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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厂房拆除施工合同,钢结构拆除施工步骤

   2023-04-01 互联网艺莲园5570
核心提示:农业信息小编为大家带来以下内容:王道勇工程案件案例研究一.个案索引最高法院《石家庄联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石家庄市联合志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申诉、申请民事裁定书》,案号( 2015 )民申字第1974号,审判日期二一五年十月十二日,审判长明。二.案情摘要再审申请人石家庄市联合志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志诚公司)因石家庄联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建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河北高院)对( 2014 )冀民一终字第369号民事判决不服,向最高法院

农业信息小编为大家带来以下内容:

王道勇工程案件案例研究

一.个案索引

最高法院《石家庄联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石家庄市联合志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申诉、申请民事裁定书》,案号( 2015 )民申字第1974号,审判日期二一五年十月十二日,审判长明。

二.案情摘要

再审申请人石家庄市联合志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志诚公司)因石家庄联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建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河北高院)对( 2014 )冀民一终字第369号民事判决不服,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

供销社联合志诚公司与施工单位联合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向联合建设单位订购“志诚华府”工地的“售楼部”、“商业钢结构”、“地下车库”工程。 三项工程没有结束,施工人员停止作业。 其中“商业钢结构”工程因违章建设被计划部门责令拆除,二审河北高院认定该部分工程款105万元,责令承包人支付。

发包方声称拆除的材料已经被施工方处置,可以抵扣工程款。

争议焦点:钢结构工程拆除后,钢材是否由施工方自行处置?

三.最高法院审判摘要

关于案件涉及1052548.48元商业钢结构价款是否应计入工程款。 再审申请人联合志诚公司提出的2011年5月23日《商业钢结构已完工程量》、2011年10月10日《商业钢结构已完工程量》及申请人二审开庭后提出的代理词,可以证明被申请人施工了案件涉及的商业钢结构工程,因计划原因,该部分工程被拆除再审申请人在商业钢结构拆除后,委托公证机构对现场情况进行公证,但不能证明被申请人未施工。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2013年颁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2.0.14条及2.0.15条规定,工程造价不仅要体现材料费,还应体现建设工程人工费、工程设备、工程机械台班价格。 本案承包协议约定联建公司将商业钢结构工程建设为“包工包材”,联建公司按合同施工后按复审申请人要求拆除。 复审申请人应当支付联建公司为施工支出的人工费、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班费用。 再审申请人主张的被申请人自行处置拆除的材料,但由于再审申请人未提供相关证据,该主张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将1052548.48元的商业钢结构价款计入工程款并无不当。

四.启示与总结

钢结构工程拆除后的钢材是否由施工方自行处置,包装方未提供证据,最高法院不支持其复审。 这件钢结构工程拆除后的钢材去了哪里? 因为法院没有调查,所以本案有点不充分。

这件事给我们的启示是,必须健全材料进场审批管理制度。 否则,吃亏的还是打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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