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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郁南县人民检察院、公安局派出所、人大代表的共同见证下,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张某等3人出资购买的鱼苗被投放到郁南县河口镇佛子坝古码头的南江河段,以修复非法捕捞行为给渔业生态造成的损害。n2020111913461689.jpg[/imG]    今年6月,在西江流域云浮段禁渔期间,张某某等三人在郁南县河口镇和都村委榃栋村对出的罗定江段使用禁用的电鱼机、电线、鱼网兜等工具电鱼,进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现场共计扣押非法捕捞水产品11市斤,其中鲮鱼17条、生鱼1条、黄骨鱼1条、福寿鱼26条。郁南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该案时认为,张某某等三人的行为不仅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破坏了西江流域的水生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张某某等三人依法应当承担因其违法行为造成的西江流域生态环境损害的连带责任。2020111913463170.jpg[/imG]    郁南县检察院依法向郁南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郁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某等三人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责令张某某等三人购买鱼苗到指定的水域进行投放。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公益诉讼案件承办检察官通过释法说理、引导教育,张某某等三人均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给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造成了损害,自愿进行生态赔偿。2020111913464770.jpg[/imG]    该案是郁南县检察院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该案的成功办理,充分发挥了打击刑事犯罪与公共利益保护的检察职能,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惩治与保护并重,为我县“生态立县”的战略目标、我院建设“西江生态蓝”品牌提供了坚实的公益诉讼力量。(出处:郁南县人民政府)wWw.yiLeen.COm.cN艺莲园专注中国农业种植和养殖技术的综合性农业知识网站,涵盖蔬菜,水果,园林花卉,茶叶,粮油,饲料食用菌,温室灌溉,农业机械,水产,渔业,畜牧家禽,特种养殖,农业会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