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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科目的会计科目和主要会计处理是中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按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制定的,涵盖各类中小企业的交易和事项。 中小企业在不违反会计准则中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拆分、合并会计科目。 不存在中小企业的交易或者事项,可以不设置相关会计科目。 详细科目,中小企业可按本附录规定自行设置。 账号可供中小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查阅会计账簿,采用会计软件系统进行参考,中小企业可以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其他会计科目的编号。
二、主要会计处理资产类1001库存现金一、本科目核算中小企业库存现金。 中小企业有内部周转准备金使用的,可以单独设置“1004准备金”科目。 二、库存现金主要账务处理。 中小企业增加库存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减少库存现金,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中小企业应设置“库存现金分录”,由出纳人员凭收据按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结束后,应计算当日现金收入总额、现金支出总额和结算额,并将结算额与实际存量进行核对,做到帐目相符。 持有外汇现金的中小企业应当分别按照人民币和外汇进行明细核算。 四、每日结算现金收支、财产清查等发现的需要查明原因的现金不足或超额余额,应通过“未清财产超额”科目核算。 现金不足,应根据实际不足金额借记“超过未清财产——超过未清流动资产”帐户,贷记本帐户。 现金溢出时,按实际溢出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未清财产损失——未清流动资产损失”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中小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银行存款一、本科目核算中小企业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的各种金额。 二、银行存款主要账务处理。 中小企业增加银行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应收账款”等科目; 减少银行存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中小企业应当根据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类型等设置“银行存款分录”,由出纳人员凭凭证按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天结束后,必须结清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帐”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 中小企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存在差额的,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节。 有外汇银行存款的中小企业应当分别按照人民币和外汇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中小企业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存在的各类款项。 1012其他货币资金一、本科目核算中小企业银行票据存款、银行票据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外汇存款、准备金等其他货币资金。 二、本科目由银行汇票或本票、信用卡发卡银行、信用证收款单位、外汇局存款开户银行,分别根据“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卡”、“信用证保证金”、“外汇局存款”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货币资金的主要会计处理。 中小企业增加其他货币资金,借记本科目,减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的其他货币资金,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中小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1101短期投资一、本科目核算中小企业购买的可以随时变现,且不准备持有期限超过1年(含1年,下同)的投资。 二、本科目应根据股票、债券、基金等短期投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三.短期投资的主要会计处理。 (一)中小企业购买各类股票、债券、基金等作为短期投资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房款和有关税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中小企业购买股票,实际支付的购置款中含有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股息的,按实际支付的购置款减去相关税费中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股息后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根据应收股息计算“应收股息”科目
中小企业购买债券,实际支付的购房款包括已付息期尚未收到的债券利息的,按实际支付的购房款和相关税费减去已付息期尚未收到的债券利息后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应收的债券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二)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投资方宣告分红的股利计入“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债务人支付利息之日,按照分期付款、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票面价值计算的利息收入,借记“利息收入”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三)出售短期投资按照实际收到的出售价款,借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按照该短期投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照尚未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借记“已收股利”或“已收利息”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中小企业持有的短期投资成本。 121应收票据一、本科目中小企业为销售商品(生产成品或材料,下同)、提供劳务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收取的商业票据(银行承兑票据和商业承兑票据)。 二、本科目应按开具、承兑商业汇票的机构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票据的主要会计处理。 (一)中小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开立、承兑的商业汇票,按商业汇票票面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 涉及增值税、退税额的,还应当贷记“应交增值税(退税额)”科目。 (二)将未到期票据贴现到银行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即粘贴现金后的扣除额),按“银行存款”科目、贴现,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按商业票据面额,借记本科目(三)背书转让持有的商业汇票取得所需物资,按取得物资成本应计入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商业汇票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如有差额,“银行存款” 涉及税法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当计入“应付税额—— (进项税额)”科目。 (四)商业票据到期,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付款人不能支付票据或者到期不能收回应收票据的,应当按照商业票据票面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中小企业设立“应收票据备查簿”,商业票据种类、编号和开票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姓名或公司名称、到期日、背书转让日、贴现日、贴现率和贴现净额、收款日和回款金额、退票情况票据到期清偿或退票后,应当在备查簿中注销。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中小企业持有商业票据的票面金额。 122应收账款一、本科目核算中小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应得金额。 二、本科目应按对方(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中小企业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形成应收账款的,按照应收金额,借用本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增值税销售税额,贷记“应交增值税(营业税)科目”,按照其差额
(二)收回应收账款,借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中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应收账款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应当按照可收回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照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中小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 123预付账款一、本科目核算中小企业按合同规定预付的金额。 包括按合同规定预付的购房款、租金、工程款等。 预付金额少的中小企业,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直接将预付金额记入“应付账款”科目的借方。 中小企业在建工程预付的工程款,也按本科目计算。 二、本科目应按对方(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预付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中小企业购买商品预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收到的购物资金,按照应计入购进物资成本的金额,计入“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补助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还多付的钱,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承包工程按合同规定预付的工程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按工程进度和合同规定结算的工程款,借记“在建工程中”科目,贷记本科目、“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按照中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预付账款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应当按照可收回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照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中小企业预付的各种款项。 131应收股利一、本科目核算中小企业应得现金股利或利润。 二、本科目应根据被投资单位核算明细。 三.应收股利的主要会计处理。 (一)中小企业购买股票,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包括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股息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股息后的金额,计算“短期投资”或“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二)短期投资或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投资方宣布分配股息或利润的,应当按照本企业应享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利润”科目。 (三)中小企业实际接受股息或利润,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中小企业尚未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132利息收入一、本科目核算中小企业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的一次性还本付息债券投资购买和持有期间的利息收入,在“长期债券投资”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根据被投资单位核算明细。 三.利息收入的主要会计处理。 (一)中小企业购买债券,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包括已到期但尚未收到的债券利息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减去应收债券利息后的金额,借记“短期投资”或“长期债券投资”科目,借记应收债券
(二)长期债券投资持有期间,债务人支付利息之日,按照分期付款、一次性偿还债券投资票面价值计算的利息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根据一次性还本付息债券投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借记“长期债券投资——应计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三)实际收取债券利息,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中小企业尚未收到的债券利息。 1221其他应收款一、本科目核算除中小企业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息、利息等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临时支付项目。 包括各种应收的赔偿金、应向员工收取的各种垫款等。 中小企业出口产品和商品依照税法规定应当退还的增值税,也按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按对方(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应收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中小企业发生的其他各类应收账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 出口产品或商品按税法规定应退还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贷记“应纳税——退税”科目。 (二)收回其他各种应收账款,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职工津贴”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中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其他应收款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应当按照可收回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照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中小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项。 1401材料采购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材料采购成本。 使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时,采购材料的采购成本按“在途物资”科目核算。 委托外单位的加工材料、商品的加工成本,按“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根据供应单位和材料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三.材料采购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中小企业采购材料按照发票上记载的采购价款、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及采购材料过程中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计入本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应付税额——应付增值税(以下简称已收到相关税费、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及采购材料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资料,但尚未办理结算手续的,可以保留会计分录; 办理结算手续后,根据已支付金额或发票支付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应当向供应公司、运输机构等收回的材料短缺或者其他材料采购成本应当抵销的赔偿金,应当根据相关索赔凭证借记“应付账款”或者“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对于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失,僧侣在查明原因途中造成的损失,首先记入“应处置财产损失额”科目,查明原因后再处理。 (二)月末,仓库转来的采购接收单据,应根据以下不同情况处理: 1 )收到发票的领料单)包括本月付款或票据开具、承兑在内的上月领料单),按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分别汇总,按计划成本借记“原材料”、“周转材料”等科目,本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计入“物料成本差异”帐户,贷记该帐户; 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为相反的会计分录。
2 .对于未收到发票的发票,按计划成本预收款,借记“原材料”、“周转材料”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建立亏损且相同的会计分录并返回。 这样,在下个月收到发票等结算凭证时,就可以按照通常的程序进行会计处理。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中小企业收到发票但材料尚未到货或未入库验收的在途材料采购成本。 1402在途物资一、本科目核算中小企业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商品等物资的日常核算,以及尚未到货或未入库验收的各类物资的实际采购成本。 小企业(批发、零售业)购买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运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失和入库前的分拣整理费等),在“销售费”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根据供应单位和物资品种核算细目。 三.在途物资主要账务处理。 (一)中小企业的采购材料、商品等物资,应当按照发票上记载的采购价款、运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采购材料过程中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计入本科目。 按税法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计入“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已收到应付购置款、有关税费、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及保险费的资料,但尚未办理结算手续的,记入会计分录办理结算手续后,根据已支付金额或发票支付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供应公司、外运机构等应回收的材料或商品短缺或其他材料或商品购买成本应抵消的赔偿金,应按相关索赔凭证借记“应付账款”或“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对于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失,僧侣在查明原因途中造成的损失,首先记入“应处置财产损失额”科目,查明原因后再处理。 (二)月末,仓库转来的采购材料或者商品接收发票,应当按材料或者商品,按下列情况汇总: 1 )收到发票的领料单)对于本月付款或票据开具、承兑在内的上月领料单),应按汇总金额借记“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2 .对于未收到发票的发票,材料或商品分别按报价金额预收款,借记“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出现赤字,类似情况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中小企业收到发票但材料或商品尚未到货或未入库验收的在途材料、商品等物资的采购成本。 1403原材料一、本科目核算中小企业库存各种材料。 包括原料和主要材料、辅料、采购半成品(外购件)、维修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购买的工程材料,按“工程物资”科目核算,不按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根据材料仓库、材料种类、品种和规格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原材料主要会计处理。 (一)中小企业采购、验收入库的材料,按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在途物资”、“应付账款”等科目。 涉及税法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当计入“应付税额—— (进项税额)”科目。
所购材料到货、验收入库,但月末未办理结算手续的,可按暂估计价入账,借记本科目、“周转材料”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 下月初因亏损生成相同的会计分录并返回,下月收到发票等结算凭证时,按照通常的程序进行会计处理。 (二)自制验收入库的材料,按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科目。 (三)投资者取得投入的原材料,应当按照评估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科目。 涉及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还应当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四)生产经营领用材料按实际成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出售材料结转成本,按实际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送外单位加工的材料,按实际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外单加工完毕并经领料入库的材料,按加工回收材料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 (五)对盘点发现盘盈、亏损、毁损的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或估算价值),借记或贷记本科目,贷记或借记“未清资产损失——未清流动资产损失”科目。 (六)按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中小企业,日常领先,发放原材料按计划成本记账。 月末发放各种原材料的计划成本核算应承担的成本差异,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委托加工物资”、“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为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中小企业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1404材料成本差异一、本科目核算中小企业采用计划成本日常核算的材料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 中小企业还可以在“原材料”、“周转材料”等科目中设置“成本差异”的细目科目。 二、本科目可分别按“原材料”、“周转材料”等类别或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三、材料成本差异的主要会计处理。 (一)中小企业检验入库材料发生的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差异的,借记本科目,贷记“材料采购”科目。 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为相反的会计分录。 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应尽量接近实际成本。 除特殊情况外,计划成本年内不得擅自变更。 (二)结转发送材料应承担的材料成本差异,按照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委托加工物资”、“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为相反的会计分录。 发行材料应承担的成本差异应当按月分配,不得在季末或年末一次性计算。 发送材料应承担的成本差异,除可委托外部按月初成本差异率计算发送材料外,还应使用本月实际成本差异率; 如果月初成本差异率与本月实际成本差异率相差不大,也可以按月初成本差异率计算。 计算方法确定后,不能擅自更改。
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公式为: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余料成本差异本月检验入库材料成本差异) )月初余料计划成本) 100%月初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余料成本差异月初余料计划成本) 100%发放1405库存商品一、本科目核算中小企业库存各类商品的实际成本或销售价格。 包括产品的库存、购买品、存放在店面准备销售的商品、展示的商品、寄存在外面的商品等。 来料加工制造的代工产品和经过外协单位加工修理的代工产品,在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与中小企业的产品一样,通过本科目核算。 可以降价销售的不合格品也在本科目中计算,但需要与合格品分开记账。 销售手续已办妥,但采购单位月末未提取的库存成品,按主机产品处理,另设主机产品备查簿,不再在本科目核算。 小企业(农、林、牧、渔业)本科目可改为“1405农产品”科目。 小企业(批发、零售业)购买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运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失和入库前的分拣整理费等),在“销售费”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根据库存商品的种类、品种和规格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库存商品的主要会计处理。 (一)中小企业生产的成品入库和出库,平时只记录数量不记录金额,按月末入库成品的实际成本计算。 生产验收入库完毕的成品,按其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等科目。 对外销售生产成品,借记“主要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所购商品到达验收入库后,按商品实际成本或销售价格,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在途物资”等科目。 涉及增值税应纳税额的,应当作出相应处理。 根据销售价格和进货价格的差额,贷记“商品进货差额”科目。 所购商品到货、验收入库,但尚未办理结算手续的,可按暂估计价入账,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 下月初因亏损生成相同的会计分录并返回,下月收到发票等结算凭证时,按照通常的程序进行会计处理。 对外销售商品结转销售成本或销售价格,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月末分配已售出商品的购进价差,借记“商品购进价差”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中小企业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或销售价格。 1407商品进价差(一、本科目核算中小企业采用销售价格日常计算的商品销售价格与进价之差。 二、本科目应根据库存商品的种类、品种和规格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商品购销差价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中小企业购进、加工回收和退回等增加的库存商品,按商品销售价格计入“库存商品”科目,按商品进价贷记“银行存款”、“委托加工物资”等科目,按销售价格和进价差额贷记本科目(二)月末分配已销售商品的采购差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销售商品时应该分配的商品的采购价差为:商品的采购价差率=月末分配前本科目的贷方余额(“库存商品”科目月末借方余额本月“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 )100%本月应该分配给销售商品的商品的采购价差(本月“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 四、本科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中小企业库存商品的采购差价。 1408委托加工物资一、本科目核算中小企业委托的各类材料、商品等物资的实际成本。 二、本科目应根据加工合同、受托加工单位及加工物资品种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委托加工物资主要账务处理。 (一)中小企业送外包的加工物资,按实际成本计入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 根据计划成本或者销售价格计算的,还应当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或者商品进货价格差异。 (二)支付加工费、运费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需要缴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接收受托方代缴的消费税,借记本科目(回收后直接用于销售的)或“应交税金——的消费税”科目(回收后继续用于加工的),借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三)加工验收入库完毕的物资和剩余物资,按照加工回收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按计划成本或销售价格计算的,按计划成本或销售价格,借记“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本科目,按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或销售价格的差额,按“物料成本差异”或按计划成本或销售价格计算时,也可以利用上个月的材料成本差异率或商品进货价格率,计算分配本月应分配的材料成本差异或商品进货价格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了中小企业委托外部机构尚未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 1411周转材料一、本科目核算中小企业库存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中小企业(建筑业)的钢模板、模板、脚手架等。 纸、绳、铁丝、铁皮等各种包装材料,应当在“原材料”科目内核算; 用于储存、储存产品、材料,不对外销售的包装物,应当根据价值大小和使用年限长短,分别按“固定资产”科目或者本科目核算。 小企业包装物、低值易耗品,还可另设“1412包装物”、“1413低值易耗品”科目。 包装物数量少的中小企业,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包装物编入“原材料”科目进行计算。 二、本科目应按周转材料种类,分“库存”、“使用中”、“摊销”进行明细核算。 三.周转材料主要账务处理。 (一)中小企业采购、自制、加工完成、入库的周转材料验收,以及周转材料库存管理,按照“原材料”科目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二)生产、施工领用周转材料,一般采用一次销售法,按其成本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随产品销售但未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其成本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随产品销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其成本计入“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金额较大的周转材料,也可以采用分期摊销法,接收时应按其成本借记本科目(使用中),贷记本科目(库存)。 按使用次数摊销时,按摊销额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摊销)本科目。 (三)周转材料按计划成本日常核算的,应当结转领用等发放周转材料、分配的成本差异。 四、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反映中小企业库存、租赁、租赁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和周转材料的摊销价值。 1421消耗性生物资产一、本科目核算中小企业(农、林、牧、渔业)持有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实际成本。 二、本科目应根据消耗性生物资产的种类、分组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消耗性生物资产的主要会计处理。 (一)购买的消耗性生物资产,按应计入消耗性生物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二)自种的大田作物和蔬菜,应当按照收获前发生的必要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自行建造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应当按照郁闭前发生的必要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自行繁殖的育肥家畜、水产养殖动植物,应当按照售前发生的必要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产畜或役畜被淘汰成为肥育畜的,按转群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科目,按账面余额贷记“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肥育畜禽转为产畜或者役畜的,应当按照本账余额借记“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选择采伐、间伐或者抚育更新性采伐补种林木消耗性生物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达到郁闭后发生的管理费等后续支出计入“管理费”科目、“银行存款”等科目。 (五)农业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消耗性生物资产应归属的费用,按应分配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科目。 (六)消耗性生物资产作为农产品收获的,按其账面余额借记“农产品”科目,贷记本科目。 (七)出售消耗性生物资产,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 根据其账面余额,借记“主要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中小企业(农、林、牧、渔业)消耗性物资生产的实际成本。 1501长期债券投资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长期( 1年以上,下同)持有的债券投资拨备。 二、本科目应根据债券种类和被投资单位,分别按“面值”、“折价”、“应计利息”进行明细核算。 三.长期债券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中小企业购买债券作为长期投资的,应当按照债券票面价值,借记本科目(面值),按照实际支付的购置款和有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差额,借记或者贷记本科目)的超额折扣实际支付的购房款包括已达到付息期但尚未收到的债券利息的,按债券票面价格借记本科目(票面),(按应收债券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购房款和有关税费)银行存款)
)二)长期债券投资持有期间,债务人支付利息之日,按照分期还本付息、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投资额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借记“利息收入”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根据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投资额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借记本科目(应计利息),贷记“投资利润”科目。 在债务人支付利息之日,根据应分配债券的超额折扣额,将“投资收益”帐户记入借方或贷方,并将该帐户记入贷方或借方(超额折扣)。 (三)长期债券投资到期,回收长期债券投资的,按照回收债券的本金或本息,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成本、折价、应计利息),按照未收回的利息收入长期债券投资的处置,应按处置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成本、超额折扣),按应计利息收入贷记“利息收入”科目,不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四)按照中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实际发生的长期债券投资损失,应当按照可收回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成本、折价),按照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中小企业持有的分期利息、一次还本付息投资的成本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投资的本息。 1511长期股权投资一、本科目核算中小企业长期持有的权益性投资。 二、本科目应根据被投资单位核算明细。 三、长期股权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中小企业以应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实际支付的购置款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的,按实际支付的购置款和相关税费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后,借记本科目,应收股利通过交换非货币性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非货币性资产评估价值和有关税费之和借记本科目。 应当按照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账面价值,贷记“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等科目,按照已缴纳的有关税费,贷记“税额”等科目,并按照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等科目(二)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投资方宣告分红的股息或利润,应当按照应分配金额计入“应收股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三)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按处置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成本贷记本科目,按应收未收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四)确认中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实际发生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应当按照可收回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照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中小企业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1601固定资产一、本科目核算中小企业固定资产成本(成本)。 中小企业应当根据中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固定资产标准,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编制固定资产目录,作为核算依据。 中小企业购买计算机硬件附带的未经单独评估的软件,也按本科目计算。 中小企业临时租赁的固定资产和经营租赁的固定资产,应当另设设备备查登记,不计入本科目。 二、本科目应按固定资产分类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中小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卡片”。 三.固定资产的主要会计处理。 (一)中小企业不需要购买(分期付款购买)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购置款、相关税费(税法规定可扣除的增值税进项税额除外)、运费、装卸费、保险费等计入本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可扣除的增值购买必须计入“应付税额——为增值税)”科目的固定资产,填写“建设工程”科目,安装完成后转入本科目。 自行建设固定资产完成竣工结算,根据竣工结算前发生的相关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投资者取得投入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评估值和有关税费借记本科目或者“建设工程”科目,贷记“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科目。 通过融资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起始日,根据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支付总额和有关税费等,借记本科目或“建设工程”科目,贷记“长期应付款”等科目。 盘盈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值或评估值减去基于新旧程度估算的折旧后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未清财产损失——未清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 )二)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修理费,应当按照固定资产受益对象计入“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固定资产的较大维修费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扩建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按照“在建工程”科目、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成本贷记本科目。 (四)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等原因处置固定资产的,按照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为借方,按其计提的累计折旧,以“累计折旧”科目为借方,按其成本计提本科目为贷方计提亏损的固定资产,按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借记“未清资产亏损——未清非流动资产亏损”科目,按已计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其成本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中小企业固定资产成本(成本)。 1602累计折旧一、本科目核算中小企业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二、本科目可以进行总分类核算,也可以进行明细核算。 需要明确某固定资产折旧的,可以根据《固定资产卡片》记载的该固定资产的成本、折旧率、实际使用年限等资料进行计算。 三.累计折旧的主要会计处理。 (一)中小企业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应当按照固定资产受益对象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等原因处置固定资产的,应当按照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为借方,按其计提的累计折旧,以本科目为借方,按其成本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中小企业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1604建设工程一、核算本科目中小企业需要设置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新建工程、改建等发生的成本。 中小企业购买不需设置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科目核算,不按本科目核算。 中小企业已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改建支出和经营租赁固定资产改建支出,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不计入本科目。
二、本科目应按照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三、在建工程的主要账务处理。(一)小企业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不包括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费等,借记本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等,借记本科目或“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固定资产安装完成,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二)自营工程领用工程物资,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物资”科目。 在建工程应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在建工程使用本企业的产品或商品,应当按照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同时,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在建工程在竣工决算前发生的借款利息,在应付利息日应当根据借款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办理竣工决算后发生的利息费用,在应付利息日,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等科目。在建工程在试运转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形成的产品或者副产品对外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的,借记“银行存款”、“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自营工程办理竣工决算,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三)出包工程,按照工程进度和合同规定结算的工程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预付账款”等科目。工程完工收到承包单位提供的账单,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四)对固定资产进行改扩建时,应当按照该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按照其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其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在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相关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相关科目。 改扩建完成办理竣工决算,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完工或虽已完工,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成本。1605工程物资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成本。包括:工程用材料、尚未安装的设备以及为生产准备的工器具等。二、本科目应按照“专用材料”、“专用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明细核算。三、工程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一)小企业购入为工程准备的物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二)工程领用工程物资,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工程完工后将领出的剩余物资退库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资转作本企业存货的,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成本。1606固定资产清理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等原因处置固定资产所转出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等。二、本科目应按照被清理的固定资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三、固定资产清理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等原因处置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按照其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其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同时,按照税法规定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本科目, 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二)清理过程中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取得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处置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三)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如为借方余额,借记“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科目。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收益。1621生产性生物资产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农、林、牧、渔业)持有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原价(成本)。二、本科目应按照“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和“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分别生物资产的种类、群别等进行明细核算。三、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一)小企业外购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涉及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当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二)自行营造的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借记本科目(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利息”等科目。(三)自行繁殖的产畜和役畜,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饲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借记本科目(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利息”等科目。(四)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时,按照其账面余额, 借记本科目(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贷记本科目(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五)育肥畜转为产畜或役畜,应当按照其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消耗性生物资产”科目。产畜或役畜淘汰转为育肥畜,应按照转群时其账面价值,借记“消耗性生物资产”科目,按照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其原价,贷记本科目。(六)择伐、间伐或抚育更新等生产性采伐而补植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借记本科目(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生产性生物资产发生的管护、饲养费用等后续支出,借记“管理费用”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七)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等原因处置生产性生物资产,应按照取得的出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处置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其原价,贷记本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科目。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农、林、牧、渔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原价(成本)。1622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农、林、牧、渔业)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的累计折旧。二、本科目应按照生产性生物资产的种类、群别等进行明细核算。三、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的主要账务处理。小企业按月计提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折旧,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处置生产性生物资产还应同时结转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的累计折旧额。1701无形资产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持有的无形资产成本。二、本科目应按照无形资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三、无形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一)小企业外购无形资产,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相关的其他支出(含相关的利息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利息”等科目。(二)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按照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其中属于土地使用权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三)收到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评估价值和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科目。(四)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应予资本化的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研发支出”科目。(五)因出售、报废、对外投资等原因处置无形资产,应当按照取得的出售无形资产的价款等处置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照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成本,贷记本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科目或借记“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科目。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无形资产的成本。1702累计摊销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对无形资产计提的累计摊销。二、本科目应按照无形资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三、累计摊销的主要账务处理。 小企业按月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无形资产的摊销,应当按照无形资产的受益对象,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处置无形资产还应同时结转累计摊销。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无形资产的累计摊销额。1801长期待摊费用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和其他长期待摊费用等。二、本科目应按照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三、长期待摊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一)小企业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二)按月采用年限平均法摊销长期待摊费用,应当按照长期待摊费用的受益对象,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摊销完毕的长期待摊费用。1901待处理财产损溢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的价值。所采购物资在运输途中因自然灾害等发生的损失或尚待查明的损耗,也通过本科目核算。二、本科目应按照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和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进行明细核算。三、待处理财产损溢的主要账务处理。(一)盘盈的各种材料、产成品、商品、现金等,应当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库存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盘亏、毁损、短缺的各种材料、产成品、商品、现金等,应当按照其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贷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库存现金”等科目。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扣除按照该项固定资产新旧程度估计的折旧后的余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盘亏的固定资产,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按照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其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二)盘亏、毁损、报废的各项资产,按照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处理时,按照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照本科目余额,贷记本科目(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按照其借方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盘盈的各种材料、产成品、商品、固定资产、现金等,按照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处理时,按照本科目余额,借记本科目(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四、小企业的财产损溢,应当查明原因,在年末结账前处理完毕,处理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负债类2001短期借款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内的各种借款。二、本科目应按照借款种类、贷款人和币种进行明细核算。三、短期借款的主要账务处理。(一)小企业借入的各种短期借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偿还借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小企业无力支付票款的,按照银行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 借记“应付票据”科目,贷记本科目。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即减去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贴现息,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银行无追索权情况下)或本科目(银行有追索权情况下)。(二)在应付利息日,应当按照短期借款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等科目。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本金。2201应付票据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二、本科目应按照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三、应付票据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或以承兑商业汇票抵付货款、应付账款等, 借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二)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的手续费,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支付票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三)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小企业无力支付票款的,按照银行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四、小企业应当设置“应付票据备查簿”,详细登记商业汇票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收款人姓名或
。2202应付账款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应 支付的款项。二、本科目应按照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三、应付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一)小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未验收入库,货款尚未支付,应当根据有关 凭证(发票账单、随货同行发票上记载的实际价款或暂估价值),借记“在途物资”科目,按照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应付的价款,贷记本科目。接受供应单位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应当根据供应单位的发票账单,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二)偿付应付账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小企业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账款,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支付的应付账款。2203预收账款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收的款项。包括:预收的购货款、工程款等。预收账款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贷方。二、本科目应按照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三、预收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一)小企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二)销售收入实现时,按照实现的收入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预收的款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 映小企业尚未转销的款项。2211应付职工薪酬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 小企业(外商投资)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也通过本科目核算。二、本科目应按照“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等进行明细核算。三、应付职工薪酬的主要账务处理。(一)月末,小企业应当将本月发生的职工薪酬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分配:1.生产部门(提供劳务)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2.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开发项目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3.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和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4.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二)小企业发放职工薪酬应当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1.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等,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等,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2.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活动和职工培训,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借记本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科目。4.以其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的,按照其销售价格,借记本科目,贷记“主 营业务收入”科目;同时,还应结转产成品的成本。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5.支付的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职工的补偿,借记本科目,贷记“库 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2221应交税费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和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小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本科目核算。二、本科目应按照应交的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应交增值税还应当分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置专栏。 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设置上述专栏。三、应交税费的主要账务处理。(一)应交增值税的主要账务处理。1.小企业采购物资等,按照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物资发生退货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按照购入农业产品的买价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增值 税进项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买价减去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应付账款”、“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按照收入金额和应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照确认的营业收入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发生销售退回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随同商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应当按照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 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照确认的其他业务收入金额,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3.有出口产品的小企业,其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如下:(1)实行“免、抵、退”管理办法的小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当期出 口产品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增值税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当期应予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出口产品按照税法规定应予退回的增值税款,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2)未实行“免、抵、退”管理办法的小企业,出口产品实现销售收入时, 应当按照应收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应收的出口退税,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照税法规定不予退回的增值税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照确认的销售商品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购入材料等按照税法规定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其进项税额应计入材料等的成本,借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不通过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核算。5.将自产的产品等用作福利发放给职工,应视同产品销售计算应交增值税的,借记“应付职工酬薪”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6.购进的物资、在产品、产成品因盘亏、毁损、报废、被盗,以及购进物资改变用途等原因按照税法规定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其进项税额应转入有关科目,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由于工程而使用本企业的产品或商品,应当按照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科 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同时,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7.交纳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二)应交消费税的主要账务处理。1.销售需要交纳消费税的物资应交的消费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2.以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非生产机构等,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在建工程”、“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随同商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出租、出借包装物逾期未收回没收的押金应交的消费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3.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除受托加工 或翻新改制金银首饰按照税法规定由受托方交纳消费税外)。小企业(受托方)按照应交税款金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小企业(委托方)应将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借记“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按照税法规定准予抵扣的,按照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4.有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以及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的小企业, 在营业收入实现时,按照应交的消费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有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小企业因受托代销金银首饰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以其他方式代销金银首饰的,其交纳的消费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有金银首饰批发、零售业务的小企业将金银首饰用于馈赠、赞助、广告、职 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应于物资移送时,按照应交的消费税,借记“营业外支出”、“销售费用”、“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随同金银首饰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 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小企业因受托加工或翻新改制金银首饰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于向委托方交货时,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5.需要交纳消费税的进口物资,其交纳的消费税应计入该项物资的成本,借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6.小企业(生产性)直接出口或通过外贸企业出口的物资,按照税法规定 直接予以免征消费税的,可不计算应交消费税。7.交纳的消费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三)应交营业税的主要账务处理。1.小企业按照营业额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应交纳的营业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营业税)。2.出售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不动产应交纳的营业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营业税)。3.交纳的营业税,借记本科目(应交营业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四)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主要账务处理。1.小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教育费附加)。2.交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借记本科目(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教育费附加),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五)应交企业所得税的主要账务处理。1.小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的企业所得税,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企业所得税)。2.交纳的企业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应交企业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六)应交资源税的主要账务处理。1.小企业销售商品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资源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资源税)。2.自产自用的物资应交纳的资源税,借记“生产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资源税)。3.收购未税矿产品,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借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资源税)。4.外购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在购入液体盐时,按照税法规定所允许抵扣的 资源税,借记本科目(应交资源税),按照购买价款减去允许抵扣的资源税后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应支付的购买价款,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加工成固体盐后,在销售时,按照销售固体盐应交纳的资源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资源税);将销售固体盐应交资源税抵扣液体盐已交资源税后的差额上交时,借记本科目(应交资源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5.交纳的资源税,借记本科目(应交资源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七)应交土地增值税的主要账务处理。1.小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的,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 存款”科目,按照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贷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按照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照其成本,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科目或借记“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科目。2.小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房地产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借记“营 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3.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八)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的 主要账务处理。1.小企业按照规定应交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应交房产税、应交车船税、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应交排污费)。2.交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借记本科目(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应交房产税、应交车船税、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应交排污费),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九)应交个人所得税的主要账务处理。1.小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应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所得税,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个人所得税)。2.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应交个人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十)小企业按照规定实行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先征后 返的,应当在实际收到返还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不含出口退税)、消费税、营业税等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 反映小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2231应付利息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费用。二、本科目应按照贷款人等进行明细核算。三、应付利息的主要账务处理。(一)在应付利息日,小企业应当按照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 “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二)实际支付的利息,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应付未付的利息费用。2232应付利润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二、本科目应按照投资者进行明细核算。三、应付利润的主要账务处理。(一)小企业根据规定或协议确定的应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借记“利润分 配”科目,贷记本科目。(二)向投资者实际支付利润,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应付未付的利润。2241其他应付款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除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利润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等。二、本科目应按照其他应付款的项目和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三、其他应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一)小企业发生的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记本科目。(二)支付的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 科目。小企业无法支付的其他应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应付未付的其他应付款项。2401递延收益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已经收到、应在以后期间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二、本科目应按照相关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三、递延收益的主要账务处理。(一)小企业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 本科目。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递延收益,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二)收到的其他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亏损的, 应当按照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在发生相关费用或亏损的未来期间,应当按照应补偿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用于补偿本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亏损的,应当按照收到的金额,借记“银 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已经收到、但应在以后期间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2501长期借款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 借款本金。二、本科目应按照借款种类、贷款人和币种进行明细核算。三、长期借款的主要账务处理。(一)小企业借入长期借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二)在应付利息日,应当按照借款本金和借款合同利率计提利息费用,借 记“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三)偿还长期借款本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本金。2701长期应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除长期借款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包括:应 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发生的应付款项等。二、本科目应按照长期应付款的种类和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三、长期应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一)小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付 款总额和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等,借记“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等科目。(二)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和相关 税费(不包括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本科目。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应付未付的长期应付款项。 所有者权益类3001实收资本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收到投资者按照合同协议约定或相关规定投入的、构成注册资本的部分。小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将本科目的名称改为“3001 股本”科目。 小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超过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作为资本溢价,在“资本公积”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二、本科目应按照投资者进行明细核算。 小企业(中外合作经营)根据合同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应在本科目设置“已归还投资”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三、实收资本的主要账务处理。(一)小企业收到投资者的出资,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按照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份额,贷记本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二)根据有关规定增加注册资本,借记“银行存款”、“资本公积”、“盈 余公积”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根据有关规定减少注册资本,借记本科目、“资本公积”等科目,贷记“库 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小企业(中外合作经营)根据合同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应当 按照实际归还投资的金额,借记本科目(已归还投资),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利润分配——利润归还投资”科目,贷记“盈余公积——利润归还投资”科目。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实收资本总额。3002资本公积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超出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二、资本公积的主要账务处理。(一)小企业收到投资者的出资,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固 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按照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份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本科目。(二)根据有关规定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 科目。根据有关规定减少注册资本,借记“实收资本”科目、本科目等科目,贷记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资本公积总额。3101盈余公积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公司制)按照公司法规定在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 小企业(外商投资)按照法律规定在税后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和企业发展基金也在本科目核算。二、本科目应当分别“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进行明细核算。 小企业(外商投资)还应当分别“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进行明细核算。小企业(中外合作经营)根据合同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应在本科目设置“利润归还投资”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三、盈余公积的主要账务处理。(一)小企业(公司制)按照公司法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借 记“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小企业(外商投资)按照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 利基金,借记“利润分配——提取储备基金、提取企业发展基金、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二)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或者转增资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或“实收资本”科目。 小企业(中外合作经营)根据合同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应当按照实际归还投资的金额,借记“实收资本——已归还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利润分配——利润归还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利润归还投资)。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公司制)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总额,小企业(外商投资)的储备基金和企业发展基金总额。3103本年利润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二、本年利润的主要账务处理。(一)期(月)末结转利润时,小企业可以将“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 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将“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科目。将“投资收益”科目的贷方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借方余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结转后本科目的贷方余额为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借方余额为当期发生的净亏损。(二)年度终了,应当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净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3104利润分配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 后的余额。二、本科目应按照“应付利润”、“未分配利润”等进行明细核算。三、利润分配的主要账务处理。(一)小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借记本科目(应付利润), 贷记“应付利润”科目。(二)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盈余公积补亏)。小企业(中外合作经营)根据合同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应按照实际归还投资的金额,借记“实收资本——已归还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利润归还投资),贷记“盈余公积——利润归还投资”科目。四、年度终了,小企业应当将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 本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本科目(未分配利润);为净亏损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同时,将“利润分配”科目所属明细科目(应付利润、盈余公积补亏)的余额转入本科目明细科目(未分配利润)。结转后,本科目除“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外,其他明细科目应无余额。五、本科目年末余额,反映小企业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 成本类4001生产成本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进行工业性生产发生的各项生产成本。包括:生产各 种产品(产成品、自制半成品等)、自制材料、自制工具、自制设备等。小企业对外提供劳务发生的成本,可将本科目改为“4001劳务成本”科目, 或单独设置“4002劳务成本”科目进行核算。二、本科目可按照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进行明细核算。三、生产成本的主要账务处理。(一)小企业发生的各项直接生产成本,借记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辅助 生产成本),贷记“原材料”、“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各生产车间应负担的制造费用,借记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贷记“制造费用”科目。(二)辅助生产车间为基本生产车间、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提供的劳务和产 品,可在月末按照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给各受益对象,借记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成本”、“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辅助生产成本);也可在提供相关劳务和产品时,借记本科目、“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成本”、“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三)小企业已经生产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产成品以及入库的自制半成品, 可在月末,借记“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加工完成的在产品成本。4101制造费用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生产车间(部门)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小企业经过1年期以上的制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产品发生的借款费 用,也在本科目核算。小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二、本科目应按照不同的生产车间、部门和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三、制造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一)生产车间发生的机物料消耗和固定资产修理费,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等科目。(二)发生的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等职工薪酬,借记本科目,贷记“应 付职工薪酬”科目。(三)生产车间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费,借记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四)生产车间支付的办公费、水电费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应付利息”等科目。(五)发生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科目。(六)小企业经过1年期以上的制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产品在制造 完成之前发生的借款利息,在应付利息日根据借款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制造完成之后发生的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七)将制造费用分配计入有关的成本核算对象,借记“生产成本——基本 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八)季节性生产小企业制造费用全年实际发生额与分配额的差额,除其中 属于为下一年开工生产做准备的可留待下一年分配外,其余部分实际发生额大于分配额的差额,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发生额小于分配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四、除季节性的生产性小企业外,本科目期末应无余额。4301研发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二、本科目应按照研究开发项目,分别“费用化支出”、“资本化支出”进行明细核算。三、研发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一)小企业自行研究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 借记本科目(费用化支出),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本科目(资本化支出),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等科目。(二)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应按本科目(资本化支 出)的余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资本化支出)。月末,应将本科目归集的费用化支出金额转入“管理费用”科目,借记“管 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费用化支出)。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正在进行的无形资产开发项目满足资 本化条件的支出。4401工程施工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建筑业)实际发生的各种工程成本。二、本科目应按照建造合同项目分别“合同成本”和“间接费用”进行明细核算。三、工程施工的主要账务处理。(一)小企业进行合同建造时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以及施工 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临时设施折旧费等其他直接费用,借记本科目(合同成本),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发生的施工、生产单位管理人员职工薪酬、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固定 资产折旧费等间接费用,借记本科目(间接费用),贷记“累计折旧”、“银行存款”等科目。期(月)末,将间接费用分配计入有关合同成本,借记本科目(合同成本), 贷记本科目(间接费用)。(二)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时,借记“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等科 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照应结转的合同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合同成本)。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完工的建造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4403机械作业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建筑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机械站和 运输队使用自有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含机械化施工和运输作业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小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从外单位或本企业其他内部独立核算 的机械站租入施工机械发生的机械租赁费,在“工程施工”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二、本科目应按照施工机械或运输设备的种类等进行明细核算。 小企业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施工、运输单位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或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应按照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归集。成本项目一般分为:职工薪酬、燃料及动力费、折旧及修理费、其他直接费用、间接费用(为组织和管理机械作业生产所发生的费用)。三、机械作业的主要账务处理。(一)小企业发生的机械作业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 职工薪酬”、“累计折旧”等科目。(二)期(月)末,小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机械站和运输队 为本企业承包的工程进行机械化施工和运输作业的成本,应转入承包工程的成本,借记“工程施工”科目,贷记本科目。对外单位、专项工程等提供机械作业(含运输设备)的成本,借记“生产成 本(或劳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四、本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损益类5001主营业务收入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二、本科目应按照主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三、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 小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实现的收入,应当按照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销售商品收入,贷记本科目。发生销货退回(不论属于本年度还是属于以前年度的销售),按照应冲减销 售商品收入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照实际支付或应退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四、月末,可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051其他业务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实现的收入。包括: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销售材料等实现的收入。二、本科目应按照其他业务收入种类进行明细核算。三、其他业务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 小企业确认的其他业务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四、月末,可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5111投资收益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二、本科目应按照投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三、投资收益的主要账务处理。(一)对于短期股票投资、短期基金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小企业应当按照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本企业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本科目。(二)在长期债券投资或短期债券投资持有期间,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 照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长期债券投资或短期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本科目;按照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投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借记“长期债券投资——应计利息”科目,贷记本科目。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应分摊的债券溢折价金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 贷记或借记“长期债券投资——溢折价”科目。(三)出售短期投资、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券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收 到的价款或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按照其账面余额,贷记“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券投资”科目,按照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债券利息收入,贷记“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四、月末,可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本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5301营业外收入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实现的各项营业外收入。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 益、政府补助、捐赠收益、盘盈收益、汇兑收益、出租包装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益、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违约金收益等。小企业收到出口产品或商品按照规定退回的增值税款,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二、本科目应按照营业外收入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三、营业外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一)小企业确认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比照“固定资产清理”、“无形 资产”等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二)确认的政府补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或“递延收益”科目,贷记 本科目。(三)小企业按照规定实行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不含出口退税)、消费税、 营业税等先征后返的,应当在实际收到返还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四)确认的捐赠收益,借记“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 科目。(五)确认的盘盈收益,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六)确认的汇兑收益,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七)确认的出租包装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益、确 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违约金收益等,借记“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八)确认的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四、月末,可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5401主营业务成本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确认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应结转的成本。二、本科目应按照主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三、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账务处理。(一)月末,小企业可根据本月销售各种商品或提供各种劳务实际成本,计 算应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生产成本”、“工程施工”等科目。(二)本月发生的销售退回,可以直接从本月的销售数量中减去,得出本月 销售的净数量,然后计算应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也可以单独计算本月销售退回成本,借记“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四、月末,可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5402其他业务成本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销售材料的成本、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额等。二、本科目应按照其他业务成本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业务成本的主要账务处理。 小企业发生的其他业务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周转材料”、“累计折旧”、“累计摊销”、“银行存款”等科目。四、月末,可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5403营业税金及附加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应负担的消费税、营业税、城 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和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相关税费。与最终确认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相关的税费,在“固定资产清理”、“无 形资产”等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二、本科目应按照税费种类进行明细核算。三、营业税金及附加的主要账务处理。 小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确定的与其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税费,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四、月末,可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5601销售费用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 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商品维修费、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展览费等费用。小企业(批发业、零售业)在购买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运输费、 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等),也在本科目核算。二、本科目应按照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三、销售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小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商品维修费、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展览费等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小企业(批发业、零售业)在购买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 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等,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四、月末,可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5602管理费用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发生的其他费用。包括:小企 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费用(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等)、业务招待费、研究费用、技术转让费、相关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财产保险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等费用。小企业(批发业、零售业)管理费用不多的,可不设置本科目,本科目的核 算内容可并入“销售费用”科目核算。二、本科目应按照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三、管理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一)小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相关人员的职工薪酬、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费用),在实际发生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二)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 科目。(三)行政管理部门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费和发生的修理费,借记本科目, 贷记“累计折旧”、“银行存款”等科目。(四)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 行存款”等科目。(五)小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相关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技术转让费、财 产保险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长期待摊费用”等科目。(六)小企业自行研究无形资产发生的研究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研发支出”科目。四、月末,可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5603财务费用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利 息费用(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银行相关手续费、小企业给予的现金折扣(减享受的现金折扣)等费用。小企业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年期以上的制造才能达到预定可 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在建工程”、“研发支出”、“制造费用”等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发生的汇兑收益,在“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二、本科目应按照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三、财务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一)小企业发生的利息费用、汇兑损失、银行相关手续费、给予的现金折 扣等,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利息”、“银行存款”等科目。(二)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即减去 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贴现息,借记本科目,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银行无追索权情况下)或“短期借款”科目(银行有追索权情况下)。(三)发生的应冲减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享受的现金折扣等,借记“银行 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四、月末,可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5711营业外支出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包括:存货的盘亏、毁损、 报废损失,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坏账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债券投资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捐赠支出,赞助支出等。二、本科目应按照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三、营业外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一)小企业确认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借记本科目、“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固定资产清理”、“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二)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长期债券投资损 失,应当按照可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债券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债券投资”等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本科目。(三)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实际发生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按照可 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本科目。(四)支付的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五)确认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捐赠支出、赞助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四、月末,可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5801所得税费用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确定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 所得税费用。小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补交的所得税,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小企业按照规定实行企业所得税先征后返的,实际收到返还的企业所得税,在“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二、所得税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年度终了,小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当期应纳税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科目。三、年度终了,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中国Www.yileen.Com.CN艺莲园专注中国农业种植和养殖技术的综合性农业知识网站,涵盖蔬菜,水果,园林花卉,茶叶,粮油,饲料食用菌,温室灌溉,农业机械,水产,渔业,畜牧家禽,特种养殖,农业会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