT技术的快速迭代和新的零售趋势,相关内容将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战略调整进一步研究同时,公司近年来对信息系统进行了优化升级,现有的信息系统已基本能满足公司的经营需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会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其他事项的说明
2018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18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扩大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范围的议案》,至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募资项目目前实际建设情况,实现“天津果蔬加工配送基地建设项目”可用状态“上海果蔬加工配送基地扩建项目”可用状态实现日期推迟至2020年11月; 将实现“广州果蔬加工配送基地建设项目”可使用日期推迟至2020年11月; 将实现“宏辉果蔬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可用状态的日期推迟到2020年11月。
2019年8月,“天津果蔬加工配送基地”项目已具备生产条件,达到可预期使用状态,投产运营。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财务费用,公司于2020年8月结算了“天津果蔬加工配送基地建设项目”,将结余资金永久用于公司流动资金的补充。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项目处于投产初期,尚未全面投产,未能充分发挥经济效益。
在“宏辉果蔬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中筹建的管理信息系统已不适应行业目前的发展方向和市场需求。 根据公司现有产业发展战略布局,公司将于2020年8月结算“宏辉果蔬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和利息收益永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11月,“上海果蔬加工配送基地扩建项目”和“广州果蔬加工配送基地建设项目”已具备生产条件,达到可使用状态,并投产。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项目处于投产初期,部分机械设备未配置,尚未全面投产,未能充分发挥经济效益。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违规募集资金管理的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的保管和使用情况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推荐单位对宏辉果蔬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保管和使用符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保管和专项使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
宏利水果蔬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 603336证券简称:宏辉果蔬公告编号: 2021-024
转债代码: 113565转债简称:宏辉转债
周转债务代码: 191565周转债务简称:宏辉周转股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授信融资及担保总额相关事项公告
重要提示:
2021年度公司及子(孙)公司拟相互提供总额在15亿元以下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抵押、质押),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被担保人名称(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宏辉食品有限公司、江西宏辉果蔬有限公司、上海宏辉食品有限公司、福建宏辉果蔬有限公司、广州市正通物流有限公司、天津宏辉果蔬(香港)有限公司、广东宏辉食品有限公司、广东家用摩丝食品有限公司、广州家用摩丝
这次的保证没有反证。
截至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内容概述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拟向有关合作金融机构申请2021年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融资额,期限内),即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本公司融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包括融资性保函、非融资性保函)、境内信用证、进口信用证、进口押运、贸易融资、商品券担保、票据交换等业务。 各合作金融机构的贷款额度以金融机构的具体授信为准。 在上述融资额度内,公司及子(孙)公司根据生产经营计划的需要向金融机构办理融资业务。 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公司与子(孙)公司相互提供共计1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抵押、质押)。 此外,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授信融资额的前提下,决定与金融机构签订各种融资合同,由董事长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融资合同、资产抵押等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担保事项须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保证人的基本情况
(一)宏辉果蔬有限公司
注册地:广东省汕头市
法定代表人:黄俊辉
注册资本: 326,774,175元
经营范围:水果、蔬菜收购、筛选、包装、保鲜、冷藏、销售; 食品生产; 食品销售; 收购、销售新鲜水产品; 食用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批发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依法应当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截至2020年末,总资产125,704.33万元,负债总额49,739.0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30,393.65万元(银行贷款18,200.00万元,其中本金18,200.00万元),净资产75,739.01万元
(二)烟台宏辉食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山东省莱阳市
法定代表人:黄俊辉
注册资本: 11,587,800元
经营范围:水果、蔬菜、干果、坚果收购、筛选、包装、保鲜、冷藏、销售、进出口业务及各种保鲜果蔬加工(国家禁止或行政审批涉及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速冻食品、点心生产; 批发和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 点心、面包、饼干、糖果、巧克力的制造和销售。 )依法应当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0年末,总资产31,981.95万元,负债总额16,622.8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6,622.80万元,无银行贷款,净资产15,359.15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25,791.28万元
(三)上海宏辉食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
法定代表人:黄俊辉
注册资本: 114,158,774元
经营范围:从事食用农产品销售、农产品收购、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农业科技领域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必须依法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0年末,总资产28,760.64万元,负债总额2,304.77万元,无银行贷款,净资产26,455.86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24,546.47万元
(四)福建宏辉果蔬有限公司
注册地:福建省诏安县
法定代表人:黄俊辉
注册资本: 1400000元
经营范围:水果、蔬菜、散装食品(不含边境口岸)、预包装食品(不含边境口岸)、水产品、肉类、生鲜禽类、蛋类销售; 蔬菜加工(不含边境口岸); 水果和坚果加工(边境口岸除外); 未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 初级农产品收购速冻食品、糕点、面包、饼干及其他焙烤食品、糖果、巧克力(边境口岸除外)的制造及销售; 水产品收购; 货物或技术进出口(涉及国家禁止或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依法应当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0年末,总资产1,738.35万元,负债总额1,327.87万元,无银行贷款,净资产410.48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132.92万元,净利润-99.63万元(上述数据已被审计)
(五)广州市正通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广东省广州市
法定代表人:黄俊辉
注册资本: 86,377,100元
经营范围:仓储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 必须依法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0年末,总资产12,460.23万元,负债总额3,085.92万元,无银行贷款,净资产9,374.31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5,922.78万元,净利润
(六)江西宏辉果蔬有限公司
注册地:江西寻乌县
法定代表人:黄俊辉
注册资本: 18,926,504.63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食品生产、食品经营、初级农产品收购、农产品生产、销售、加工、运输、储运及其他相关服务。 )依法应当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0年末,总资产5,979.94万元,负债总额3,288.3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3,029.84万元,无银行贷款,净资产2,691.55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4,134.55万元,净利润
(七)天津宏辉果蔬有限公司
注册地:天津市
法定代表人:黄俊辉
注册资本: 110,411,000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鲜水果批发; 新鲜水果零售; 水果栽培; 吃农产品初加工吃农产品批发吃新鲜蔬菜批发; 新鲜蔬菜零售; 蔬菜的栽培。 )除依法必须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食品经营; 食品生产; 食品的网络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销售); 货物进出口。 )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可证明文件为准。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0年末,总资产16,677.10万元,负债总额5,216.40万元,无银行贷款,净资产11,460.70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8,743.50万元,净利润
(八)宏辉蔬果)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地:香港
法定代表人:黄俊辉
注册资本:港币100,000.00元,人民币76,000,000.00元
经营范围:果蔬贸易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0年末,总资产8,232.07万元,负债总额1,208.37万元,无银行贷款,净资产7,023.71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71.73万元,净利润-1.48 (上述数据已被审计)
(九)广东宏辉食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广东省汕头市保税区
法定代表人:黄俊辉
注册资本: 258,112,695元
经营范围:食品销售; 水果、蔬菜、水产品销售、一次加工(分拣、包装、保险、冷藏);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0年末,总资产25,323.86万元,负债总额13.9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3.92万元,无银行贷款,净资产25,309.94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348.57万元,资产净值(上述数据已被审计)
(十)广东家家慕斯食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广东省广州市
法定代表人:吴恒威
注册资本: 1000000.00元
经营范围:水产品冷冻加工; 蔬菜收购; 水果批发; 冷冻肉批发; 蔬菜批发; 散装食品批发; 饼干及其他焙烤食品的制造(现场制造和销售除外); 蔬菜加工; 水果和坚果加工; 粮食收购; 预包装食品批发; 大米、面制品及食用油批发; 糕点、糖果、糖批发; 焙烤食品制造(现场制售); 糕点、面包制作(现场生产销售除外); 食用植物油加工。 )依法应当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0年末,总资产908.92万元,负债总额173.4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73.45万元,无银行贷款,净资产735.47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14.53万元,资产负债率19.08% (上述数据已被审计)
(十一)宏辉果蔬)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No. 2224 GROUND FLOOR,LEBUH KOTA PERMAI 1,tamankotapermaibukitmertajampulaupinang
经营范围:水果、蔬菜食品加工,销售及榴莲种植、销售及货物进出口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截至2020年末,总资产7,443.40万元,负债总额1.8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87万元,无银行贷款,净资产7,441.53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0.29万元,净利润-46.53万元,资产净值(上述数据已被审计)
(十二) TJL PLANTATION SDN BHD
注册地: NO.4-B、JALAN BUNGA TANJUNG 9-B、TAMAN PUTRA SELANGOR、AMPANG、SELANGOR (马来西亚雪兰莪州) )。
经营范围:拥有、管理、发展油棕、橡胶、咖啡、可可、榴莲、柠檬等各种种植用地和业务。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三级子公司
截至2020年末,总资产1,240.04万元,负债总额307.4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307.45万元,无银行贷款,净资产932.59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2.20万元,净利润1.61万元,资产负债率24.79% (上述数据已被审计)
(十三)广州家唛油脂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6000,000.00元
经营范围:农副食品加工业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的孙子公司
截至2020年末,总资产277.46万元,负债总额1.0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02万元,无银行贷款,净资产276.44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3.56万元,资产负债率0.37% (上述数据已被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尚未签署担保合同或意向合同,被授权人根据授权在总额内签署相关担保合同。
四.董事会的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孙)公司拟向相关合作金融机构申请2021年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融资额。 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公司与子(孙)公司相互提供共计1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抵押、质押)。 此外,授权董事长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信用融资额的前提下,与金融机构签订各种融资合同,并决定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该议案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根据公司及子(孙)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的需要,在未超过人民币15亿授信额度内向相关合作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办理融资业务,相互提供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抵押、质押) ) 该事项不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公司2021年度授信融资及担保总额相关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孙)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无逾期担保。
在此公告。
证券代码: 603336证券简称:宏辉果蔬公告编号: 2021-025
转债代码: 113565转债简称:宏辉转债
(转增股代码) 191565转增股简称)宏辉转增股
宏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的变更和修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关于公司2021年度授信融资及担保总额相关事项的议案》的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 同意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部分条款,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和批准变更及备案等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项。 具体来说
一、关于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
为推动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按原经营范围“水果、蔬菜收购、筛选、包装、保鲜、冷藏、销售; 食品生产; 食品销售; 收购、销售新鲜水产品; 食用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批发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增加“水果栽培、蔬菜栽培、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销售”。
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最终取决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审查。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上述经营范围变更事项,公司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一)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二)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除了上述某些条款的修订外,《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于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布。
上述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修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经营范围的变更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改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终审为准。
证券代码: 603336证券简称:宏辉果蔬公告编号: 2021-021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方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率、每股增加比率
派发现金红利共计21,950,000.00元(含税),每股增加0.3股。
以截至2021年3月25日的总股本337,432,575股估算,每股现金分红为0.06505元(含税,暂定)。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在权益分配实施公告中明确。
实施权益分配的股份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现金分配总额不变,拟相应调整每股现金红利分配比例维持每股转换增额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转换增额总额。 公司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关系)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合并报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157,821.12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7,456,786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2020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增资资本。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 .公司拟向在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21,950,000.00元(含税)。 截至2021年3月25日,公司总股本为337,432,575股,根据此股本数测算,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05元(含税,暂定)。 本年度公司的现金分红比率为30.00%。
2 .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在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全体股东每10股增加3股。 截至2021年3月25日,公司总股本为337,432,575股,根据此股本数推算,本次股权转换后,公司总股本为438,662,348股(暂定)。
可转换公司债券“宏辉可转换债券”于2020年9月3日进入可转换期,目前正处于可转换期。 实施权益分配股登记日的总股本还没有确定。 公司拟维持现金分配总额不变,以实施权益分配股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拟维持每股转增股比例不变,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相应调整转增股资本总数。
本次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法》、《证券法》及《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股本规模实际
(三)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规定,严格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充分考虑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损害股东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股本方案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有望增加,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相应摊薄。 本次利润分配和公积金增资方案结合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对公司经营现金流无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证券代码: 603336证券简称:宏辉果蔬公告编号: 2021-027
关于宏果蔬菜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资金
子公司提前停止房屋租赁公告
一.交易概述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章程》,决定与全资子公司福建宏辉果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宏辉”)和广州千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鲜电子”)签订协议租赁期限为10年,合同总租金为13,884,564.00元。 详情请参照公司2020年5月23日公开的《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公告编号: 2020-071 )。 后公司接受承租人千鲜电子申请,变更现有合同的承租人。 各方同意将现有合同的承租人由千鲜电子变更为广州迅程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程物流”)。 详情请参照公司2020年10月9日公开的《公司章程》 (公告编号: 2020-118 )。
二.结束情况
迅销公司因业务需要调整,向福建宏辉申请提前解除《关于全资子公司房屋对外租赁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房屋租赁合同》,同意提前终止福建宏辉签署为迅销公司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房屋对外租赁的公告》。 授权管理层处理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
福建宏辉与承租人签订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变更主体的公告》于2021年3月31日终止,因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涉及的租金、水电费、物业费、违约金等费用及其他事项的处理方式,按租赁合同协商解决。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是基于双方友好协商,公司将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处理此事,及时关注和跟进承租人履约情况。 此次房屋租赁事项的提前终止,不会减少公司租赁收入,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后续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证券代码: 603336证券简称:宏辉果蔬公告编号: 2021-028
子公司房屋对外租赁的公告
2021年3月25日,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提前终止房屋租赁的议案》,为提高资产利用效率,盘活资产,创造利润,全资子公司福建宏辉果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海峡融和”)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房租租赁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房屋租赁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租赁房屋不涉及对外担保,不是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也不是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海峡融汇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仕贵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建福路12号
经营范围:其他方便食品生产大米、面制品及食用油批发(边境口岸除外); 水果批发; 蔬菜批发; 肉类、新鲜鸟类、蛋类批发; 水产品批发; 家常菜批发; 乳制品(不含婴儿调制乳)批发; 调味品批发(不含盐、食品添加剂; 酒、饮料及茶叶批发(边境口岸除外); 糕点、糖果及食糖批发(边境口岸除外); 其他未注明的预包装食品批发(不含边境口岸); 其他未注明的散装食品批发(边境口岸除外); 百货商店; 粮食零售(边境口岸除外); 糕点、面包零售(边境口岸除外); 水果、蔬菜零售肉、禽、蛋零售; 水产品零售; 乳制品(婴儿调制乳除外)零售; 酒、饮料及茶叶零售(边境口岸除外); 其他预包装食品零售(边境口岸除外); 其他散装食品零售(边境口岸除外); 网络零售; 快餐服务(边境口岸除外); 公司后勤管理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海峡融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三.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租人(甲)福建宏辉果蔬有限公司
承租人(乙)福建海峡融汇实业有限公司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区,厂房、办公楼、冷库及空地,出租面积共计19,220平方米。
2、租赁用途:加工、储运、冷链物流、办公、住宿。
3、租赁期限: 2021年4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共2年1个月。 第一年租赁期限为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含一个月租赁期限); 第二年的租赁期限为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
4、甲方提供租赁期一个月,自2021年4月1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 租赁期限从2021年5月1日开始计算。 租赁期间用于租赁标的物的交付手续、设备检查、房屋维护等。
5、租赁期满后,乙方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0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6、租金:每年租金按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20万元(按计收,按季支付。 在合同正常执行的情况下,租赁期间,租金共计约4,400,000.00元。
7、押金:人民币550,000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费用、租金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其余部分应在3个工作日内返还乙方。
8、违约责任:甲方有违约行为,应向乙方退还押金和未使用的租金,(退还的租金按日结算)按月租金的10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其他损失的(包括租赁场所改造、装修、建设等发生的费用)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应按月租金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向乙方退还剩余押金。
甲方需要提前回收房屋或者乙方需要提前回收租赁的,应当提前通知对方。 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100%支付违约金,甲方应向乙方退还剩余押金。 甲方提前解除合同时,乙方应退还全部押金和剩余租金。 同时必须按月租金的100%支付违约金。 此外,还应赔偿乙方对租赁场所进行改造、装修、扩建、建设等所发生的费用,以及甲方因提前解除合同、提前回收租赁场所而造成的乙方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出租部分闲置厂房,有利于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盘活资产,创造利润。 该租赁交易将为本公司带来长期稳定的租赁收入,预计将对本公司本年度及未来会计年度的收入和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分析
本次全资子公司房屋对外租赁存在交易对手方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履约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出租物业所产生的相关风险,谨慎投资。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公告编号:2021-023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公司拟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
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类产品、收益凭证、货币及债券类理财产品等,在该额度内由公司循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使用、资金安全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其子(孙)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括)自有资金适时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类产品、收益凭证、货币及债券类理财产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包括)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其子(孙)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及其子(孙)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状况,公司及其子(孙)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括)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类产品、收益凭证、货币及债券类理财产品等,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一年内(包括)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 投资品种
公司及其子(孙)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品种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类产品、收益凭证、货币及债券类理财产品等。
4、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子(孙)公司用于投资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
自获得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包括)有效。
6、 实施方式
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事宜。
二、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与上述授权相关的委托理财合同。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及时披露委托理财进展情况。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类产品、收益凭证、货币及债券类理财产品等,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三、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及其子(孙)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短期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其子(孙)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及其子(孙)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防范出现因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导致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情形,若发生产品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公司将根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年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现行相关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专项意见
该事项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孙)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括)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及其子(孙)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括)闲置自有资金适时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包括)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21-026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021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新租赁准则统一了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方式,取消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对于符合租赁定义的租赁合同,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除符合要求的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初始确认时,根据租赁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同时按照租赁负债及相关初始成本确认使用权资产。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费用,并进行减值测试,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同时,改进财务报告相关披露要求,其他租赁模式下的会计处理无重大变化。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一季报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的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照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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