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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下午,家住庐阳区的阿辉(化名)到庐阳区岗集镇附近的朋友家做客,酒过三巡两人兴致高昂,看到家中的电瓶捕鱼器后,两人商量到附近小沟里捕点鱼,于是趁着酒劲,扛着捕鱼器就出发了。走到大房郢水库附近,两人看到离水库一公里之遥的小沟里有鱼花闪动,便就地捕鱼。花了一个小时左右,俩人只捕捞到一斤多鱼。 休息了几分钟后,两人准备回家。谁知迎面来了十几名小伙子,“20岁左右,本地口音。”阿辉说,“他们冲过来就逮住我们,说我们偷鱼,要一人罚款1万,他们说自己是大房郢水库管委会的。” 凌晨4点被迫交钱才脱困 被扣留后,阿辉与朋友也意识到自己捕鱼是不对的,于是商量着给几百元钱了事,“就当是打坏了他们的鱼。”但对方没同意,“他们还对我们拳打脚踢,说打的就是偷鱼贼。”阿辉很气愤。 不交钱就不让走,打电话叫家人送钱来,否则电话也不许打。已经酒醒的两人十分无奈,等到凌晨时分,阿辉朋友的家人送来约5000元,将他“赎了回去”,只留下阿辉一人还呆在水沟旁边。 阿辉的妻子接到丈夫的电话后先报了警,后将钱送了过去,“我也花了近5000块,他们才放人。”直到昨天凌晨4点左右,阿辉才脱了身,辖区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给双方做了笔录。 水库管理处称鱼塘已承包出去 昨天上午,晨报记者联系上阿辉时,他称自己可能被讹诈了,“罚款后对方没有给任何收据,事情发生在深夜,也找不到第三方证据。”阿辉很郁闷,“就是搞着好玩,谁知道离水库那么远还有人看管,罚款应该是非法的。” 对此,大房郢水库管理处称,目前管理处只负责水库的水质等方面的管理,而渔业承包给了附近的村民,虽然用电捕鱼涉嫌违法,但是管理处是不可能深夜巡逻,也不可能对其罚款,“可能是被讹诈了,建议报警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禁止使用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使用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罚款。据警方透露,阿辉用电瓶捕鱼涉嫌违法,但是自称水库管委会的人私自罚款是不合规定的。目前,辖区警方对此事已经介入调查。wWw.yiLeen.COm.cN艺莲园专注中国农业种植和养殖技术的综合性农业知识网站,涵盖蔬菜,水果,园林花卉,茶叶,粮油,饲料食用菌,温室灌溉,农业机械,水产,渔业,畜牧家禽,特种养殖,农业会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