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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经常在新闻上看到没有明确交税的人,毕竟自己的行业不收税,大家要注意,看看下面条例的相关规定! 避免误付税款!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免企业所得税: 1 .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水果2 .农作物新品种选育; 3 .中药材种植: 4 .林木培育和栽培5 .畜禽饲养; 6 .林产品采集: 7 .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业技术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业服务业项目; 8 .远洋渔业。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 .花卉、茶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种植; 2 .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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