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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注食品安全远离健康危害<; <;
近日,陕西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下发农产品、饮料、调味品、炒制食品和坚果制品、糕点、方便食品、豆制品、食品添加剂、粮食加工品、淀粉制品和淀粉制品、糖果制品、饼干、特殊膳食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冷冻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对酒类20大食品1226批次样品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13批次样品不合格,存在重金属污染、违规使用、禁用兽药、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超范围限制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
这次抽检不合格食品的详细情况如下。
1 .西安市未央区娄氏海鲜水产店经营销售的皮皮对虾(计量)、镉( Cd ),实测值: 0.89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5mg/kg )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 >; 镉( Cd )是水产品中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 ),镉在冷冻水产动物(甲壳类)中最大限量为0.5mg/kg。 水产品中镉超标,可能是养殖过程中环境中镉富集所致。 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的,长期大量摄入可能导致肾脏和骨骼的损伤等。
2 .西安市养旗商贸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黄豆芽(计量)、4-氯苯氧乙酸钠(4-氯苯氧乙酸仪,实测值: 35.2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
>; >; 4-氯苯氧乙酸钠是豆芽生产中广泛使用的植物生长调节剂。 由于对人体有一定的蓄积毒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规定,生产者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含有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 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 生产者违规使用,以抑制豆芽生根,提高豆芽产量,豆芽中检出4-氯苯酸钠。
3 .宝鸡市渭滨区闽南尚游水产经销部销售的淡水鲜鲈鱼(计量)、孔雀石绿(实测值: 1.4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 >; 孔雀石绿是一种工业染料,易溶于水,水溶液呈青绿色。 在水产养殖过程中,它作为杀菌剂和抗寄生虫药,用于防治各种鱼类疾病。 农业农村公告第250号将孔雀石绿列入《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 少量兽药残留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但长期食用含有孔雀石绿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肝脏造成损害。
4 .陕西仲山龙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桶装山泉水( 18.9L/桶)、铜绿假单胞菌)实测值: 0; 0; 0; 7; 0CFU/250mL,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 n=5,c=0,m=0CFU/250mL )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5 .陕西安吴龙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饮用天然水( 18L/桶)、铜绿假单胞菌(实测值: 0; 0; 0; 0; 6CFU/250mL,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 n=5,c=0,m=0CFU/250mL )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 >; 铜绿假单胞菌是有条件的病原菌,广泛分布于水、空气、正常人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环境中生存,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抵抗力,抵抗力弱的人存在健康风险。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 )规定铜绿假单胞菌标准值为n=5,c=0,m=0,单位为CFU/250mL。 桶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水源水防护不当,造成水体污染; 部分企业环境卫生监管不到位,操作不规范,在生产过程中交叉污染的流通过程中,存放时间长、多次循环使用水桶增加了二次污染风险。
6 .宝鸡九龙富锶矿泉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关中九龙山天然矿泉( 380mL/瓶)、溴酸盐)实测值: 0.018mg/L,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1mg/L )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 >; 溴酸盐是矿泉水、山泉水等多种天然水源经过臭氧消毒后生成的副产物。 长期饮用溴酸盐超标的水,可能对人体造成一定的伤害。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2018 )规定溴酸盐的检测值应小于0.01mg/L。 通常水中不含溴酸盐,但普遍含有溴化物。 溴酸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臭氧消毒时,水中的溴化物被氧化生成溴酸盐。
7 .岐山县杨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润德泉岐山香醋( 800ml/瓶),菌落总数(实测值) 1400、1400、1300、880 cfu/ml,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 n=5,c=2
8 .岐山县金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杜金祥酒精米醋( 800ml/瓶)、菌落总数(实测值) 56000、68000、79000、78000、70000cfu/mL、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 n=5
9 .汉中子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汉中桃心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超市旗舰店经营销售的两汉三国科润魔芋凉皮( 300克/袋),菌落总数(实测值) 27000、270、2200、27000CFU/g,食品
>; >; 菌落总数是指示微生物的指标,而不是病原菌指标,主要用于评价食品清洁度。 055-79000(GB2719-2018 )规定的菌落总数标准值n=5,c=2,m=1000,M=10000CFU/mL; 在产品明示的企业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q/zrsp0001s-2020 )中规定了菌落总数的标准值n=5、c=2、m=10000、M=100000CFU/g。 超标原因可能与个别企业使用原料初菌数高,且生产加工过程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包装材料清洗消毒不充分,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存和经营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10 .陕西福昊佳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西安市莲湖区子阳食品批发部经营销售的陈氏精选葵花籽( 4.8kg/袋),过氧化值)脂肪实测值) 1.03g/100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80g/100g
>; >; 过氧化值(以脂肪为单位)反映食用油脂的新鲜度和氧化导致的酸败程度,一般来说,过氧化值越高,其酸败度越强。 《方便食品》(GB19300-2014 )规定的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值为0.80g/100g。 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或者最终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 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危害人体健康,但严重时会引起胃肠不适、腹泻等症状。
11 .西安市富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西安市莲湖区一个香食品批发部销售的富东葵瓜子( 4.8kg/袋)、二氧化硫残留量)实测值: 0.044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使用”)为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 >; 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钠、亚硫酸钠等添加剂)对食品有漂白、防腐、抗氧化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会产生二氧化硫残留。 055-79000(GB19300-2014 )规定的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在葵瓜中使用。 企业在加工中违规使用亚硫酸盐等漂白剂,达到漂白和抗氧化的目的。 摄入少量二氧化硫,在体内经酶转化后从尿液排出体外,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但长期过量摄入二氧化硫,可能会对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12 .由陕西福美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临渭区隆昌休闲食品批发部销售的闽秦缘香米面包( 105克/袋)、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脱氢乙酸实测值: 1.33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大肠菌群(实测值: 1.010、70、20、90、30cfu/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 n=5,c=2,m=10,M=10CFU/g ); 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用量占其最大用量的比例之和(实测值: 2.9,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 ),3个指标均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 >;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测定为脱氢乙酸。 在食品生产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抗菌能力强。 055-79000(GB7099-2015 )中规定的面包的最大限度值为0.5g/kg。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出于延长保质期的目的,超限量使用。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迅速完全被人体组织吸收,长期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造成一定的危害。
>; >; 大肠菌群是指示微生物的指标。 提示如果检出大肠菌群,很可能被沙门氏菌、志贺氏菌、病原性大肠杆菌等病原菌污染。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7099-2015 )规定大肠菌群标准值为n=5、c=2、m=10、M=102CFU/g,糕点中大肠菌群超标是因为生产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环境、人员等卫生条件
>; >; 防腐剂是指为了抑制微生物生长或化学变化引起的腐败而添加到食品中的天然或合成的化学成分。 常见的防腐剂有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钠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等。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7099-2015 )中规定,混合防腐剂使用时,各自的使用量占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超过1。 糕点中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可能是企业没有掌握国家标准,生产加工中没有严格控制各种防腐剂的用量。 长期摄入防腐剂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一定的损害。
13 .河南省安阳市双强豆制品有限公司生产,杨凌世纪家乐商贸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味思利黄豆油皮( 158克/袋)、蛋白质)实测值: 30.2g/100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36.0 )为国家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
>; >; 蛋白质是质量指标。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28050-2011 )要求,蛋白质检测值应不低于产品标签明示值的80%。 蛋白质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采用的加工工艺影响了最终产品的蛋白质含量不均,或者为了节约成本而不严格按照配比,降低了含蛋白质原料的比例; 另外,也可能是企业对原料质量控制不严,使用了蛋白质含量不符合标准的原料造成的。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陕西省有关部门及时组织生产者、经营者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处置工作,采取排查产品流向、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 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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