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信息小编为大家带来以下内容:
2021年10月29日,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 “意见稿”。关于公开征求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意见的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我办组织起草了《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1年11月28日前反馈至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张玉洁联系电话:010-62103930E-mail:syclyny@163.com地址:北京中关村南大街8号科技楼206邮编:100081附件:1.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2.兽药残留限量国家标准征求意见表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10月29日附件1: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附件2: 兽药残留限量国家标准征求意见表意见稿中明确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是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的增补版,与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配套使用。此次发布的意见稿标准规定了动物性食品中41种兽药残留的最大残留限量(MRLs),并且适用于与最大残留限量相关的动物性食品。新增变化此次,意见稿新增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共109个限量),涉及靶组织、新增检测药物数量及检测药物种类详见下表:wWw.yiLeen.COm.cN艺莲园专注中国农业种植和养殖技术的综合性农业知识网站,涵盖蔬菜,水果,园林花卉,茶叶,粮油,饲料食用菌,温室灌溉,农业机械,水产,渔业,畜牧家禽,特种养殖,农业会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