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生活»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特点及背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方式和作用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特点及背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方式和作用

2023-09-17 11:37:53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生活中的小常识、日常问题解答等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积极作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特点和意义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即“包产到户(分田到户)”,俗称“大包干”,是80年代初期在我国农村推行的一项重要的改革,是农村土地制度的一项转折。2、一、特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就是将土地产权分为所有权和经营权。3、所有权仍归集体所有,经营权则由集体经济组织按户均分包给农户自主经营,集体经济组织负责承包合同履行的监督,公共设施的统一安排

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生活中的小常识、日常问题解答等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积极作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特点和意义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即“包产到户(分田到户)”,俗称“大包干”,是80年代初期在我国农村推行的一项重要的改革,是农村土地制度的一项转折。

2、一、特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就是将土地产权分为所有权和经营权。

3、所有权仍归集体所有,经营权则由集体经济组织按户均分包给农户自主经营,集体经济组织负责承包合同履行的监督,公共设施的统一安排、使用和调度,土地调整和分配,从而形成了一套有统有分、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4、二、意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纠正了长期存在的管理高度集中和经营方式过分单调的弊端,使农民在集体经济中由单纯的劳动者变成既是生产者又是经营者,从而大大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较好地发挥了劳动和土地的潜力。

5、法律条文:一、《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6、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7、第九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8、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9、二、《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10、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11、第四条 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12、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

13、承包地不得买卖。

本文到此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Www.yiLeen.com.CN艺莲園提供生活百科,美食,购物,旅游,房产,交通,家居,数码,科技,财经,教育,健康,娱乐,历史,汽车,生活消费门户网站

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联系邮箱:773537036@qq.com