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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辉果蔬2020年和2021年在基准日宏辉果蔬会分红吗?

   2023-04-01 互联网艺莲园4300
核心提示:农业信息小编为大家带来以下内容:证券代码: 603336证券简称:宏辉果蔬公告编号: 2019-032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辉果蔬”或“公司() ) ) ) ) ) ) ) ) ) ) )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一.股东返还计划的制定依据和原则(一)本规划的制定依据公司制定该计划,着眼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

农业信息小编为大家带来以下内容:

证券代码: 603336证券简称:宏辉果蔬公告编号: 2019-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辉果蔬”或“公司() ) ) ) ) ) ) ) ) ) ) )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

一.股东返还计划的制定依据和原则

(一)本规划的制定依据

公司制定该计划,着眼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对公司当前和未来利润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 充分考虑银行信贷和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投资者回报机制,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安排,维护利润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在制定本计划时,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本着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持续良好发展并重的原则,同时充分考虑和听取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诉求

二.股东返还计划的制定周期和调整机制

公司至少每三年审核一次股东分红计划,根据公司即时生效的分红分配政策修改收益计划,确定该期间公司分红收益计划。 公司制定未来股东返还计划,经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必须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当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应当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会议建议中应当详细论述并说明调整的原因。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状况、投资计划和长期发展需要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收益率计划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和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 当年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公司未来三年( 2019年-2021年)具体股东回报计划

(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注重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遵循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份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在现金分红的条件下,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现金、股票以及现金和股票组合分配股息。 利润分配不得超出累计可分配的利润范围,不得损害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原则上按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并可根据利润状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二)现金分红

1、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影响公司后续经营。

)2)审计机关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的)筹资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2、现金分红比例规定:

)1)公司盈利,现金符合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的利润,不低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2)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以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3)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出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三)制定、执行和实施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每年的利润分配计划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利润状况、资金需求和股东收益率计划提出、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在决定和形成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文件妥善保存。

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应当认真研究论证公司现金分红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股东大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要多渠道积极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回答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派发股息(或股份)事项。

3、公司实现年利润,但管理层、董事会未提出、未编制现金分红方案的,管理层应对此向董事会提交详细情况说明。 其中包括未分红的理由、未用于分红的基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由独立董事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作情况说明。

(四)其他事项

出现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在分配利润时,首先从该股东应分配的现金红利中扣除占用的资金。

(五)生效、解释、修改

1、本股东报告计划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2、本计划由公司董事会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宏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中国Www.yileen.Com.CN艺莲园专注中国农业种植和养殖技术的综合性农业知识网站,涵盖蔬菜,水果,园林花卉,茶叶,粮油,饲料食用菌,温室灌溉,农业机械,水产,渔业,畜牧家禽,特种养殖,农业会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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