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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控非粮,农民怎么种地?政府如何管理土地?

   2023-04-04 互联网艺莲园5700
核心提示:农业信息小编为大家带来以下内容: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两份重要文件。 一个文件是9月10日下发的《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主要提出了“六个严禁”。 一是禁止占用耕地绿化造林。 二是严禁建设超标准绿色通道; 三是严禁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四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 五、严禁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六、严禁非法占地。 另一个文件是11月4日下发的《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主要强调对耕地的特殊保护和用途限制,严格控制耕地向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的转化。 更具

农业信息小编为大家带来以下内容:

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两份重要文件。 一个文件是9月10日下发的《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主要提出了“六个严禁”。 一是禁止占用耕地绿化造林。 二是严禁建设超标准绿色通道; 三是严禁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四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 五、严禁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六、严禁非法占地。 另一个文件是11月4日下发的《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主要强调对耕地的特殊保护和用途限制,严格控制耕地向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的转化。 更具体的是2021年连续下发的两个文件,一个是2021年11月26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开展2021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的通知》,一个是2021年11月27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下发的《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这几个文件提出了重点整治的四个问题。 一是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二是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问题三、耕地超标准绿带建设、绿色通道违法占用问题; 四是其他类型的农用地问题,如违法占用耕地绿化造林、将耕地挪作园地等。

“非粮化”涉及农业结构调整。 过去占用基本农田种树是很普通的现象,而且占地面积很大。 但是,现在不行。 国家有新的要求和规定。

最新提法之一:耕地用途管制

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最大的特点是建议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但这一用途管制,主要针对的是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耕地“非农化”问题。

最新提法之二:出入平衡

“非农化”要求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的,实行“平衡”。 针对“非粮化”,提出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和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时,实行“进入平衡”。

如何执行:要求县级人民政府编制年度耕地“进与退平衡”总体方案,明确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和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规模、布局、时间和年度内“进与退平衡”安排,并组织实施

监管办法:提出自然资源部通过卫星图片执法监督等方式定期开展耕地动态监测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并于每年年底利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对各省(区、市)耕地“进出平衡”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检查考核内容未按规定执行的,自然资源部配合有关部门整改不力的,公开通报,并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处罚措施是,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的通知》规定,对于没有达到耕地“进出平衡”的地区,或者耕地流失数量多的地区,停止追加审查建设用地。

耕地里种什么

对永久基本农田的要求,主要用于粮食作物的种植,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 如果现在种植的是棉、油、糖、蔬菜等非粮食作物,可以维持不变。 种植粮食作物,要求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可采用粮食与非粮食作物间作、轮作、耕作用的土地利用方式。 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稻渔、稻虾、稻蟹等综合立体栽培,必须以不破坏永久基本农田为前提,沟穴占有率必须符合稻渔综合栽培技术规范通则标准。

一般对耕地的要求是主要用于粮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和饲料的生产,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不改变耕地种类,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

在耕地上什么也做不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对粮食生产功能区提出了“四个不可”。 一是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二是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三是不得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四是不得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颁发的《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一般耕地提出了“五个不可”。 一是一般耕地挖湖造景,不准种草坪。 二是不得在国家批准的生态退耕计划和计划外擅自扩大退耕还林还草还湿湖泊规模。 三、不得违反超标准在铁路、公路等用地红线外,以及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普通耕地植树造林建设绿化带。 四、未经批准,不得占用一般耕地实施国土绿化。 五、不得将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通获得土地经营权的一般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

永久的基本农田什么也做不了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颁发的《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四严禁”。 一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严禁挖塘养鱼。 二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坪等绿化装饰和破坏耕作层的植物。 三、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 四、严禁新建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破坏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为了解决过去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挖塘养鱼缺乏处罚措施的问题,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五十一条规定,对非法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发展挖塘养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占用面积处以开垦耕地费用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破坏种植条件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如何调动抓粮种粮积极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提交的:

将省域内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优先用于农田建设再投入、债券偿还、贴息等。

相关农业资金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倾斜,优先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目标作物种植,加快把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成“一季千斤,二季一吨”高标准粮田。

强化种粮主体政策激励,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大力推进代耕、代耕、统防、统防、土地供销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提高种粮规模效益。

完善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继续实施稻谷补贴和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继续推进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

积极开展粮食生产薄弱环节机械化技术试点,着力解决水稻插机、玉米籽粒机收等瓶颈问题,加快丘陵山区农田机械化改造。 六、支持粮食产后干燥加工设施建设,延伸产业链,提高粮食经营效益。

资料来源:自然微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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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严控 土地 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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