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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补偿1+1什么意思啊,离职补偿n+2是什么意思

2023-09-14 02:29:57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生活中的小常识、日常问题解答等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1、一、经济补偿的合法性2、经济补偿是企业为其合法行为付出的代价,立法目的是补偿性的。3、经济补偿是企业为其违法行为付出的代价,立法目的是惩罚性的。4、经济补偿纳入劳动合同法,有其立法和执法目的。5、二是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不同。6、《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支付经济补偿金明确规定:7、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生活中的小常识、日常问题解答等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1、一、经济补偿的合法性

2、经济补偿是企业为其合法行为付出的代价,立法目的是补偿性的。

3、经济补偿是企业为其违法行为付出的代价,立法目的是惩罚性的。

4、经济补偿纳入劳动合同法,有其立法和执法目的。

5、二是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不同。

6、《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支付经济补偿金明确规定:

7、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8、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为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3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9、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的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收入。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10、三、关于计算时间,《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也有明确规定:

11、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足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12、前款所称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二倍月工资的起始时间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后的次日,终止时间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13、《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规范了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操作性很强。

14、关于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15、四。计算时间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计算期从用工之日起计算。

16、《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赔偿金。

17、《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反法律规定约定的试用期已履行完毕的,用人单位应当以劳动者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基数,按照法定试用期以外已履行的期限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8、《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9、四、企业管理部门

20、(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21、(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对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22、(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3、五、企业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第二种情况:

2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

25、很多企业把法律当废纸,吃了亏才会后悔。

26、六、企业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第三种情况:

27、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8、(一)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9、(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0、(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1、(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2、(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以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3、(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34、(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35、(五)用人单位营业执照被吊销、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36、(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7、五、企业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第三种情况:

38、《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9、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

40、《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反法律规定约定的试用期已履行完毕的,用人单位应当以劳动者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基数,按照法定试用期以外已履行的期限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工资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支付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2、(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43、(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4、(三)安排加班而不支付加班费的;

45、(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46、第八十六条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本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47、(一)致使对方当事人订立或者变更信用证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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