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鱼儿为大家分享渔业信息、水产养殖技术、淡水海水养殖经验!
5月6日21时30分许,佛冈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环食药犯罪打击小组在工作中发现一名男子在佛冈县龙山镇官路唇村委潖江河流域隔海村河段旧桥附近利用自制电鱼机非法捕捞水产品。现场抓获该名男子(黄某)并扣押电鱼机一台、渔获半斤。n2020052214231359.jpg[/imG] 5月12日21时许,迳头派出所值班民警巡逻至迳头镇新屋二村时发现一名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范某,并依法口头传唤范某至迳头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询问,范某对其在迳头镇新屋二村水田附近水沟使用电鱼机设备非法捕捞水产品一事供认不讳。n2020052214234589.jpg[/imG]2020052214235218.jpg[/imG]2020052214235890.jpg[/imG] 5月17日15时许,水头派出所民警巡逻至水头镇潖江流域水头中学背后河段,发现村民郑某使用禁用工具进行非法捕捞。民警出示工作证后将郑某口头传唤至水头派出所接受调查,依法扣押郑某自制渔具一套(含电鱼竿,升压器及鱼筐)、渔获4.56市斤。2020052214240516.jpg[/imG] 5月19日22时,龙南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黄某在石角镇小谭村委会联田村河域使用电鱼机非法捕捞水产品,民警出示工作证后口头传唤黄某至龙南派出所接受调查,依法扣押黄某自制渔具一套(含电鱼杆,升压器及鱼筐)、渔获1.01市斤。2020052214241242.jpg[/imG] 法律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出处佛冈县人民政府)wWw.yiLeen.COm.cN艺莲园专注中国农业种植和养殖技术的综合性农业知识网站,涵盖蔬菜,水果,园林花卉,茶叶,粮油,饲料食用菌,温室灌溉,农业机械,水产,渔业,畜牧家禽,特种养殖,农业会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